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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版主順應版上多數意見避免政治紛擾所以對版規推出新規定。 大致如下 2.7.3選舉投票日前10天內,如有台中的政治人物/候選人,限定候選人在投票日10天前內有 社會事件、交通事故(如酒駕)有登上新聞版面可以在Po該新聞文章,不受上述板規2.7.2? 備註1.選舉投票日前10內之政治新聞禁止推文、回應文章至看板,新聞內容禁止上色、 偷渡個人心得、修改新聞原有內容與標題。 備註2.選舉投票日前10內之政治新聞需有媒體名稱、記者姓名。 備註3.投票日前10天內包含投票日當天,例如1/11投票日,1/1~1/11為板規2.7.2和2.7.3實 違反2.7.2和2.7.3者水桶14日+刪文退文,如推文無法退文,則水桶30日,合計每3則推文增 不過前版主很快就卸任,下任版主也要11/26選舉日過後才會上任,雖然這段時間有上層小組長去管版,不過似乎這一塊該怎麼處理也沒確定。 因為這周就有三篇政治發文,下面有蠻多人推文 然後就不管發文者還是推文者全部被檢舉(推文還選擇性檢舉) 照新版規立法原意,應該是這段時間會加強管版,有政治文立刻刪文水桶,不過處於空窗期所以沒人去刪文,讓文章在版面,只要一有人去推文,某位版友就去檢舉。 那現在狀況是所有人都照新版規,選舉後都水桶? 還是新版主上任後去裁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25.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669261279.A.9C7.html ※ 編輯: edwin040286 (39.14.25.19 臺灣), 11/24/2022 11:44:02
kk10519 : 參選版主呀!自認版主發版務 11/24 12:07
edwin040286 : 版規5.11是有允許版友發版務文的 11/24 12:10
kk10519 : 你還少貼2.7.2 11/24 12:10
kk10519 : 2.7.2選舉投票日前10天內,禁止以所有分類發表任 11/24 12:10
kk10519 : 何政治文章,但可以討論現有之市政議題。 11/24 12:10
kk10519 : 備註1.政治文判定原則:政治人物/候選人姓名(包含諧 11/24 12:10
kk10519 : 音)、政黨名稱(包含諧音)、選舉口 11/24 12:10
kk10519 : 號、候選人政策。 11/24 12:10
kk10519 : 備註2.台中市現有議題舉例:空氣品質、交通議題、噪 11/24 12:11
kk10519 : 音議題、違章建築、環境議題,但請針對該議題討論 11/24 12:12
kk10519 : 勿吹捧、批評特定政黨與政治人物。 11/24 12:12
edwin040286 : 既然檢舉者本人都來了,想請教下你的檢舉標準和新板 11/24 12:14
edwin040286 : 規也不一致 11/24 12:14
edwin040286 : 是以什麼標準來檢舉,另外此次檢舉是否當做你參選版 11/24 12:16
edwin040286 : 主的先行準備,等上任後就直接水桶你檢舉的 11/24 12:16
kk10519 : 有提及候選人姓名就檢舉且推文 11/24 12:17
hellokito : 怎麼置底的版規只有2.7.1? 11/24 12:18
hellokito : 沒寫入的要拿來執行? 11/24 12:18
kk10519 : 幫檢舉姬鋪路 11/24 12:18
kk10519 : 去查詢公告 沒卸任就公告了! 11/24 12:19
kk10519 : 還有提政黨的名字包含英文縮寫 我都檢舉 11/24 12:22
kk10519 : 明明可以學其他人鑽漏洞 說選舉人號碼 11/24 12:29
kk10519 : 例如 第三選區 5號怎樣 我就放過 11/24 12:29
kk10519 : 這樣懂了嗎? 11/24 12:29
kk10519 : 少提一個 只要不推文 一律沒看到 11/24 12:31
kk10519 : 讓大家更自由了! 11/24 12:31
edwin040286 : 對於檢舉人的標準,不予置評,只是提醒依檢舉人的標 11/24 12:33
edwin040286 : 準應該會有更多版友中彈 11/24 12:33
kk10519 : 我也希望台中版自由言論 11/24 12:33
kk10519 : 可以投票明明過了還不去遵守 11/24 12:33
kk10519 : 自己當雙標嗎? 11/24 12:33
kk10519 : 你也可以一起檢舉版友 反正投票過就是這樣 11/24 12:34
kk10519 : 像台中汽車違停你可以檢舉 但是執法是警察 11/24 12:34
標準首先要明確才有雙標問題 以只要推文提及候選人姓名、政黨名字、英文縮寫就檢舉的標準 從新版規 2.7.2選舉投票日前10天內,禁止以所有分類發表任何政治文章,但可以討論現有之 市政議題 解讀是規定在發文時才有適用(政治文判定備註是放在該項),檢舉者拿來擴大到推文 另版規2.7.3規定是政治新聞禁止推文、偷渡個人心得 現在狀況是有三篇政治文(非政治新聞),下面推文有討論到政治 然後有一篇政治新聞,下面有推文 個人想法問題是: 一、新版規當初制定未考量到此狀況 二、版主公告新版規後空窗期的執法問題(照理來講,既然不希望選前出現政治討論,應該 要盡快刪除,讓該文留著,版友一推文就檢舉,新版主選後才上任, 是否有達到當初施行目的)
laechan : ?_? 11/24 12:37
shakira918 : 支持全部水桶! 11/24 12:38
duck78803139: 直接禁發政治文不就好了 11/24 12:45
目前狀況是公告新版規是禁發政治文,版主隨後就卸任,而這周有三篇政治文 然後檢舉者發文和推文者都檢舉 ※ 編輯: edwin040286 (39.14.25.19 臺灣), 11/24/2022 12:58:08
hellokito : 發推文要看置底版規對吧,接著也要順便去看歷史公 11/24 12:47
hellokito : 告是不是有違版規? 那前年或五年前的公告要不要順 11/24 12:47
hellokito : 便一起看看??? 11/24 12:47
hellokito : 有寫入版規再來執行或檢舉才是正確流程對吧 11/24 12:52
fspmlp : 推號碼就當作不知道,還說沒選擇性XDDDD 11/24 12:56
※ 編輯: edwin040286 (39.14.25.19 臺灣), 11/24/2022 13:03:46
fspmlp : 希望言論自由,自己的發言卻是這樣,老實說蠻好笑 11/24 13:08
fspmlp : 的,就是個檢舉王而已 11/24 13:08
fspmlp : https://i.imgur.com/Bt9AYWX.jpg 11/24 13:08
fspmlp : https://i.imgur.com/nn48vgf.jpg 11/24 13:08
LonyIce : 那個板規根本沒有完整宣導到正式上路,漏洞也沒補 11/24 15:50
LonyIce : 上,也沒正式上板規,基本上毫無效力。要跑完整個 11/24 15:50
LonyIce : 流程才能正式生效。 11/24 15:50
LonyIce : 而且你理那個人幹嘛?沒有正式上的法規,民眾狂檢 11/24 15:56
LonyIce : 舉就會變犯法? 11/24 15:56
edwin040286 : 謝謝L版友解惑,因為看他一直檢舉,想說是已生效版 11/24 15:58
edwin040286 : 規 11/24 15:58
LonyIce : 有效板規是已置底公告的板規為主,然後這時期的簡 11/24 16:09
LonyIce : 舉應該是要找小組長處理,但基本上除非是重大違規 11/24 16:09
LonyIce : 事件,不然根本沒時間處理這種小違規… 11/24 16:10
kaorucyc : 問小組長比較快 11/24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