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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立院三讀「道交條例」修法 限縮民眾檢舉46項目 新聞來源: 雅虎新聞 https://reurl.cc/mvmzOM 2021年12月7日 15:33 內容: [新頭殼newtalk] 因應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案件,造成警力不堪負荷,立法院今(7日)三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列46種違規樣貌,舉凡常見的機車駕駛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併排停車、公車站10公尺內違規停車等;另針對民眾連續檢舉部分規定,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才可以檢舉同一違規行為。 隨著智慧型手機、行車紀錄器盛行,民眾檢舉近5年來成長將近4倍,但為避免跟拍、惡意報復、針對同一違規車輛或無效檢舉等情況,造成警力不必要的消耗。尤其民眾年成功舉發紅黃線違規停車就多達了230萬件;因此修法後,紅黃線違停、任意駛出邊線,在不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已不再開放民眾檢舉,立法院今也再度三讀「道交條例 」部分條文修法,明定可檢舉的違規項目。 「道交條例 」今三讀通過的道交條例第7之1條「開放民眾檢舉項目」條文,明列開放民眾檢舉的46個項目,並將檢舉樣態分為動態違規、靜態違規兩大類。動態違規部分,多為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部分,包括駕駛人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在高、快速公路不當行駛及裝載,駕駛人有蛇行等危險駕駛行為,違規超車、迴車,闖紅燈、闖平交道等行為。 靜態違規方面,有限縮於在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包括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等特定地點的違規停車,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 三讀條文也通過,民眾連續檢舉部分,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才可以檢舉同一違規行為。此外,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於民眾檢舉案,經查證屬實,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 紅黃線違停只要警察不管就可以停囉! 原來停紅線是屬於不嚴重的呀,真是新奇 反正警察來也是按按喇叭寒暄一下而已 然後就去取締機車,對汽車最好的城市 讚讚 以後路邊就不用畫什麼紅黃線了 一點意義也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31.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638933364.A.4B1.html
NiceP : 不受理檢舉那就打電話110或簡訊報案 12/08 11:18
NiceP : 報案了就不能不受理 12/08 11:18
NiceP : 看最後誰比較累 12/08 11:19
TCdogmeat : 鳴笛驅逐跟用大聲公找車主 算受理還不受理? 12/08 11:19
rushfudge : 以後方便多了只有未待轉要抓而已XD 12/08 11:19
et054987 : 我認為鳴笛跟大聲公算受理 12/08 11:23
NiceP : 當然算受理啊,至少有作為,而不是當沒看見 12/08 11:24
NiceP : 然後經過違停的汽車走去前面開沒待轉的機車單 12/08 11:25
james0423 : 一定會受理啊!但不見得會處理啊!根本沒到現場就 12/08 11:27
james0423 : 直接結案,你投訴只會得到「再教育,謝謝指教」有 12/08 11:27
james0423 : 用? 12/08 11:27
TCdogmeat : 驅離也只是繞一圈再回來停而已 效果不大 12/08 11:32
TCdogmeat : 警察根本變成泊車小弟 幫你看車 12/08 11:33
DKIN : 受不受理要只等回覆才知道,紅喔線可違規停車的話, 12/08 11:33
DKIN : 那紅線還畫個屁 12/08 11:33
danny0857 : 違停停起來,比違規確定原違規魔人能比原檢舉達人 12/08 11:35
danny0857 : 還無恥嗎? 12/08 11:35
wizyu : 但還是可以檢舉2400的併排,就算你停機車旁邊,一樣 12/08 11:42
wizyu : 算你併排.. 12/08 11:44
annachie : 垃圾立院 12/08 11:47
nolie1228 : 檢舉檢起來,先累垮警力再說,然後警方放棄治安,然 12/08 11:53
cimo764 : 紅線停起來! 12/08 11:53
nolie1228 : 後社會安全網斷裂,然後幹,這個政府到底在想什麼? 12/08 11:53
