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vil3216: 04/01 10:27
推 ivorykao: 推你 我最近對憲哥的感覺也是失望透頂 只能說隔行如隔山 04/01 10:31
→ ivorykao: 綜藝方面他的確很厲害 但其他還是算了吧 04/01 10:31
推 K2001911: 推你說的這些!! 04/01 10:49
推 jack22661: 推一個 棒球跟最近的言論真的讓人不爽 04/01 10:51
光是連坐法,我跟我朋友就訝異不已了
還說鞭刑論...,他有想過他曾酒駕還拒測嗎?
這次事件我已經看透一堆秀下限的藝人了,平常一堆事都不敢發聲
這種免費賺人氣的事情倒是很敢
別說我特地來黑老吳,我會來台綜版都是因為當初喜歡看玩很大,偶爾看大熱門
不過現在玩很大越來越沒動力看,最近喜歡新北舞吧那集,結果收視比黑金低(吐血)
※ 編輯: oiouy (111.255.13.13), 04/01/2016 11:02:31
推 ZincSaga: 老吳最近某些言論真的好笑 鞭刑跟連坐法 04/01 11:20
推 ivorykao: 其實我覺得更可怕的是在他fb下面還有一堆人贊成 04/01 11:30
推 book8685: 可能年代過於久遠了吧 十多年前他在媽媽團體大戰期 04/01 11:37
推 OPPAISuki: 雖然喜歡憲哥.但某些言論跟行為不太能苟同.2套標準.對 04/01 11:37
→ book8685: 對時事話題的辛辣跟恐怖度更勝一籌 只是時代變了 04/01 11:38
→ OPPAISuki: 有關係的人包庇... 04/01 11:40
→ OPPAISuki: 仔細想想阿貓阿狗都能變宅男女神不就是從我猜開始的? 04/01 11:41
推 gcobs: 連坐法真的誇張了,怎麼不乾脆滿門抄斬 諸九族 04/01 11:42
→ OPPAISuki: 更何況黑金.張峰奇...那些比宅男女神還不如(甚至討厭 04/01 11:43
推 yago: 喜歡一個藝人的工作表現,不用等於喜歡他所有言論。至於他愛 04/01 11:51
→ yago: 說啥都是他的言論自由,不用太在意啦。 04/01 11:51
這我不一定認同,但是對喜愛老吳可能是這樣
就像郭彩節,原本喜歡他的,有相當多的人都因為他護家盟言論而討厭他
但會喜歡老吳肯定不在意老吳道德上的缺失,老吳在犯錯上可數不清
11年,吳宗憲喊冤 若犯罪就退出演藝圈
13年,吳宗憲因認罪,獲得緩刑機會,被判1年10個月、緩刑3年,
條件是須支付公庫300萬元。
酒駕案不說了,我打這些不是要來黑老吳
而是我認為,一個道德上不是非常高的人,當你在享受一個國家的民主自由
卻同時崇拜極權又極刑的國家,這不是很令人困惑嗎?
再來,他的知名度,說出那些比較偏激的語言會不會讓民眾更憤怒、沸騰?
拿蔡依林的發言跟他比較,你就知道兩人落差有多大
推 dreamer15: 對事不對人...這集噓老吳 04/01 11:52
→ dreamer15: 不過我覺得你拿他曾酒駕的例子(那什麼時後的事? 04/01 11:53
→ dreamer15: 來打他支持引進鞭刑論是有點怪啦... 04/01 11:53
我困惑的是他享受民主自由國家的好處,卻崇拜極權又極刑的國家
老吳的酒駕在新加坡會被處新台幣3萬到90萬的罰款,還要服6個月到3年的徒刑,
如果因此肇事致人於死,刑期必須加倍,而且要接受六次鞭刑
推 OPPAISuki: 老吳好像很推崇新加坡法律.但自由慣的台灣執行的話肯定 04/01 11:54
→ OPPAISuki: 會受不了..不過老吳是說"部分"引進鞭刑.不是酒駕要鞭刑 04/01 11:56
你希望引進最嚴重的酷刑,其他卻不參照,不是挺奇怪的嗎?
還是給個滿清十大酷刑?
