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spmlp : 高調推 禮拜一打電話+1 08/27 23:32
推 fspmlp : 補推 08/27 23:37
→ q347 : 擴大調查 但是不想進入刑事訴訟 我不懂 08/27 23:40
→ q347 : 這邏輯是甚麼? 08/27 23:40
推 kaorucyc : 關注還是要遵守新聞板規 08/27 23:40
→ q347 : 只想用輿論還是詛咒他暴斃? 08/27 23:41
推 luismars : 機關那些約僱沒有刑事等級的調查能力啦...別整了 08/27 23:45
推 love790701 : 推高調 08/27 23:47
推 tatattaa : 問為什麼不提訴訟沒看內文? 08/27 23:48
→ q347 : 我只能說邏輯很奇怪就是了 08/27 23:49
→ q347 : 刑事專業不走 司法專業不走 怕二次傷害不走 08/27 23:50
→ q347 : 很懂很懂 08/27 23:50
推 Feilong : 不懂就好好去看一下前面幾篇的論述 08/27 23:53
推 luismars : 就承辦人沒那個鳥呀...沒送檢調責任得全扛了 08/27 23:58
推 readperson : 臺中市府醒醒啊 選舉將近別堅持幹蠢事 08/27 23:58
推 tatattaa : 我看盧市府應該也是覺得沒差,今天還去溯溪失蹤現 08/28 00:03
→ tatattaa : 場演一齣把人攬緊緊,教育局的擴大調查居然還是送刑 08/28 00:03
→ tatattaa : 事訴訟,還有人覺得邏輯不通,應該要再多一點關注、 08/28 00:03
→ tatattaa : 施加壓力給相關單位,星期一會再打電話 08/28 00:03
推 q347 : 送刑事比較好吧 之前特教學校的擴大調查 根本亂搞 08/28 00:14
→ q347 : 後來刑事介入之後 才比較公正 08/28 00:14
推 xiaofu : 高調推 08/28 00:16
→ q347 : 之前特教學校調查 上下根本都是互相認識的人 08/28 00:17
→ q347 : 校長主任督學哪一個不是跟教育局很熟 08/28 00:17
推 wyliu : 推 08/28 00:22
推 tenbear : 市政府知道有犯罪嫌疑不告發一定被人說吃案,教育局 08/28 00:25
→ tenbear : 的調查權沒有檢調全面,不懂就不要亂講一通,亂帶風 08/28 00:25
→ tenbear : 向 08/28 00:25
推 yubirch : 刑事追訴期已過,送也沒用吧 08/28 00:31
→ yubirch : 是在嚇被害人嗎??? 08/28 00:31
推 godgod777 : 靜待司法調查,誰對誰錯就交給法官看他怎麼判 08/28 00:31
推 pink770624 : 高調推 08/28 00:34
→ Yyyyyy : 前面說教育局要吃案 它不請檢調介入不就印證你說的 08/28 00:36
推 Simonfenix : 如果只是這位的話是要判什麼?追訴期不是過了 08/28 00:36
推 arishem : 高調,推! 08/28 00:37
推 pink770624 : 立委向台中市政府陳情不知道有沒有效?太令人生氣了 08/28 00:40
推 miluSANA : 幫高調 08/28 00:48
→ scarbywind : 走教評會就記過解雇,順便當背書這樣 08/28 00:50
推 shioo : 所以,擴大調查的權責到底是在教育局還是刑事調查那 08/28 00:55
→ shioo : 邊?而且在那之前不是教育局應該先要解決民眾疑惑澄 08/28 00:55
→ shioo : 清疑慮嗎?認真查一下台南事件,擴大調查權責應該也 08/28 00:55
→ shioo : 還是在性平會啊( Д` ) 到底丟法院幹什麼? 08/28 00:55
→ shioo : 看起來是不是性平法第21條-3和第31條-3有點牴觸?或 08/28 01:06
→ shioo : 者是,在調查報告(依上一篇推文)已說明完成的前提 08/28 01:06
→ shioo : 下,還在用「擴大調查」一詞說明移交,本就是掛羊頭 08/28 01:06
