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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沒說把人打成重傷還不給報警是對的 但是從影片看起來重傷的車主在台灣大道從快車道切到慢車道時我完全看不出來有減速或 注意是否有來車 如果連BRT站體那段加公車道算進去 等於ㄧ次跨了三個車道 身為住在台灣大道邊天天走這條路回家的住戶 最常看到的就是這種三寶切車道法 完全不看,良心還會減速或打方向燈,有些根本不看也不打燈直接就切 直接硬逼後方來車煞車讓它過 都不知道看過幾次差點直接害後車急煞追尾相撞 當然我知道那是BRT站體造成的視線阻礙 問題是那是目前無法解決的事實 (我自己開車至少會停在BRT站體這條等待空檔) 但站體問題不代表可以這樣神之鬼切是對的阿 新聞事件只能說今天是好運也倒霉撞上海神 不然我想今天躺在醫院的應該就是機車騎士了 如果這種鬼之切入駕駛人自己不好好開車 我想這種事不會是最後ㄧ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88.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636721984.A.B90.html
GGrunrundela: 鬼切三寶護航仔會說你18歲剛拿到駕照你是能開多好ww 11/12 21:02
GGrunrundela: w 11/12 21:02
yiyin330 : 你要講啥?開車有錯就出來賠錢啊 11/12 21:03
q347 : 你不能講實話阿 他就鬼切 可是被打 11/12 21:04
GGrunrundela: 所以這篇講了啥?還是說打它是對的?很急捏 11/12 21:04
rushfudge : 我只知道路障從來不用賠錢 11/12 21:04
q347 : 剛拿到駕照就不要鬼切上路害人 11/12 21:04
wavier : 這種切法,沒出事只是運氣好。都要別台車讓牠的 11/12 21:05
GGrunrundela: 今天如果撞到機車 還是賠錢而已?笑死人 喔護航仔 11/12 21:07
GGrunrundela: 我知道你們會說什麼 啊今天是撞到機車了嗎? 11/12 21:07
GGrunrundela: 今天撞的不是89海神 之後就會是別的倒霉鬼雖小被撞 11/12 21:08
GGrunrundela: 死 好笑的是兩造都是拉_ 卻可以把風向洗成某一邊是 11/12 21:08
GGrunrundela: 完全的受害者一樣 還不能檢討鬼切 笑爛 11/12 21:08
louis5265 : 本來頂多賠錢,現在差點連命都賠下去 11/12 21:09
KMTGG : 常在台北開車真的覺得台中一堆開車技術爛到爆的智 11/12 21:14
KMTGG : 障 11/12 21:14
ghoul125 : 交通事故,就照法律程序走,很難理解嗎? 11/12 21:27
ghoul125 : 不管今天撞的是機車還是跑車,該負的民刑事責任一 11/12 21:27
ghoul125 : 樣都跑不掉,有人護航鬼切的三寶不用賠車損嗎?特 11/12 21:27
ghoul125 : 別假設萬一撞機車的意義在哪,跟檢討打人有關係嗎 11/12 21:27
ghoul125 : ? 11/12 21:27
carl578 : 後車也不肯讓車吧,且打人就是不對。 11/12 21:36
ghoul125 : 所以一樓這麼急著跳出來講說有護航仔才讓人覺得不 11/12 21:37
ghoul125 : 解吧,是不是幻想出什麼稻草人了。 11/12 21:37
pigss00 : 後面那台也是超速才會撞上去吧? 11/12 21:39
GGrunrundela: 宜 講的好像沒有護航仔一樣欸 而且只能針對這句回 11/12 21:40
GGrunrundela: 沒別的了喔? 你才要不要檢查一下呢 11/12 21:40
GGrunrundela: 請問一下 這篇到底有誰說打人是對的? 11/12 21:40
GGrunrundela: 反倒是說鬼切也有問題的可是一咪咪咪而已呢 11/12 21:41
GGrunrundela: 可以一直幻想成說鬼切仔鬼切這件事不對=打人可以 這 11/12 21:41
GGrunrundela: 理解邏輯能力真的很棒 11/12 21:41
derekjj : 阿不就政府害的,駕照那麼好考,結果上路變三寶被8 11/12 21:42
derekjj : 9打到半死。 11/12 21:42
derekjj : 道路設計也是一直以來的問題,也沒見過哪任有改善 11/12 21:42
bennycow : 他這樣切一定是問題很大 11/12 21:43
bennycow : 我看到影片是覺得扯 11/12 21:43
SilenceDan : 一般人路上遇到鬼切仔且被撞的機率大多了吧 11/12 21:45
SilenceDan : 某人那麼激動是平常就在當鬼切仔怕下次換自己被打殘 11/12 21:48
SilenceDan : 喔? 11/12 21:48
twerik : 又來了,三寶沒撞到任何人被講得像一定會撞死路人甲 11/12 21:59
twerik : 一樣,智障都是有罪推定嗎? 11/12 21:59
SilenceDan : 三寶就撞到8+9被打殘了 智障 ㄏㄏ 11/12 21:59
