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o5566: 自產自銷不是不能po嗎?被之前版主警告過 06/12 16:07
推 talk5566: 他上站夠文章也夠 也在台中面交 看不出來哪裡違規??06/12 16:11
我怎麼認為他是交易為主 因為他沒有說他蒜頭很好吃(?)
3.
玉米王事件
詳細內容大家可以看一下 精華區
22. ◆ 救濟服務
22. 1. ◆ 001 bosscat
22. 1. 1. ◇ [救濟] bosscat
22. 1. 2. ◇ Re: [救濟] bosscat
22. 1. 3. ◇ [公告] 水桶 5/24~30
作者 BossCAT (貓老闆)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徵求] 送烤玉米
時間 Sat Apr 30 22:44:0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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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品 名 金 額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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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純老闆辦了一個請客人吃玉米的活動
,但活動不如預期,萬人響應,七人到場
但玉米王我已準備五十枝起來,所以現在還剩四十三枝,但沒送掉不純老闆覺得心開心,
所以他還是決定要把這五十枝全送完。
唯一的要求,希望能幫我和不純老闆按個讚,彌補一下不純老闆活動失敗的心情
地址 中區中華路一段159號 阿佳海產店旁
我要成為玉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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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25.62
我感覺是因為要幫不純老闆案讚
所以L前版主和G前版主 認為有廣宣
大家怎麼看呢??
我先說我的看法好了
1.揪團到自己店家 但是沒有說自己的店多好 不算廣宣
2.他沒有說自己東西很好吃 不算廣宣
3.沒有幫不純老闆案讚 也會給玉米 不算廣宣
我發現我太寬鬆了阿~~~~~~~~~~~~~~~~
廣宣板規一定要改的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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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再來發水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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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0.104.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65744901.A.01D.html
※ 編輯: talk5566 (140.120.104.46), 06/12/2016 23:23:47
推 Botti: 案例一:他沒說那是他的店的話其實我根本不知道,對我個人 06/12 23:40
→ Botti: 來說覺得沒有宣傳到... 06/12 23:40
→ Botti: 案例二:覺得有算廣宣,畢竟都說自家產的要賣 06/12 23:41
→ Botti: 案例三:我覺得不算,不按也會給,我比較覺得是贈送 06/12 23:41
→ Botti: 但就案例一來說的話,要怎麼知道發文的人到底是不是店家本 06/12 23:42
→ Botti: 身?除了有人知道提出證據外 06/12 23:43
推 goodjohn08: 我覺得案例二算廣宣,其他還好 06/12 23:48
推 ymca0718: 第一個案例一開始主揪沒提到自己是店家 06/13 00:19
→ ymca0718: 直到2/13才正式告知是自己的店 06/13 00:19
→ ymca0718: 在我看來因為店主有收到利潤 06/13 00:19
→ ymca0718: 且店名也出現在文內 06/13 00:19
→ ymca0718: 因此我會給予廣宣的認定 06/13 00:19
推 pigss00: 交易、揪團的話禁止店家會比較好,只是認定上會比較麻煩 06/13 00:20
