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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8日電) 大陸「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將於5月1日起實行。辦法中規定,除氣象台外 ,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布氣象預報,違者最高可處人民幣5萬元以下罰款 。 華西都市報報導,面對新辦法的實施,中國氣象局副局長于新文表示,氣象預報的統 一發布制度是為防止多管道發布氣象預報在社會上造成不良的影響。 辦法公布後,外界最關注的是,法規的紅線在哪裡?什麼樣的行為才構成向社會發布 氣象預報?中國氣象局等相關氣象單位都不願對此作進一步的解釋。 新頒布的辦法中,對一些表述還尚待明確。例如「本辦法所稱氣象預報發布是指氣象 預報向社會無償公開的過程」,那麼有償預報是否被允許? 至於微博、微信、QQ群、論壇甚至小區貼紙、黑板報,多大的傳播範圍才算違規?這 些都需要進一步的解釋。商用APP的預報發布是否「觸線」,也需要釐清。 不過,氣象專家認為,「氣象法」早已在第22條專門對氣象預報統一發布制度作出規 定,此次再發布辦法是對氣象預報的統一發布制度的重申。1040428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504280365-1.aspx (中央通訊社 2015-04-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46.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Y_Research/M.1430238732.A.B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