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fish : 推 08/27 02:04
→ ccaaccaa : 因為只要增加工作量 公務員都覺得不爽啊 這就是公 08/27 02:06
→ ccaaccaa : 務員 08/27 02:06
→ Gowther : 台中教育局說這是假的,你的證據在哪裡?你是否有 08/27 03:53
→ Gowther : 任何具體證據可以供證明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說過這事 08/27 03:53
→ Gowther : 情是假的他們不辦? 08/27 03:53
→ Gowther : 說坦白很想相信你們,但連續看了三四篇沒有證據的 08/27 03:55
→ Gowther : 控訴後我開始覺得不太對勁,這件案子追訴期過了, 08/27 03:55
→ Gowther : 之前沒有控訴,受害者不願意出面,受控者已經要退 08/27 03:55
→ Gowther : 休,這個時間點的控訴原因是什麼?我覺得很多謎團 08/27 03:55
→ Gowther : ,加上不斷抨擊權利機構,但,看了四五篇說真的, 08/27 03:55
→ Gowther : 臆測居多而事實實在少,這讓旁人很難確定你們所說 08/27 03:55
→ Gowther : 的真實性。 08/27 03:55
推 student0533 : 樓上留了好多篇質疑受害人,你知道在實務上受到性侵 08/27 04:12
→ student0533 : 害要說出來需要多大的勇氣嗎?後續又要面對多少事情 08/27 04:12
→ student0533 : ? 08/27 04:12
→ student0533 : 可以去查查相關資料就不會說出這種話,怪罪受害人是 08/27 04:12
→ student0533 : 什麼心態?也正是你這種心態讓很多受害者不敢發聲。 08/27 04:12
→ student0533 : 真正該譴責的是加害者運用權勢侵害受害者! 08/27 04:12
推 Laura27 : 性侵這種事情不管過多久都是無法抹滅的傷痕,無論這 08/27 06:35
→ Laura27 : 案件追訴期是不是過了、校長退不退休,有發生過的 08/27 06:35
→ Laura27 : 事終究藏不住。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希望被害者能勇 08/27 06:35
→ Laura27 : 敢站出來,為自己伸張正義! 08/27 06:35
推 Tang1124 :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完全沒有站在事實真相的一面 08/27 07:24
→ Tang1124 : 偽善 08/27 07:24
推 MOMOKO1212 : 到底哪裡有什麼謎團 看起來事證人證清清楚楚 08/27 07:59
推 shioo : 回應推文,如果當事人的法律(刑法)追溯期已過,除 08/27 08:36
→ shioo : 非新聞能誘使仍在追溯期內的其他受害者出面,否則沒 08/27 08:36
→ shioo : 有辦法追朔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且按目前法規,一律以 08/27 08:36
→ shioo : 無罪推定的標準而定,本來就要能舉證當事人的實質證 08/27 08:36
→ shioo : 據方能調查,在人證部分也依然需要檢驗當時的實質證 08/27 08:36
→ shioo : 據。這是刑法或他法部分。 08/27 08:36
→ shioo : 然而檢舉人當初便澄清已知法律追溯期已過,現在是以 08/27 08:42
→ shioo : 校園內的 性平法提出調查需求,此法本不落入警司政 08/27 08:42
→ shioo : 的範圍,即使目前疑似被申請人正在教育局處服務,仍 08/27 08:42
→ shioo : 有是服務單位或教育局受理開會形成1.性平會是否受理 08/27 08:42
→ shioo : (20日內回覆)2.性平會受理後如何組織調查小組(亦 08/27 08:42
→ shioo : 可提出申請迴避)等現有階段。事實是依照性平法除了 08/27 08:42
→ shioo : 當事人會接受通知外,避免對當事人干擾,其他人是不 08/27 08:42
→ shioo : 會知道後續結果的。否則對於雙方都是一種打擾,也不 08/27 08:42
→ shioo : 適合直接兩法混為一談。 08/27 08:42
推 ccaaccaa : 所以才要多人併案提行政訴訟 樓上某G沒有發摟清楚就 08/27 08:48
→ ccaaccaa : 四處開炮 一直要證據是在跳針幾點的 這種多年前的 08/27 08:48
→ ccaaccaa : 性侵本身舉證很困難 上法院對受害者沒什麼好處反而 08/27 08:48
→ ccaaccaa : 多次傷害 08/27 08:48
→ ccaaccaa : 建議你開炮前看幾篇陳潔浩的臉書 就知道為何受害者 08/27 08:49
→ ccaaccaa : 要這樣做了 還有教育局多惡劣 08/27 08:49
→ shioo : 申請人要提出當年的事件著實不易,事實上更要保護申 08/27 08:51
→ shioo : 請人,更以申請人現在的感受及意願為主,除非文章是 08/27 08:51
→ shioo : 申請人授意之文章,否則觀者不會理解事實為何、所受 08/27 08:51
→ shioo : 的情緒波懂是否公正,更是對此事件增加旁枝末節的困 08/27 08:51
→ shioo : 擾。若真的對此一事件感到有所不公,更應該好好看看 08/27 08:51
→ shioo : 此事件的處理流程是否按照 性平法 +教師法的處理流 08/27 08:51
→ shioo : 程進行。如今連兩篇的文章內容都顯示此件未按法規回 08/27 08:51
→ shioo : 覆申請人,但顯然又不能確定文章內容本身的真實程度 08/27 08:51
→ shioo : ,叫閱讀完文章的人要如何也理解自己心情,不過更是 08/27 08:51
→ shioo : 困擾而已。 08/27 08:51
→ seanlydia : 幫高調 08/27 09:36
推 choc1222 : 推 08/27 11:06
→ ostracize : 台中教育局有高層想吃案。內行人都看得出來高是誰! 08/27 11:16
推 barley05 : 澳洲調查報告顯示青少時期受到性侵害者平均要24年才 08/28 01:17
→ barley05 : 有勇氣說出來,因為此時才有經濟地位跟知識力量抗 08/28 01:17
→ barley05 : 衡內心的恐懼(包括說出來後自己會受到的影響)並 08/28 01:17
→ barley05 : 不是樓上某些發言說的這麼輕鬆好嗎...而且說沒證據 08/28 01:17
→ barley05 : 黃老師寫的命令語氣的信、小卡跟禮物都不是適任教師 08/28 01:18
→ barley05 : 該做的事吧 08/28 01:18
→ Gowther : 我對這件事情感到疑惑就是質疑被害人?這個帽子也 08/29 13:48
→ Gowther : 戴太大了,天底下路人的質疑都要被你當仇人來打? 08/29 13:48
→ Gowther : 說實在很多地方確實沒有說清楚,然後我問更多資訊 08/29 13:48
→ Gowther : 叫我不要問被害者是二次傷害,那這樣究竟要怎麼查 08/29 13:48
→ Gowther : ?只有你們辦事方法可以允許其他人全部都是噁心跟 08/29 13:48
→ Gowther : 檢討被害者?話說的太過了吧? 08/29 13:48
→ Gowther : 你們究竟是在找人協助還是不准他人有異議? 08/29 13:48
推 pohang : 很多重要回文都被刪掉了,所以你找不到資訊,去怪刪 08/30 18:38
→ pohang : 文的人啊。 08/30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