→ pigss00: 但贈送的話...總比假交易假揪團那種有誠意多了XD 06/13 00:21
→ talk5566: 或者說我想把廣宣跟交易混再一起 其實這兩個標準認定 06/13 00:29
→ talk5566: 很類似 罰則也都很類似 弄成同一個標準 應該比較好上手 06/13 00:29
→ talk5566: 原本想說要有優惠才能廣宣 可是太複雜了 每天都在判定 06/13 00:31
→ talk5566: 太痛苦了 06/13 00:31
推 adidasmlbnba: 報鄉民ID 定價打9折 06/13 00:56
推 adidasmlbnba: 然後如果假交易揪團 真廣宣就桶 06/13 00:58
→ talk5566: 可是這樣有夠難認定的 廣宣就當成交易 他要給幾折都是 06/13 00:59
→ talk5566: 他的事情 這樣簡單多了 06/13 00:59
推 adidasmlbnba: 我覺得以後揪團文不要寫出店家 地點寫X區近XX 有 06/13 01:00
→ adidasmlbnba: 可是高義阿 這樣七天一篇廣宣文 會很亂欸 06/13 01:01
推 adidasmlbnba: 然後像案例二的那個 基本上就不好判定 所以抓到 06/13 01:03
→ adidasmlbnba: 重罰 06/13 01:03
→ talk5566: 15天拉 七天太短了 06/13 01:09
推 pigss00: 廣宣其實也不見得非頻率高不可,像怒烤跟吉爸那樣有用心 06/13 01:10
→ pigss00: 經營的其實都還會蠻有印象的 06/13 01:10
推 adidasmlbnba: 15天一篇廣宣也很多齁 06/13 01:10
→ talk5566: 對阿 七天一定更受不了 或者交易文也都改成一個月阿 06/13 01:12
推 adidasmlbnba: 基本上喇 嚴格一點來說ptt是不能打廣告的 06/13 01:12
→ adidasmlbnba: 所以廣宣上我覺得要嚴格一點 不要像交易文一樣 06/13 01:13
→ talk5566: 我覺得交易文一個月也夠多了說.... 06/13 01:15
→ pigss00: 廣宣頻率太高讓人懶得看,就變成反效果了 06/13 01:16
→ talk5566: 對阿 交易如果自己覺得一個月太久 可以去置底 06/13 01:16
→ talk5566: 而且一個月一次 我想改成30天一次 避免31號發 一號又發 06/13 01:19
推 tiger5566: 1不算 2算 3算 06/13 01:22
推 adidasmlbnba: 30天一次我是支持喇 畢竟當初我的交易文政見本來就 06/13 01:24
→ adidasmlbnba: 以嚴格為主 06/13 01:24
→ adidasmlbnba: 然後廣宣跟交易喇在一起我是不太贊同 06/13 01:24
→ talk5566: 我只是認為 自家產 到底算是交易還是廣宣 06/13 01:28
→ talk5566: 乾脆就大家都當成廣宣吧 我記得以前也有一個賣白蝦的 06/13 01:28
→ talk5566: 他好像就被版主認定為交易 06/13 01:29
推 adidasmlbnba: 自家產就是廣宣阿 06/13 01:29
→ talk5566: 為了避免這樣 就一致標準 我覺得自家產很好啊 06/13 01:29
→ talk5566: 為啥我覺得自家產應該是交易.... 06/13 01:29
推 adidasmlbnba: 如果自家產算交易 有店面的自家產 也算嘛? 06/13 01:31
→ talk5566: 算阿 所以才要把交易拉成廣宣這樣的嚴格標準 06/13 01:32
→ talk5566: 而且不只店面 如果是網路直賣 應該也算廣宣交易 06/13 01:33
推 hellokito: 所以我懂了,廣宣=交易,弄成一條即可,可是自介還要嗎 06/13 01:34
推 adidasmlbnba: 所以自家產我覺得以廣宣論 06/13 01:34
→ talk5566: 自介應該會拿掉 我個人認為沒啥意義 透漏個人隱私罷了 06/13 01:35
→ talk5566: 而且為了廣宣弄假資料挺無聊的 這種事我就幹過 06/13 01:36
→ adidasmlbnba: 交易的話 像是搬家已廣宣論 太可怕了 06/13 01:36
→ talk5566: 新竹板就寫新竹高中 苗栗板就苗中 台中板就中一中 06/13 01:36
→ talk5566: 我記得我有個帳號 全台灣都自介過了 06/13 01:36
→ adidasmlbnba: 靠腰XD 06/13 01:37
→ talk5566: 現在版上的搬家不是就是廣宣認可嗎?? 06/13 01:37
推 hellokito: 這猛 06/13 01:37
→ talk5566: 如果自家產又要刻意說成不是自家產也很無聊 06/13 01:40
→ talk5566: 要說農民很可憐 我跟他們買20斤蒜頭 希望大家幫忙分這種 06/13 01:40