→ shioo : 賣狗肉之實。 08/28 01:06
推 barley05 : 說送刑事的 刑事追訴期已過 檢察官可以直接下一個 08/28 01:09
→ barley05 : 不起訴處分 然後就結束了 沒期限的是行政申訴 08/28 01:09
→ shioo : 若照31條所謂移交,那是否性平會的調查報告裡有此一 08/28 01:10
→ shioo : 建議?若沒有,那主管機關移送地檢署應該是毫無根據 08/28 01:10
→ shioo : ,若有,報告書內自會載明,但同時若該師目前毫無懲 08/28 01:10
→ shioo : 處也是邏輯不通之處。這樣移交就處處矛盾而已。 08/28 01:10
→ Yyyyyy : 假設這事出在營區 主官向檢調告發 你覺得不正常? 08/28 01:15
→ shioo : 使用性平法申請調查,若主管機關未給與報告前就轉 08/28 01:18
→ shioo : 那顯然違反$31-3,若未完成調察報告應則違反$21-3 08/28 01:19
→ shioo : 以上兩列情形,在拿到報告後以$32-3書面申覆 08/28 01:22
→ shioo : 若拿到報告後才轉,那擴大調查應是晃子,因為調查權 08/28 01:22
→ shioo : 基本上應該沒有更動仍是同一單位(因為使用性平法 08/28 01:23
推 iljie : 就很奇怪,讓警調查清楚不是最好嗎? 08/28 01:28
噓 imrt : 呂秋遠:檢察官會對這件事調查,在不起訴書上,把事 08/28 01:41
→ imrt : 實記載下來,還你一個公道 08/28 01:41
推 brabra : 教育局只想拿刑事調查不起訴來避開性平會調查造成的 08/28 01:42
→ brabra : 問題,這樣子黃校長就可以爽領退休金了 08/28 01:42
→ imrt : 把這些力氣放在改善親子關係,加強性教育,才能真正 08/28 01:42
→ imrt : 避免再有悲劇發生。 08/28 01:42
→ brabra : 的確要有更多人打1999,讓教育局的意圖用公文現形 08/28 01:43
推 RaiGend0519 : 剛剛看一個律師的Blog 08/28 01:56
→ RaiGend0519 : 上面有一段寫說依據禁止朔及既往原則,因性別平等教 08/28 01:56
→ RaiGend0519 : 育法係於民國93年6月23日公布施行,所以在這個日期 08/28 01:56
→ RaiGend0519 : 以前發生的校園性騷擾,恐怕是無法適用性平教育法的 08/28 01:56
→ RaiGend0519 : 這是真的嗎? 08/28 01:56
推 RaiGend0519 : 如果為真,那就算不打刑事打性平還不是無路可走 08/28 02:00
→ RaiGend0519 : 25年前都民國86年前後的事情了... 08/28 02:01
推 luismars : 其實一直打1999只是延宕案件處理進度而已...都在回 08/28 02:09
→ luismars : 你垃圾罐頭內容,然後就要蓋5、6個章跑個一天半流程 08/28 02:10
→ luismars : 給當事人去盯進度就好了 08/28 02:10
推 Shann : 司法和行政調查可以並行吧,應該不存在選邊的問題 08/28 02:14
→ Shann : 行政單位的能力和職權都有限,給予過高的期待也不好 08/28 02:14
→ Shann : 參考司法調查的結果來做行政處分也是可行的方式 08/28 02:17
推 brabra : 司法調查最終一定是不起訴啊~這樣子行政就可以很省 08/28 02:21
→ brabra : 事說沒有問題,黃校長爽領退休金啊~ 08/28 02:21
→ brabra : 從頭到尾這消息會被加害者知道,就是一個很大的洩密 08/28 02:22
→ brabra : 問題了,教育局不用去查誰是洩密者還想推掉性平調查 08/28 02:22
→ brabra : 責任,這樣子是立法不夠完善的問題嗎?這其實就是我 08/28 02:23
→ brabra : 們這個社會乃至教育界的縮影~ 08/28 02:23
推 chuochuo : 推 08/28 02:24
推 Shann : 參考的當然不是不起訴的結果啊,而是調查出的內容 08/28 02:41