arishem : 憑什麼民眾可以檢舉? 12/08 11:58
lordwill : 垃圾民進黨 12/08 12:06
ganlinlowmo : 等等要把3.5噸違停在紅線上囉~~~你二輪小心點 12/08 12:06
lordwill : 以後110都給我打起來!! 12/08 12:06
fevery : 當初開放原因:警力不足 12/08 12:09
fevery : 現在縮限原因:警力不足 12/08 12:09
vick6339 : 是說這篇沒有台中點 12/08 12:10
CCNK : 臨停的話掀開雙黃燈無敵模式停到爽 然後違停在鄰居 12/08 12:13
CCNK : 車庫前 警察來再移就好 12/08 12:14
louis5265 : 關警力足不足有個屁關係喔,罰則輕才是重點 12/08 12:17
ssnnoops : 機車併排的開罰標準很怪想到就氣 12/08 12:18
DKIN : 真的很廢。什麼爛法條 12/08 12:19
ZachFH2016 : 台中如果開放民營拖吊公司,違規的處理量一定馬上倍 12/08 12:25
ZachFH2016 : 增。 12/08 12:25
lordwill : 事實證明民進黨想要過的法案還是會過,不會過的永 12/08 12:26
lordwill : 遠是下禮拜五,現在太危險 12/08 12:26
KTR5566 : 感謝小英德政! 12/08 12:26
hn114906668 : 這種修惡的法這麼快通過?警察代表所有民意? 12/08 12:42
fish005 : 可悲民進黨,台灣交通改善無指望了。 12/08 12:42
A102 : 0911-510-915 直接傳簡訊檢舉,讓警察去處理 12/08 12:42
gogohell2003: 民營拖吊公司新竹有搞過然後市長被爆桃色新聞下台了 12/08 12:42
hn114906668 : 這些提案並投贊成的立委之後不會再選 12/08 12:43
A102 : 沒來處理就繼續傳 12/08 12:43
MK47 : 打不贏就加入他 以後想怎麼停就怎麼停 12/08 12:43
ms01096 : 六分鐘內再次違規就是吃到無敵星星 12/08 12:45
ms01096 : 闖一次紅燈接下來可以連續闖六分鐘 12/08 12:45
ms01096 : 你們說提案跟附議的立委棒不棒 12/08 12:45
ms01096 : 抱歉內文沒看清楚 隔一個路口可以 12/08 12:46
whhw : 解決不了問題可以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12/08 12:48
garcas : 行政立法一起爛 12/08 12:51
nrxadsl : 終於通過了,這個黨真的效率超好,以後紅線嘻嘻 12/08 12:56
nrxadsl : 台灣人自己選的,菲律賓化 12/08 12:57
aoc902001 : 還不錯,人力有限,確實應該把人力用在管制高危險的 12/08 12:57
aoc902001 : 違規上。但政府你要做到啊,可別在管制高危險的違規 12/08 12:57
aoc902001 : 工作量沒增加,而處理民眾檢舉的事務卻減少,然後把 12/08 12:57
aoc902001 : 這些時間反而用在滑手機,在車上睡覺上嘿。 12/08 12:57
doubleyellow: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真棒 12/08 12:58
william1211 : 嫌鬼島交通還不夠爛 人還死得不夠多嗎 太誇張了 12/08 13:03
LinSuchen : 併排還是可以檢舉 併排的都去死 12/08 13:05
LinSuchen : 紅黃線有時候的確沒影響到安全啊 12/08 13:06
poi96300 : 太棒了 以後警察可以大聲說林北不處理了 12/08 13:10
poi96300 : 雖然現在也沒再處理就是了 台中警察真棒 12/08 13:10
garcas : 知道警力不足也不解決,真的是垃圾政府 12/08 13:13
lordwill : 看看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你各位還覺得警力不足? 12/08 13:14
lordwill : 第四分局也是,一群泡茶的笑死 12/08 13:15
lordwill : 垃圾民進黨 12/08 13:15
MAGODAJAN : 惡意檢舉應該也有 12/08 13:24
lordwill : 請問惡意檢舉是什麼? 12/08 13:26
imtpp : 西屯很多汽車佔用身障停車格,但iPhone手機照片不會 12/08 13:38
imtpp : 顯示日期,用App加上日期,檢舉還是被警局退回,說 12/08 13:38
imtpp : 原始照片無顯示日期 12/08 13:38
monkyisme : 沒有影響交通為什麼要劃紅黃線?連人行道都可以停了 12/08 13:42
monkyisme : 就是要等有車禍了才算有影響安全吧,沒撞到都沒事 12/08 13:43
monkyisme : 政府對都市規劃與交通設計直接放棄的態度真棒 12/08 13:43
lordwill : 反正死的都是機車族低端啊,藍綠根本不屌你 12/08 13:44
Oo5566 : 騎機車時最不爽直接佔車道,還要騎到禁行機車道過去 12/08 13:45
Oo5566 : 之前我會直接拿手機出來拍,通常都會馬上開走 12/08 13:45
Oo5566 : 以後這招沒用了.. 12/08 13:45