推 q89731965: 戲子無情 04/01 11:56
推 r252034711: 認同 04/01 12:31
推 jack22661: 也推ivorykao大說的 FB下面的留言真的很......... 04/01 12:41
→ OPPAISuki: 引進鞭刑又不是說要新加坡整套搬來= =不要斷章取義! 04/01 12:57
推 ivorykao: 拿酒駕的例子有什麼好奇怪的 難道10年前殺人就不是殺人 04/01 13:00
→ ivorykao: 其實我喜歡憲哥的時間大概快20年了 才會這麼失望阿 04/01 13:00
→ OPPAISuki: 我是支持鞭刑用在"情節重大犯"身上! 04/01 13:01
推 laihom0808: 有什麼好失望的,會喜歡憲哥是喜歡他在綜藝的表現吧 04/01 13:07
我失望的是他對事情的是非對錯跟一般人落差很大
單論節目來說,好像藝人做的錯事都可以凹成對的,網友都不準批評
→ dreamer15: 難道刑責過的人就不能支持引進鞭刑? 04/01 13:18
推 Rainbow5566: 臺灣不可能鞭刑,有點腦也知道,這種言論除了嘩眾取 04/01 14:00
→ Rainbow5566: 寵外根本沒意義,不過老吳講話本來就這樣 04/01 14:00
→ houzhaoyi: 是不是打廣告真不知道有什麼難麼看出來的 04/01 14:14
推 yago: 你可以喜歡九把刀的小說,不用連他的劈腿一起喜歡。你可以 04/01 14:29
→ yago: 喜歡鋼鐵人的電影,不用連他的吸毒一起喜歡。你可以喜歡憲 04/01 14:30
→ yago: 哥的節目,不用連他的個人言論一起喜歡。 04/01 14:30
但對我來說很難做到,在這以前會喜歡憲哥可能會
(常發言一些對女性不尊重的語言....等等,舉不完,但還可以稍微無視)
這集節目加上最近的發言真的哀......
※ 編輯: oiouy (111.255.13.13), 04/01/2016 15:07:56
推 LianD: 人家自稱鄉長餒 你敢嘴 04/01 15:18
雖然之前在玩很大就聽他常再說,但我覺得他絕對以前沒在玩XD 鄉長我還真沒聽過XD
推 Kreen: 我覺得不要把喜歡一個人的某項才能,跟他整體行為掛勾比較 04/01 15:21
→ Kreen: 適合,項我很喜歡憲哥節目的表演,但就不需要全認同他的言 04/01 15:22
→ Kreen: 論;當然他所有行為你都喜歡那是最好,不過一百個人就有一 04/01 15:22
→ Kreen: 百種想法,這比較難啦。 04/01 15:23
推 nero1211: 我也常常不是很認同老吳的觀點 但這次我是支持的 先說連 04/01 15:24
→ nero1211: 坐 並不是同罪論處 可能是罰鍰或其它 但主要是希望建立 04/01 15:26
→ nero1211: 家庭通報機制 當然有沒成效不知道 但上綱到誅九族太離譜 04/01 15:27
→ nero1211: 再來老吳酒駕那是十多年前吧 那時有酒駕法嗎?雖然行為不 04/01 15:28
→ nero1211: 對 但這也是上綱了 再說鞭刑 英雄不怕死只是怕痛 對於酒 04/01 15:29
→ nero1211: 駕並連犯者我贊成 性侵 啥中山聯盟那類的屁孩 及鄭捷之 04/01 15:32
→ nero1211: 類的 死刑根本無用 本來就不想活 但有鞭刑看他們敢不敢. 04/01 15:33
其實我再說家人要通報,
有幾個問題點
1.標籤化2.華人多數不敢勇於承認自己有精神疾病3.現實社會對精神病患不友善
再來,應該是鼓勵家庭多多面對家人精神狀況,而不是說要連坐罰
無論是罰緩還是什麼,你這樣會造成更多不是精神患者莫名被貼標籤、通報
上綱?你要知道吳宗憲酒駕還惹出警察放水之疑
表象民主自由....我想起藝人所說的,台灣就是太自由了
就是太自由才會讓那些演藝圈的人一再犯錯,還能大談太自由.....