→ Shann : 明知道他們那麼黑,還希冀他們自己調查自己,這不是 08/28 02:41
→ Shann : 很矛盾嗎 08/28 02:41
推 floraiku : 推高調,週一打電話! 08/28 05:36
推 impishdevil : 幫高調 不管過了多久 不要姑息犯人 何況還不認錯 08/28 06:17
噓 impishdevil : 推樓上呂秋遠律師那篇文 無論是否判刑 檢察官會把 08/28 06:24
→ impishdevil : 事實記載下來還受害者公道 08/28 06:24
推 BIA : 教育局的調查跟司法的調查 司法的調查會公正很多 08/28 06:37
→ BIA : 不相信教育局調查+1 08/28 06:39
→ z322 : 意思是行政性平調查值得信任 能還原事實? 08/28 06:59
推 una283 : 公布一下黃校長當天打來的電話錄音炒起來 08/28 08:28
推 dovepacket : 不想進入司法調查 但卻想把犯罪人定罪? 機關不可 08/28 09:13
→ dovepacket : 能這樣搞 08/28 09:13
推 tienfei : 幫高調,就算送檢方,台中市政府還是要擔起行政責任 08/28 09:14
→ tienfei : ,都性侵國二女生了,這麼明顯是大人過錯都可以不處 08/28 09:14
→ tienfei : 理或冷處理,那未來你我的小孩在學校被霸凌、被侮辱 08/28 09:14
→ tienfei : ,家長申訴也沒用! 08/28 09:14
推 cingguy : 推薦大家可以看金剛狼(休叔)演的《壞教育》 08/28 09:17
推 amber0306 : 推,高調 08/28 09:23
推 sweetlisa : 市府是想送刑事不起訴然後結案 08/28 10:16
→ scarbywind : 都知道會不起訴了還想調查啥.. 08/28 10:30
→ scarbywind : 事實? 是陳述吧.. 08/28 10:33
→ scarbywind : 而且是反判刑更好笑 檢察官只有起不起訴而已 刑啥 08/28 10:34
→ scarbywind : 否 08/28 10:34
推 doresofami : 在市長媽媽fb留言會有用嗎? 08/28 10:35
→ scarbywind : 如果是起訴後被判無罪那調查當然會有.. 08/28 10:36
推 papabearche : 就過追訴期不起訴了 到時候就是會高喊不起訴自清阿 08/28 10:44
推 vick6339 : 照某些人理論 等著狼師爽領退休金下莊囉 08/28 10:47
推 iamchou3 : 推高調 08/28 10:57
噓 GamaloveVaca: 呂秋遠:檢察官會對這件事調查,在不起訴書上,把事 08/28 11:10
→ GamaloveVaca: 實記載下來,還你一個公道 08/28 11:10
→ GamaloveVaca: 性評會只有聽雙方說詞來判定,只有檢調的權力比較大 08/28 11:12
→ GamaloveVaca: 可以依法蒐集任何證據 08/28 11:12
→ GamaloveVaca: 性平調查被公開的案件多如牛毛,而且沒罰則,本文是 08/28 11:13
→ GamaloveVaca: 在帶什麼風向? 08/28 11:13
推 choc1222 : 幫高調 08/28 11:44
推 congra : 送刑事不起訴,直接洗白,計畫通 08/28 12:14
→ congra : 過追溯期的檢調會幫你查嗎?? 08/28 12:15
→ Yyyyyy : 有人跟你說她被性侵 你還不報案 學校是這樣教你的 08/28 12:25
→ Yyyyyy : 嗎? 08/28 12:26
推 iamhcy : 送檢調:追訴期過了市府想保狼師。不送檢調:市府 08/28 12:30
→ iamhcy : 吃案啦。 08/28 12:30
推 luismars : 不起訴的還是會把"犯罪事實"寫完吧,長篇大論之後再 08/28 13:00
→ luismars : 一句因為什麼程序法規定所以不起訴 08/28 13:00
噓 JingPingKing: 我就講白的,今天要出來公審,就甭想不受二次傷害 08/28 13:04