cmschool : 無限支持G軟...... 11/12 22:04
PussySucker : 胡志強就為了連任蓋這種垃圾出來啊 11/12 22:12
LinSuchen : 垃圾BRT 11/12 22:18
james0423 : 根本問題還不是出現在鴿子身上,放縱這種駕駛人在 11/12 22:31
james0423 : 路上!第六分局都說只要有打方向燈,那你就是無敵! 11/12 22:31
james0423 : https://i.imgur.com/XeH2jfr.jpg 11/12 22:33
parkerwester: 變換車道:停,看,聽,不難不要急 11/12 22:39
impopo : 為什麼講這件事只能二分法?討論鬼切就是支持暴力? 11/12 22:44
impopo : 某些人邏輯還好嗎?ㄧ碼歸一碼啊。打人是不對,但因 11/12 22:44
impopo : 為重傷了,鬼切就對了?撞到機車不是假設不假設啊, 11/12 22:44
impopo : 這條慢車道機車還會比汽車少嗎?難不成等撞到才能 11/12 22:44
impopo : 講?只是遲早的事吧。至少我就親眼看過兩次鬼切害 11/12 22:44
impopo : 機車閃避犁田啊 11/12 22:44
zark07222 : 那個大學生100%是三寶沒錯,所以他被教訓 11/12 23:03
zark07222 : 了。但是他媽媽不會出來說他兒子的錯呀, 11/12 23:03
zark07222 : 當然是要死咬對方呀。他這樣開車下次遇到 11/12 23:03
zark07222 : 砂石車被收掉也是剛好啦。 11/12 23:03
PussySucker : 問題是今天有誰講鬼切是對的嗎...說人二分法 你呢 11/12 23:05
cccmn : 當初設計這天才BRT的大官之一 現在還是台中交通局 11/12 23:05
cccmn : 長 11/12 23:05
leutk : 撞機車就是換宋媽媽哭著跟對方家長道歉囉 11/12 23:05
wizyu : BRT車道和brt站体真的爛,不停下來真的很容易出事。 11/12 23:06
cccmn : 請問他當了三年局長有提出BRT的改進方案嗎? 沒有!? 11/12 23:06
cccmn : 只有架鷹架粉刷外牆 11/12 23:06
cccmn : 你有魄力承認規劃不良 把它拆了我都肯定你的決心 11/12 23:08
leutk : 鬼切後車為什麼要讓 守法的讓違規的邏輯是啥 11/12 23:08
cccmn : 但三年只是放著讓這大路障製造交通問題 難怪用路人 11/12 23:10
cccmn : 會把BRT當錯誤政策 11/12 23:10
PussySucker : 別人違規你就撞上去 這是法盲不叫守法 簡單的邏輯 11/12 23:11
cccmn : 交通局長不把這路障解決 你老板要連任就要準備讓人 11/12 23:13
cccmn : 照三餐罵你當初規劃的重大錯誤 11/12 23:13
lizardc1 : 台中沒救了 上從交通局下至用路人都是垃圾 11/12 23:21
gn01234321 : 光是BRT之前,分隔島存在就很不好轉了,我開車寧願 11/12 23:23
gn01234321 : 不走中港路 11/12 23:23
tue678 : 拆車道才是走回頭路 11/12 23:24
tue678 : 公車又全部擠回慢車道 開車族路好開就好了? 11/12 23:25
tue678 : 台北也有專用公車道 改成那樣就好 沒有必要拆 11/12 23:27
RaiGend0519 : 鬼切跟打人是兩回事,本來就不能用打人無視鬼切 11/12 23:35
ghoul125 : 建議原po看清楚再噴,我從頭到尾的意思都很清楚, 11/12 23:45
ghoul125 : 就是「檢討暴力跟鬼切是兩回事」、「交通事故就按 11/12 23:45
ghoul125 : 法律負責即可,特別假設對象是跑車或機車沒有意義 11/12 23:45
ghoul125 : 」。 11/12 23:45
ghoul125 : 今天宋姓男大生出了交通事故,就是按照法律程序負 11/12 23:45
ghoul125 : 民刑事責任即可,跟撞到的是跑車還是機車沒有關係 11/12 23:45
ghoul125 : ,特別假設出來未免會讓人有「還好今天是撞到跑車 11/12 23:45
ghoul125 : ,乘客還有力氣打人,要是機車騎士早就躺醫院了」 11/12 23:45
ghoul125 : 之類的聯想。何況我主要是在說在座各位根本沒人在 11/12 23:45
ghoul125 : 護航宋姓男大生,G軟大可不必急著跳出來假設護航仔 11/12 23:45
ghoul125 : 如何如何。 11/12 23:45
ghoul125 : 今天為何多數人會著重檢討打人的部分,不是說他們 11/12 23:45
ghoul125 : 在護航宋姓男大生的三寶行為,而是交通事故不該成 11/12 23:45
ghoul125 : 為把人打到昏迷的理由,即便你今天撞到的是機車騎 11/12 23:45
ghoul125 : 士,你會覺得機車騎士拿球棒打男大生就對了嗎?如 11/12 23:45
ghoul125 : 果不會,特別假設不就沒有意義,反而容易讓人誤解 11/12 23:45
