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eesky82321: 已連署 02/24 22:59
→ adoko: ..精神支持 但想想萊豬公投 還是算了.. 02/24 23:03
推 chunzheng: 想也知道浪費時間 02/25 10:41
噓 louis0425: 難怪警察被人看不起 一盤散沙被狗官刁民吃死死剛好而 02/25 15:22
→ louis0425: 已 連個連署都過不了 02/25 15:22
推 asiapu: 已填 02/25 16:59
推 fegu: 貪污還有分多跟少…動機不純那怕1塊也要判刑免職才對 02/25 20:29
推 toxicfoam: 樓上乾脆說犯法直接槍斃好了,犯法哪有分過失傷害還是 02/25 22:01
→ toxicfoam: 蓄意殺人XD是不是 02/25 22:01
推 louis0425: 懷疑樓上是否是警職… 02/25 22:03
→ louis0425: 你每件攔查違規都會開單?路上違停是否會開單? 02/25 22:05
→ pei1006: 比起貪污量刑分級化,圖利罪是不是應該也要修一下了 02/26 02:02
推 gn7722: 任何犯罪當然要分輕重 02/27 00:51
→ gn7722: 詐騙1億元跟詐騙10塊錢,侵害的程度有一樣嗎 02/27 00:52
→ gn7722: 打你一拳打你打到骨折跟打到不痛不癢有一樣嗎 02/27 00:53
→ ilovesnow: 依台灣違停尿性,你警察一出門沒有案件要處理,路過違 02/27 16:58
→ ilovesnow: 停不處理全部都是圖利 02/27 16:58
→ faruk: 在釋字775、812號有類似的概念,不分情節一律以重刑伺候, 03/01 21:40
→ faruk: 其實已經違反憲法上比例原則及影響服公職權益,建議涉案的 03/01 21:40
→ faruk: 委由律師聲請釋憲比較有用,我已經給方向了 03/01 21:40
推 starbucks16: 已連署 03/02 11:49
→ basara34598: 回某樓: 03/03 18:29
→ basara34598: 事情本來就有比例原則的問題,大炮打小鳥有意義嗎? 03/03 18:29
→ basara34598: 乾脆全部的犯罪都判死刑好了!您覺得如何…反正現在 03/03 18:29
→ basara34598: 世界人類過剩,就如俄烏戰爭,一下子幾百萬人就沒了 03/03 18:29
→ basara34598: ,解決了一堆問題,你說好不好? 03/03 18:29
推 qsc0107: 很多案例在釋憲後都違反比例原則,相信此等案例申請釋憲 03/04 06:27
→ qsc0107: 應該也不例外 03/04 06:27
噓 spy99915: 何謂「動機不純」?怎麼研判?照你的邏輯你是當微 03/04 17:25
→ spy99915: 罪不罰這個原則沒有?刑法寫好玩的?既然已經有比 03/04 17:25
→ spy99915: 例原則 照著犯罪的程度而科以相當的罪責刑法 就不 03/04 17:25
→ spy99915: 應該一視同仁都用重罪處置 03/04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