→ JingPingKing: 想要陳述事實,就要有所覺悟 08/28 13:05
推 guns5150 : 今日新聞稿,強調刑事程序與行政調查並行,且「妨 08/28 13:22
→ guns5150 : 害性自主」是非告訴乃論 08/28 13:22
→ Yyyyyy : 其實有2種情形是告訴乃論 不過那給檢察官判斷就好 08/28 13:27
推 iamhcy : 就配偶間跟兩小無猜啊,怎麼看都不適用吧 08/28 13:31
推 iamhcy : 人本應該有處理過其他妨害性自主的案子吧?還會認 08/28 13:35
→ iamhcy : 為可以不用進到司法程序這讓人有點傻眼。 08/28 13:35
推 stoneofsea : 推 08/28 13:49
推 linbryan : 教育局查也是二次傷害.由樓主帶工具偷把加害人解決. 08/28 14:01
→ linbryan : 樓主再自我了結.這樣都沒人知.伸張正義也無二次傷害 08/28 14:01
→ shioo : 如果這次教育局對於主動向地檢署舉發防礙性自主一事 08/28 14:19
→ shioo : ,那為何以往相關事件的時候似乎是沒有的,往往都由 08/28 14:19
→ shioo : 當事人自行到案/或社工陪同筆錄(?可以逆向思考一 08/28 14:19
→ shioo : 下)以前手沒有案案手都這麼寬啊?不是偏頗,是這次 08/28 14:19
→ shioo : 真的感覺特別認真 08/28 14:19
→ Yyyyyy : 以前怎樣我不知道 不過內部調查跟移送檢調哪個看起 08/28 14:23
→ Yyyyyy : 來比較像吃案? 你說說看 08/28 14:24
→ shioo : 所以樓上150樓的意思是為了社會觀感不要像吃案才移 08/28 14:28
→ shioo : 送的意思嗎?這真的是以當事人福祉的行為嗎?不然是 08/28 14:28
→ shioo : 為了誰? 08/28 14:28
推 RaiGend0519 : 現在比較好奇假設性平可以適用頒布以前發生的事件 08/28 14:29
→ RaiGend0519 : ,那轉性平調查最後希望什麼結果?性平法可以達成 08/28 14:29
→ RaiGend0519 : 這個結果嗎? 08/28 14:29
→ Yyyyyy : 前面不是一直質疑教育局吃案? 為了誰? 就質疑的 08/28 14:32
→ Yyyyyy : 人啊 08/28 14:32
推 RaiGend0519 : 前幾樓新聞稿寫雙軌並行調查,那沒什麼好說了 08/28 14:33
→ Yyyyyy : 怕過追溯期就不起訴就更奇怪了 檢察官真調查下去 08/28 14:39
→ Yyyyyy : 搞不好就挖出還在追訴期的犯罪事實來了啊 08/28 14:40
推 iamhcy : @shioo 以往相關事件怎麼可能沒有?公務員醫師老師 08/28 15:13
→ iamhcy : 還是社工等等都負有通報義務,只是不會像這樣大動 08/28 15:13
→ iamhcy : 作開記者會,為的是保護被害人隱私。 08/28 15:13
噓 imrt : 竟然有人說,檢察官還沒調查就會不起訴。還沒調查怎 08/28 15:35
→ imrt : 麼會決定要不要起訴? 08/28 15:35
推 th1314 : 高調推 08/28 15:39
推 sorrry30000 : 推 08/28 16:53
→ iljie : 人本從以前就很常找某校的新聞,沒想到過了20多年還 08/28 17:23
→ iljie : 是在挖當年的事 08/28 17:23
→ aguey : 即使是舊文,正義還是要被伸張! 08/28 17:25
→ scarbywind : 開完偵查雙方陳述然後被告找律師喊時效問題 08/28 17:41
→ scarbywind : 這樣算啥事實? 08/28 17:41
→ scarbywind : 性平最後可以解聘 不起訴啥都沒有 08/28 17:44
→ scarbywind : 律師呂秋遠二度遭懲戒! 專ya(笑 08/28 17:48
推 chiang6 : 幫高調 打電話 08/28 20:17
推 katherina14 : 幫高調 08/28 20:20
→ shioo : @iamhcy你說的都沒錯(笑)所以看的出來這次台中市 08/28 20:32
