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chunters : 並不是,如果失主告你才麻煩 03/26 16:08
→ pchunters : 交給警察絕對正確 03/26 16:08
噓 windowdoor : 你交給警察才是正確做法好嗎?你在供三小阿 03/26 16:13
噓 dxmax2001 : 320或337選一條 03/26 17:10
推 blackair : 雖然是不至於成立罪名,但遇到怪人的話你會很累啊 03/26 17:19
噓 john123524 : 你刷ubike 這個動作不就是盜用了嗎 03/26 17:34
→ Yyyyyy : 根本自找麻煩 送派出所就好了 03/26 17:43
→ boypig : 我也這樣做過,也確實找到失主,客服請我送到派出所 03/26 18:01
→ boypig : 失主說會過去拿 03/26 18:02
→ boypig : 不過那是1.0的卡,如果是2.0有記名的就連絡悠遊卡公 03/26 18:03
→ boypig : 司,不過如果嫌麻煩直接丟警局也可以,請警局聯絡 03/26 18:04
推 dead11 : 等你刷卡這個動作被人告的時候就知道意義是三小了 03/26 18:58
→ dc111999 : 丟垃圾桶省事省心 03/26 19:33
推 otolith : 推,貼心的好人 03/26 19:45
→ on0322 : 侵佔很麻煩的,一律送警局。不收?行政怠惰與不懂法 03/26 20:19
→ on0322 : 條。 03/26 20:19
喔,講穢語不表示就是性情真誠,建議大家都送警察局喏
別學我這様的方式,謝謝
※ 編輯: n6233 (61.228.230.56 臺灣), 03/26/2021 22: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