推 gmkuo: 當時他不但酒駕而且還是無照駕駛,跟有老婆卻說沒結婚相反 04/01 15:33
→ nero1211: 台灣是自由民主國家 但公民素養至今仍無法實踐其真諦.. 04/01 15:34
→ nero1211: 不過是表象民主自由罷了!民族性與對岸中國一模一樣,但老 04/01 15:37
推 gmkuo: 民法親屬編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都因而增修吳宗憲條款 04/01 15:37
→ gmkuo: 真是功在社稷 04/01 15:38
→ nero1211: 吳還是不適宜常發社會議論 專心做個趁職的電視人就好了 04/01 15:38
→ nero1211: 發發情緒文可以 至於太自我主觀的議論 還是省省吧!! 04/01 15:40
推 Juder: 跟你有相同的感覺跟想法,這集真的太噁心,本來想看陳三斤 04/01 16:04
→ Juder: 會說什麼,結果老吳根本不給她說,老吳後面已經失控了,San 04/01 16:04
→ Juder: dy不把他拉回來還幫腔,最後草草結束。 04/01 16:04
→ Juder: 罵老吳遲到這件事她確實有錯,但怎可以言廢人,就像我並不 04/01 16:04
→ Juder: 會因為喜歡或不喜歡老吳最近的言論而否定他在綜藝上的表現 04/01 16:04
→ Juder: 。 04/01 16:04
→ Juder: 只要有利益關係就是葉佩雯就要明確告知視聽者,被廠商邀稿 04/01 16:04
→ Juder: 跟真的自己買的要分清楚,全說"自己買的",就算大多數人都 04/01 16:04
→ Juder: 知道虎爛,但還是有人會相信,誠實總比被踢爆來的好,何況 04/01 16:05
→ Juder: 已不是道德瑕疵而是違法了。 04/01 16:05
→ Juder: 黑金都被判刑了還裝傻,懶得說了。 04/01 16:05
→ Juder: 來賓中最沒資格的就是那位記者,腥羶色霉體過去以記者之名 04/01 16:05
→ Juder: 行狗仔之實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現在更進化成現代蕭何,輿 04/01 16:05
→ Juder: 論操之在手,成敗由他,卻還沒有他們拿的筆可以是塊墊腳石 04/01 16:05
→ Juder: 也可以是把刀的自覺。 04/01 16:05
→ Juder: 其他非節目內容的言論就不扯了。 04/01 16:05
推 Rainbow5566: 以前比較容易以為是藝人自己有在用,現在不會這樣以 04/01 16:23
→ Rainbow5566: 為,因為99.9%都是葉佩雯,比較討厭是業配文被拆穿 04/01 16:23
→ Rainbow5566: 還會腦怒那種 04/01 16:23
陳批的就是以前的現象阿,grace不就這樣才黑的嗎?
最好笑的是在場藝人還反駁為什麼不行.....,還是別期待演藝圈諧星的良心
反而一些實力歌手還比較好一點
推 ssvs: 新北小乖乖不可質疑!!! 04/01 16:33
※ 編輯: oiouy (111.255.13.13), 04/01/2016 17:01:15
我想補充幾點,雖然岔題,期待台灣能走向瑞士、芬蘭、瑞典..歐洲國家,
而不是退步到靠極刑來解決問題...
那些喊要鞭刑的人卻沒有說出真正的問題...
※ 編輯: oiouy (111.255.13.13), 04/01/2016 17:07:42
噓 kevenchia: 怎麼會有人以為連坐就是誅九族啊 腦袋呢? 04/01 17:11
→ kevenchia: 用極刑就不是民主國家嗎?死刑算不算極刑?制度和人民 04/01 17:13
→ kevenchia: 素養才是民主國家的關鍵而非什麼刑罰 04/01 17:13
推 book8685: 吳的意思我懂 但這話題太危險了,,,,, 04/01 17:17
→ oiouy: 好啦我也覺得這話題很危險,但藝人都很爽拿出來加人氣用 04/01 17:19
→ oiouy: 平常不會對時事發言,發現有個可以平白加人氣超敢用 04/01 17:20
推 Juder: 補充一下,這集唯一笑出來的點是"臺灣好(肉)棒",不過是黑 04/01 17:22
→ Juder: 金的事業,而且logo是黑金穿棒球裝的圖,因職棒簽賭被判刑 04/01 17:22
→ Juder: 使棒球一蹶不振,卻又裝傻,事後又在消費棒球,太噁心啦~ 04/01 17:22
→ Juder: ~~ 04/01 17:22
haha平常我也不管老吳在說什麼,但這集節目太誇張,陳沂好險當時還不想跟老吳爭
任由老吳開砲
你注意的點跟我一樣....,我聽到黑金婦說他們有個副業是跟棒球有關,瞬間傻眼
憑什麼你把台灣棒球弄到人人酸,結果還消費棒球,又靠棒球賺錢?