→ shioo : 政府「現在」才這樣大陣仗是為什麼嗎? 08/28 20:32
→ shioo : 過往性平案當事人若有學生、甚至未成年身分,涉及情 08/28 20:35
→ shioo : 節重大之疑似違法事件,多是在通報後/性平會啟動相 08/28 20:35
→ shioo : 關流程同時立即由相關人員安排「陪同」處理轉警政處 08/28 20:35
→ shioo : 理;那既然這次申請人已成年,又為何要讓由調查的主 08/28 20:35
→ shioo : 管單位「主動」轉交地檢署呢?當事人不在是可以代為 08/28 20:35
→ shioo : 到地檢署的嗎?有委託或法定代理人身分嗎?事已至此 08/28 20:35
→ shioo : ,路人們若略知法僅評版文便可以推敲上述處理流程略 08/28 20:35
→ shioo : 有矛盾之地方。且如上一篇說明若是已到調查報告出爐 08/28 20:35
→ shioo : ,前後已超過四個月,那相關單位真覺得有必要為何「 08/28 20:35
→ shioo : 現在」才在開始推動申請人走警政?本似乎就不用等性 08/28 20:35
→ shioo : 平會的調查報告出來才做這件事啊(鍵盤疑問) 08/28 20:35
推 bbsterence : 希望不是解決不了問題,只好解決有問題的人!? 08/28 20:38
→ shioo : 想想,就算用性平法$31條說有權轉移還是超越所有理 08/28 20:41
→ shioo : 解嘛XD雙方當事人就是不在現場嘛。看起來像是無權責 08/28 20:41
→ shioo : 之實、越俎代庖了,蠻感謝教育局可以這麼主動,以後 08/28 20:41
→ shioo : 通通可以結果通報後做完調查,再將學校性平會的調查 08/28 20:41
→ shioo : 報告跟處置結果送到地檢署,雙方當事人與家長全部不 08/28 20:41
→ shioo : 用社工陪同不用管他們有沒有走警政,反正教育局有調 08/28 20:41
→ shioo : 查報告通通一條龍直通法院一次搞定啟動司法調查。從 08/28 20:41
→ shioo : 另一個角度思考真是太棒了,社政感謝你(警政也感謝 08/28 20:41
→ shioo : 你)XDDD 08/28 20:41
推 shioo : 補上一句,都已經啟動性平調查受理了哪有什麼「吃案 08/28 20:46
→ shioo : 」啊,結果只會有當事人中可能會不滿意的結果啊。現 08/28 20:46
→ shioo : 在哪個癥結點再討論怕吃案啊? 08/28 20:46
→ Yyyyyy : 原來之前一堆說教育局怎樣怎樣的都不是叫"吃案"啊 08/28 20:50
推 shioo : 真的,如法條的話,早該告發了。在下孤陋寡聞從來也 08/28 20:52
→ shioo : 沒見過是教育單位代為告發的(笑)頂多就知情就要24 08/28 20:52
→ shioo : 小時內通報而已XD首知如此失敬失敬。 08/28 20:52
推 shioo : 那就看於情於法如何討論吃案了,立場觀點不同的確會 08/28 20:57
→ shioo : 解釋不同,只能希望性平會與調查小組是真正公平的單 08/28 20:57
→ shioo : 位了。 08/28 20:57
推 luismars : 犯罪偵查是很專業的,教政雇員根本就不懂也不專 08/28 21:04
→ luismars : 另外在掛這個文的承辦人一念之間,他要怎辦就怎辦 08/28 21:05
推 floraiku : 推 08/29 00:20
推 tsanning : 林奕含案陳星五罪不起訴 大概是怕往後的google只留 08/29 00:30
→ tsanning : 下如此乍看洗白的標題 唉 可怕 08/29 00:30
推 supersonic8 : 市政府到底在做什麼?教育局? 08/29 06:56
→ hjchang : 要選舉了 做秀一下錯了嗎? 08/29 10:29
噓 Cain053 : 最基本該讓他社死吧 雖然大部分台灣人面對道德瑕疵 08/29 11:37
→ Cain053 : 且有權勢之人都很寬容 08/29 11:37
噓 GamaloveVaca: 垃圾文章還在啊,為了選舉硬要把司法單位抹黑?? 08/29 13:05