firingmoon : 這種違停車禍一直出現,不更嚴反而更鬆,呵呵 12/08 13:46
firingmoon : 還有人說對他沒差,反正死的人不是自己認識的都沒差 12/08 13:46
sstandc : 「不影響交通」根本垃圾幹話,那就把不影響的紅線 12/08 14:12
sstandc : 都塗掉啊。反正沒影響就隨意停啊。 12/08 14:12
a910n242 : 偉哉英皇 12/08 14:28
lain2002 : 民主就是要服從多數,檢舉魔人要失業了 12/08 14:43
axxxxxa : 這也能怪民進黨,真不簡單,有說能違法了嗎?不修怪 12/08 14:50
axxxxxa : 政府放任檢舉魔人,修了也怪。還有連內文都看不懂的 12/08 14:50
axxxxxa : 說什麼六分鐘連續闖紅燈的要不要在把內文看清楚? 12/08 14:50
Alpsx : 為了極端個案直接限縮檢舉項目,無言 12/08 14:51
firingmoon : OUTLIER拿出來特別講真不簡單 12/08 14:53
axxxxxa : 啊抱歉我也沒看清楚你的抱歉 12/08 14:53
stanley20301: 六分鐘連續違規的解讀沒問題吧,上面是寫"及"不是" 12/08 15:48
stanley20301: 或"啊,這樣不就是兩條件要同時達到才算? 12/08 15:48
stanley20301: 咦,我錯了,昨天的文章是寫及不是或 12/08 15:49
daye2012 : 第六分局輕鬆多了,不用找理由不予舉發 12/08 17:38
forevernew : 這個政府已經不行了 12/08 17:44
evanzxcv : 這種事情隨便修法就可以喔?該公投的事情不辦公投? 12/08 18:04
SYLjo : 停在機車停車格外的第一輛車是不是不算併排停車? 12/08 18:28
SYLjo : 這樣以後是不是不能檢舉了?QQ每次被違停汽車圍在 12/08 18:28
SYLjo : 停車格出不去,都要靠拍照檢舉來洩恨,以後就只能 12/08 18:28
SYLjo : 好聲好氣的問看看對方能不能好心移一下他違停的車 12/08 18:28
SYLjo : 讓我出去了 12/08 18:28
arishem : 不能檢舉,可以報警吧,只想檢舉的心態是不是怪怪 12/08 18:46
arishem : 的? 12/08 18:46
zark07222 : 等等就會有學長開一台聯結車停在中港文心路口 12/08 18:59
zark07222 : 是說,警察領了薪水,壞人也不抓,違規也不處理, 12/08 19:00
zark07222 : 現在要警察到底要幹嘛? 12/08 19:00
andy3021515 : 民進黨德政啊 12/08 19:06
shakira918 : 原來民智未開程度這麼嚴重 12/08 20:39
jasper6101 : 說可以報警的是不是沒看過報警也沒人來的,打電話 12/08 20:46
jasper6101 : 去也只會說抱歉人力不足 所以報警有用? 12/08 20:46
firingmoon : 身為台中人不知道第三分局??? 12/08 21:29
romeie06 : 罰單橋起來~ 12/09 00:19
luismars : 撤單陳情寫到手軟吧...乾脆只認警察開的 12/09 00:36
FinnF : 以後直接簡訊報案最快 12/09 02:42
junsport : 可以省好多找車位的時間和停車費囉,德政啊!你兩輪 12/09 05:31
junsport : 賤民自己保險保好啊,嬰兒車沒路走也是去怪老公幹嘛 12/09 05:31
junsport : 內射啊 12/09 05:31
parkerwester: 沒有更重要的法立嗎?社會安全事件,改裝車登記列 12/09 06:24
parkerwester: 管等等 12/09 06:24
parkerwester: 燃料稅隨油徵收要不要討論? 12/09 06:25
neverli : 智障政策 12/09 08:14
SYLjo : 實測過報案需要5~15分鐘警察才會來(這不是警察的 12/09 10:33
SYLjo : 問題 他們確實需要處理時間) 12/09 10:33
SYLjo : 然後警察來了 只要他立刻開走 多數警察不會開罰 12/09 10:33
SYLjo : 被困住的機車就活該啊 乖乖在那邊浪費時間 12/09 10:33
arishem : 原來檢舉的目的是提供民眾洩恨管道,不是要解決交 12/09 11:20
arishem : 通問題! 12/09 11:20
arishem : 其中大部分檢舉案屬跟拍、惡意報復,不但造成民怨 12/09 11:25
arishem : ,同時增加警方執勤勤務。因此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 12/09 11:25
arishem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限縮46項違規開 12/09 11:25
arishem : 放民眾檢舉,對於最常被檢舉的「紅黃線違停」則不 12/09 11:25
arishem : 予舉發,盼減少檢舉魔人與警察勤務。 12/09 11:25
KGarnett05 : 違規仔被開單的風險又降低了 12/09 11:48
core168 : 選舉投給沒有料的立委,就給你這種法律,怪你自己 12/11 14:09
core168 : 亂投票 12/11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