→ talk5566: 假話嗎?? 沒有必要吧 我認為標準一至 就夠了 06/13 01:41
推 hellokito: 所以改成這樣? 06/13 01:43
→ hellokito: 交易文需有交易文資格 , 06/13 01:43
→ hellokito: 登入400次、發文100篇、免自介、退文數為0,每 06/13 01:43
→ hellokito: 人每30天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90日 06/13 01:43
→ talk5566: 我的想法是 登入300次、發文篇數90篇、退文數為0 06/13 01:45
→ talk5566: 人每30天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90日 06/13 01:45
推 adidasmlbnba: 登入400次 發文100 在台中版三個月內有發過文章 06/13 01:46
→ talk5566: 發文的資格和交易雷同 懲罰和廣宣一樣 06/13 01:46
→ adidasmlbnba: 不然這條件太容易了R 06/13 01:47
→ talk5566: 不用刻意發文章吧 這種刻意一點意義都沒有 06/13 01:47
→ talk5566: 其實登入300次 對新使用者 已經很難過了 06/13 01:48
→ talk5566: 而且把懲罰變成嚴格 才是對正當使用者的鼓勵 06/13 01:48
→ talk5566: 我鼓勵你正當發文 但是你亂發文就給你嚴格懲罰 06/13 01:49
→ talk5566: 我個人一直對於很多PTT版主把標準越定越嚴格很反感 06/13 01:52
→ talk5566: 這樣除了把新使用者越弄越少之外 一點好處都沒有 06/13 01:52
推 adidasmlbnba: 嗯。。好吧 我只是覺得廣宣資格跟交易一樣 台中版 06/13 02:00
→ adidasmlbnba: 會多很多廣宣文 06/13 02:00
推 jennykam: 可是這樣可以減少交易文 06/13 02:13
→ ggman2: 123個人認為都廣宣 3有註明要求 並沒有像上面說不按也給 06/13 07:55
→ jiunmoon: 3算是漏洞啦,模糊邊界,不過玉米王是真心想送玉米 06/13 08:18
→ jiunmoon: 當初在po文時可能沒想這麼多,所以才會提到打卡送玉米 06/13 08:18
→ jiunmoon: 所以就那一篇而言,說要算廣宣也算啦 06/13 08:19
→ jiunmoon: 但是也是真的送,就算你沒按的話 06/13 08:20
→ ggman2: 廣宣不是罪 我支持店家 但不能曖昧模糊 案3為例 要嘛就改 06/13 08:27
→ ggman2: 廣宣 要嘛就把主文有特定要求那段全改掉 不能推文偷吃步 06/13 08:27
→ jiunmoon: 3的話我倒是想問,倘若都沒提地點也沒提到玉米王三字 06/13 08:29
→ jiunmoon: 就單純送玉米,但是有其他板友在推噓文提到地點or玉米王 06/13 08:30
→ jiunmoon: 這樣也算他廣宣嗎?? 06/13 08:30
→ ggman2: 廣宣跟交易應該都是規範發文者 你提的只要沒原文特定要求 06/13 08:54
→ ggman2: 我個人認為無違規 但是主文有要求就需更改類別 06/13 08:54
推 edshen: 1算 2不算 3算 。廣宣 交易都15天吧 06/13 09:26
→ jiunmoon: 2也算廣宣啊,因為有提到自家店名,除非他啥都沒說 06/13 09:31
→ skizard: 不建議交易跟廣宣混再一起拉成30天 這樣搬家或其他臨時 06/13 10:31
→ skizard: 情況要出清點東西的 反而換這族群不爽 06/13 10:32
→ skizard: 另外建議交易文新增一條不能賣比原訂價高 06/13 10:35
→ lzetn: ........不是職業賣家 一個月賣一次很夠啦= = 06/13 11:00
推 hellokito: 樓上l大可以分享一下您當板主時的心得嗎?謝謝 06/13 11:17
推 pearlvvv: 自產自銷要算廣宣啊! 06/13 12:57
推 sixteen: 覺得都算XD但3其實不提幫按讚就算贈送了,不過覺得1應該 06/13 13:01
→ sixteen: 可以直接透過修改揪團規則,直接禁止商家自糾消費就好了 06/13 13:01
→ sixteen: ,其實蠻認同板大說的廣宣交易合一,畢竟有太多認定上的 06/13 13:01
→ sixteen: 灰色地帶,但前提是要把交易文發文間隔天數再拉高 06/13 13:01
→ lzetn: 我沒當過台中版版主(攤手) 學校版時 制定會留版主判決空間 06/13 13:02
→ lzetn: 沒有訂死 就是用版主主觀認定 但是不一致時 容易出問題 06/13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