→ GamaloveVaca: 送檢調可以調查出更多被害人,送性平能幹麻? 08/29 13:07
→ GamaloveVaca: 為了選舉黑台大,現在又要黑檢調? 08/29 13:07
→ Gowther : 樓上講法有點過了,但我個人是真的想問,為什麼過 08/29 13:59
→ Gowther : 追訴期才控訴這位老師?這個板上我一個這部分的回 08/29 13:59
→ Gowther : 答都沒有問到。 08/29 13:59
→ Gowther : 過25年被害人才走出來這個部分,抱歉,我個人很難 08/29 14:00
→ Gowther : 信服,如果堅持是這個回答我覺得這件事實有可疑之 08/29 14:00
→ Gowther : 處。 08/29 14:00
→ Gowther : 說實話,這麼可疑的事情,我只要問就被打成檢討受 08/29 14:01
→ Gowther : 害者真的讓我覺得不可思議,因為這是整件事最重要 08/29 14:01
→ Gowther : 的環節,必須要知道。 08/29 14:01
推 chuochuo : 受害者是出來希望其他受害者站出來,或許有其他人 08/29 14:32
→ chuochuo : 是還沒有過追訴期的 08/29 14:32
→ chuochuo : 如果黃老師問心無愧的話就不會擔心其他受害者出來 08/29 14:33
→ chuochuo : 併案調查啊 08/29 14:33
→ doresofami : 大家不要忘了這是兒童受到權勢性侵!遭受兒童虐待的 08/29 17:51
→ doresofami : 倖存者在成長歷程裡,會試圖適應高壓力、不合理的環 08/29 17:51
→ doresofami : 境,以得到更多的生存機會。這過程,會很自然的將加 08/29 17:51
→ doresofami : 害者不合理的行為「合理化」,造成受害者可以分辨常 08/29 17:51
→ doresofami : 理的對錯,但無法分辨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對錯。 08/29 17:51
推 fspmlp : 某人是哪裡有問題 就寫的很明白了還看不懂 尊重個 08/29 18:37
→ fspmlp : 人意願很難嗎 一直強迫別人要幹嘛是怎樣?如果能做 08/29 18:37
→ fspmlp : 她不會做嗎?相隔25年鼓起勇氣知道要多大決心嗎 要 08/29 18:37
→ fspmlp : 了解的話你怎麼不先從其他權勢性侵兒童案開始看 08/29 18:37
推 doggie175 : 如果沒有一直貼文分享讓更多人注意,說不定市政府繼 08/29 18:50
→ doggie175 : 續冷處理,不會連續兩天在Line上面提到狼師後續。 08/29 18:50
推 tsanning : 我以同在學校工作年齡相仿的角度同理 被行為人應該 08/29 20:25
→ tsanning : 是有學生甚或她的子女面臨校園性平課題 呃還有以教 08/29 20:25
→ tsanning : 育圈的狹隘 若女老師尚未介聘至理想學校 或是剛獲 08/29 20:25
→ tsanning : 取正式之類 那以黃校長掌握居仁/漢口/大墩三大名校 08/29 20:25
→ tsanning : 教甄資源 女老師不敢投訴也是可能的 08/29 20:25
推 arabesque1 : 樓上說得沒錯,教育圈很小,如果A還沒有站穩腳步她 08/29 23:35
→ arabesque1 : 要拿什麼跟校長對抗?這就是等待25年的原因! 08/29 23:35
推 pinkkky : 前幾樓的q可以去看看最近的夯劇-正義的算法 ,裡面 08/30 15:34
→ pinkkky : 雖然不是正規案件開庭方式,但是可以稍微體會到受害 08/30 15:34
→ pinkkky : 者的心境。 08/30 15:34
推 annechila : 反狼師連署: 09/01 20:53
→ annechila : 313463085476627/?d=n 09/01 20:53
推 annechila : 反狼師連署連結 09/01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