這種臉皮我還第一次看到
→ OPPAISuki: 日本酒駕好像有連坐.老吳說的又不是要照搬人家國家的法 04/01 17:23
→ OPPAISuki: 律.而是要"引進"改成適合台灣的法律.不然民情不同不適 04/01 17:24
→ OPPAISuki: 合肯定會反彈.政府.警察會變成仇人 04/01 17:24
連坐不是不可以啊,要看合理性,酒駕連坐相當合理啊,他有喝酒你還讓他載要處罰
在當下彼此都是在一起的阿,還是我誤會你的連坐罰是爸爸酒駕,全家要罰?
※ 編輯: oiouy (111.255.13.13), 04/01/2016 17:29:12
→ OPPAISuki: 老吳應該是說發現有吸毒.精神疾病.."沒通報"家人要連坐 04/01 17:35
噓 kmichaelk: 台灣民眾要到北歐程度 還要五十年吧 04/01 17:35
推 dolphin678: 看這集也對憲哥的理盲扣分 被打臉還聯合大家一起硬凹 04/01 17:38
→ nero1211: 原PO竟然刪了我好幾段文,只留結語,搞得我很偏頗似的.. 04/01 17:39
→ nero1211: .. 04/01 17:39
推 nero1211: 報歉,看漏了,沒刪文,歹勢!ㄝ 04/01 17:42
噓 ian031545: 都成年人了,通報是要怎樣?沒住一起也要? 04/01 18:46
推 d8557557: 原PO寫出了和我一樣的想法,Sandy來勸勸妳爹爹喔! 04/01 23:09
推 YiiAnn: 推憲哥護航很誇張 04/01 23:30
推 trista1106: 推你 04/01 23:51
※ 編輯: oiouy (111.255.13.13), 04/02/2016 00:50:15
推 ckshchen: 臉皮啊~~他們夫妻上節目都聊以前打球,和運動員怎樣 04/02 00:57
→ ckshchen: 繼續消費很爽啊,爆掛單元說某球員怎樣的 04/02 00:57
推 evil3216: 推 04/02 00:59
推 ggglu: 對老吳非常失望...以前覺得他還算有腦 現在就當作看他笑笑 04/02 03:01
→ ggglu: 娛樂就好 04/02 03:01
→ oiouy: 剛剛看重播還播這集,再看還是覺得是史上最噁心的一集 04/02 03:37
推 evanc: 這篇要推,雖然不喜歡陳沂,但是業配文老吳真的凹得太難看 04/02 04:17
推 Lenny115: 推內容 也推你敢在這版發這種文的勇氣 04/02 06:25
→ wtt0331: 覺得老吳本來就只有藝能優 所以對他不會失望XD 倒是上一 04/02 12:09
→ wtt0331: 篇的推文裡不少詭異發言和護航讓我覺得這世界好奇妙... 04/02 12:10
→ book8685: 粉絲難免 04/02 14:45
推 oppo123: 推 04/03 00:04
推 garywhite302: 業配那段真的不認同老吳,居然拿廣告來跟業配比... 04/03 03:25
推 maxivxam: 酒駕那時本來就還沒加重刑罰 說也要鞭刑會不會太好笑 何 04/03 14:42
→ maxivxam: 況在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下 你憑甚麼用現在的罰則來罰當時 04/03 14:43
→ maxivxam: 的行為 04/03 14:44
→ oiouy: 我應該沒有說他應該要鞭刑或朔及既往吧? 04/03 17:56
→ maxivxam: 沒提鞭刑那一直扯酒駕幹嘛 跟殺人罪相同? 04/03 20:45
推 colaer: 雖然我也討厭他最近的言論 不過鞭刑言論不就代表這種重刑 04/06 18:15
→ colaer: 會稍微減少他想犯罪的念額? 04/06 18:16
噓 s155010: 我只看到想顯示她被圍剿的女人,讓人覺得自己被霸凌然後 04/08 04:34
→ s155010: 繼續發那些文霸凌別人。不然她知道會被砲還上節目?被砲 04/08 04:34
→ s155010: 還硬凹講過不認喔zz 04/08 04:34
推 blue0202: 推!把ㄧ個人叫來節目罵,不知道在做什麼… 07/21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