ghoul125 : 嗎? 11/12 23:45
SilenceDan : 因為大家更有可能是騎機車被鬼切車主撞傷的一般人 11/13 00:05
SilenceDan : 然後得躺在醫院煩惱要去哪籌醫藥費 對方卻有錢請律 11/13 00:06
SilenceDan : 師跟你上法院玩醫療費討價還價的事 11/13 00:06
LinSuchen : 看了留言才知道居然還去粉刷站體外牆 到底在幹嘛 11/13 00:12
LinSuchen : 不能拆一拆嗎 11/13 00:12
ghoul125 : 嗯…樓樓上這樣說對喔… 11/13 00:16
ghoul125 : 說真的,第一時間看到那個鬼之右切真的很讓人白眼 11/13 00:16
ghoul125 : ,只是挨打暫時讓他這部分比較少人關注。 11/13 00:16
orangesky320: 三寶阿 只能說被撞出手太重 11/13 00:28
james0423 : 更可悲的是現任交通局長他前身還是「逢甲大學運管系 11/13 00:30
james0423 : 」的教授!真的這麼巧嗎?!還是老天爺故意的?! 11/13 00:30
SilenceDan : BRT應該移到正中間,雙向共用月台站體,還給快慢車 11/13 00:32
SilenceDan : 道正常尺寸的分隔島,然後學台北的中山北路禁止左轉 11/13 00:33
evermpeg2 : 鬼切是10分的垃圾,打人也是10分的垃圾,就這樣,有 11/13 00:35
evermpeg2 : 人反對嗎? 11/13 00:35
LonyIce : 在台灣上路要學會心平氣和,不然一堆駕照都用懶趴 11/13 00:37
LonyIce : 換來的,方向燈、後照鏡都不會 11/13 00:37
SilenceDan : 最近這幾年我還發現,越來越多人不會開在車道的中間 11/13 00:39
SilenceDan : 反而是貼著線開,連畫雙黃線的地方都是,超無言。 11/13 00:39
cccmn : 現在的局長就是林良泰的學生啦 之前規劃BRT就是林 11/13 00:50
cccmn : 找他來弄的 結果現在扶正當局長不知是忘記還是害怕 11/13 00:50
cccmn : 想起之前的爛攤子 11/13 00:50
cccmn : 路障就是路障 你局長把它整形拉皮 還是路障 11/13 00:52
leutk : 別人違規你當然不能撞上去呀 會這樣解讀你心裡是有 11/13 00:58
leutk : 多扭曲 11/13 00:58
kinfc2001 : 鬼切撞車是他技術差但對手大人就不該 11/13 01:17
kinfc2001 : 動手打人 11/13 01:18
PussySucker : 我照你的文意解讀的 你是不是中文太爛? 腦子扭曲吧 11/13 01:27
skizard : 鬼切三寶得到教訓 打人8+9準備坐牢 六分局被拉正 11/13 01:48
skizard : 怎麼看都是好事combo阿 反正會鬼切的還是會繼續鬼切 11/13 01:49
skizard : 愛打人的也會到處打人 六分局...恩 還是六分局 11/13 01:49
julies0215 : 板上不是最愛三寶死全家了嗎?現在又在護航 要不要 11/13 02:04
julies0215 : 這麼雙標嘻嘻 11/13 02:04
abcccbbs : 台灣大道設計那麼鳥 怎麼是檢討使用者呢 11/13 02:51
goodplan547 : 台灣大道真的超危險 應該要全面檢討 11/13 04:12
t610750101 : 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降低智商用的 11/13 07:37
t610750101 : 怎麼不是應遵守而未遵守 11/13 07:37
aweiweek : BRT為我胡執政時期之德政 塔綠班B嘴 11/13 07:58
LVE : 就跟洪被操死一樣。加害人沒有幹這種誇張的事情, 11/13 08:31
LVE : 照正常程序懲處就好。偏偏有錢有權的人就是有特殊 11/13 08:31
LVE : 的情感在。 11/13 08:31
hana1837 : 違規事實沒錯啊~但有必要打到人昏迷嗎?違規三寶 11/13 09:16
hana1837 : 跟打人是兩回事好嗎? 11/13 09:16
best42 : 就算是三寶,問題是你今天在路上跟人擦撞,會想拿 11/13 11:54
best42 : 棒球棍將對方打死嗎! 11/13 11:54
aeolus0829 : 鬼切是不對的 一事歸一事 11/13 12:06
rogerwang : 今天換機車..就是孝子啦 11/13 12:40
brother001 : 違規不代表可以打死人 11/13 12:57
strongmary : https://i.imgur.com/umwMeCh.jpg 11/13 16:35
yongticle : 說真的這樣切被認為是挑釁也是剛好而已 11/14 01:41
godgod777 : 我都不敢且進去就直接開完中港路開到三民路才敢右轉 11/14 07:58
play80020 : 每次都被從快車道連看都不看直接切進來的車弄得很 11/14 10:20
play80020 : 火大 11/14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