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gmaker (I have a dream)
看板TY_Research
標題Re: [新聞] 豪雨標準彈性化 中央救災改由政委負責
時間Wed May 13 08:15:21 2015
※ 引述《tytony (混沌的大氣)》之銘言:
: 防災單位多半沒有針對現行大雨特報這麼低的雨量有相關應變作為
: 就可能表示這個標準對目前的防災能力來說已經太低
: 新分級主要是為了貼近現階段防救災的各個啟動時機,並減少特報發布的頻率
: 40mm/hr其實是一些政府防災單位升級應變的第一個標準
: 就舉水利署的淹水警戒來說
: 40mm/hr是鄉鎮區二級淹水警戒的低標,二級警戒本身是淹水"預警"值
: 定義是其轄內易淹水村里有70%機率三小時內開始積淹水
: 而上述區域的一級警戒值多在50mm/hr,表示轄內易淹水村里有70%機率已開始積淹水
: 也就是說當氣象局未來以40mm/hr標準發布大雨特報時
: 就代表發布區域可能就有鄉鎮區會達到二級警戒
: 豪雨標準的100mm/3hr也同樣是多數鄉鎮的的二級淹水警戒值
: 特報發布一旦發出,不單單只是媒體、網路發發訊息給民眾知道而已
: 對應的政府機關都會收到傳真通報,各機關內部又有自己的通報流程
: 這些行政流程都是會耗費人力成本,如果適度減少對防災影響較小的特報數量
: 其實對大家都是有利的.
我能理解減少不必要預報的好處,主要是減少不必要的成本。
可是我仍然對於「大雨特報」的標準直接從15mm/hr拉到40mm/hr感到不以為然。
15mm/hr的確不太會有災情,各政府都不會有什麼因應,因此現行大雨特報常常只是
讓民眾決定出門是否需要帶雨具這樣。
但15mm/hr ~ 40mm/hr之間,這落差也太大了,大到許多地方根本不是災害預警,而
是已有災情。
像是雲林縣,根據縣府的資料指出,其雨水下水道的設計標準甚至只有30mm/hr。
結果這個數字連氣象局新版的大雨都稱不上,這樣子說有利防災?到時雲林縣連大雨
特報都還沒發,就已經淹水了。
怎麼還會稱40mm/hr只是預警呢?已經超過下水道標準,怎麼可以稱為預警?
看到這個40mm/hr的大雨標準,我的直覺是:「啊,又是台北看天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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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ugmaker (118.169.213.169), 05/13/2015 08:16:15
推 seeback : 推~應該以各縣市的雨水下水道設計標準來考量才行 05/13 09:19
→ s93015a : 推 05/13 10:20
推 JJLi : 樓上的多數鄉鎮和這邊的雲林的例子…或許可以實際把 05/13 10:22
→ JJLi : 全國的排水/防災標準都拿出來比較一下咯? 05/13 10:23
推 aa1477888 : 再加一個級距「微大雨」好了(? 05/13 10:45
推 HellFly : 推 05/13 11:05
推 mackywei : 維大力?XDDDD 05/13 13:15
推 CSmonkey : 台南安南區昨天一小時才灌了37mm,路面就開始積水 05/13 18:47
→ CSmonkey : 不退了… 05/13 18:47
→ hinajian : 這樣標準好難訂的感覺 05/13 23:14
推 sbtiagr : 換個角度說,下水道已無法應付防洪了 05/14 01:26
→ sbtiagr : 當政府要改標準時,必須等到基礎建設作齊全 05/14 01:27
→ sbtiagr : 否則反而是水利防災單位必須要配合降低二級警戒標準 05/14 01:27
→ tytony : 不太清楚水利署定的標準是照防洪設計還是歷史災害 05/14 06:46
→ tytony : 有些山區的時雨量二級警戒要到60~70mm 05/14 06:47
→ Jasy : 山區本來就不怕淹水 是要擔心坍方落石及土石流 05/16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