看板 TPC_Pol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基隆警抓包妻偷吃!「大戰180次」拍片留念 看完驚知小王是死黨 編輯 樓冠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4/13 14:43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13 14:43 基隆一名員警發現妻子偷吃,且對象竟是自己的警校同學兼多年死黨。(示意圖,非當事 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有一名員警與妻子小芳(化名)結婚長達14年,未料他竟在先前意外發現對方在外偷 吃,且對象還是自己的警校同學兼死黨阿哲(化名)。 員警發現,妻子與死黨其實私下交往9年1個月,期間共激戰180次,令他氣得提告求償。 此案經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哲因侵害員警配偶權須賠4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員警與小芳結婚14年,未料竟在先前某天於孩子的口中得知,妻子在外偷吃 ,且對象還是自己的警校同學兼多年死黨阿哲。 員警暗自調查發現,阿哲是在2011年同學會時取得小芳的聯絡方式,並在2014年展開交往 ,直到去年被抓包為止。 令員警更傻眼的是,阿哲與小芳在交往的9年1個月期間,主要是透過Skype來聯繫彼此、 談情。 另外,目前正在台中任職的阿哲,固定每個月都會北上基隆與小芳幽會,並在摩鐵、旅館 、他的住處等地激戰,甚至還會用手機錄下恩愛過程。 員警發現,妻子與小王在9年間激戰180次,且都會用手機拍下恩愛過程。(示意圖,非當 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員警得知自己頭冒綠光後,氣得找小芳理論,而小芳也親筆寫下自白書,坦承她每年都會 與阿哲激戰20次,阿哲甚至多次慫恿她離婚。 員警事後身心皆遭受重大打擊,且阿哲遲遲未向他道歉,故他最終決定向對方提告,並求 償200萬元。 阿哲在法庭上承認與小芳交往,但認為小芳即使結婚也不能失去性自主權,故不認為自己 侵害員警的配偶權。 不過,基隆地院法官在檢視相關證據後,仍認定阿哲長年與小芳交往的行為,已造成員警 精神痛苦,故考量2人均為月薪7、8萬元的警專畢業校友後,判阿哲須賠45萬元,全案可 上訴。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4547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11.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712995075.A.773.html
jeff785chen: 一次兩千五 04/13 16:18
newAce: 45萬………… 04/13 16:25
HeyJayK: 優秀的性自主權,那就好好找一個也是這樣開放關係 04/13 16:58
HeyJayK: 伴侶 04/13 16:58
breeze2012go: 基隆圈子真的.....什麼都有 04/13 19:02
adoko: 請督察組補每年不正交往的懲處才痛 04/14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