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nhand: 汇款須帳號、戶名 10/04 17:01
→ fanhand: 全正確,才能入帳,猜測是糾紛? 10/04 17:04
推 oyster428: atm轉帳不用戶名啊 10/04 23:14
→ rerun: 報案,請郵局先凍結! 10/05 17:38
推 dannyshan: 我看你直接告他侵佔讓警察幫你找 10/06 10:03
推 org277: 如果我是個不常刷帳戶的主人真的會覺得很衰,你也沒電聯過 10/06 10:54
→ org277: 然後我如果不去刷本子,不知道突然多了一筆錢 10/06 10:54
→ org277: 突然就被告侵占,這樣不是很倒楣嗎? 10/06 10:54
→ Askalaphos: 說不定是詐騙集團帳戶 10/06 11:52
推 jokywolf: 被告侵占要先由警察找人,我的戶頭如果多了一筆錢 10/06 17:29
→ jokywolf: 老實說我還蠻希望由警察來當中間人證實我要還回匯款人 10/06 17:30
→ jokywolf: 無侵占意圖,檢察官應該不會無聊到起訴這項刑事 10/06 17:31
→ jokywolf: 只是,這些車馬費跟匯款手續費就要匯款人幫忙出囉 10/06 17:31
噓 biochemistry: 最好可以告侵占,頂多民法不當得利請求反還 10/06 21:12
→ biochemistry: 鄉民的法律素養真的是... 10/06 21:12
推 jokerming847: 不小心匯給別人不是好好講而是告人浪費時間,鄉民 10/07 02:53
→ jokerming847: 素質('~';)? 10/07 02:53
推 yumanatu: 告侵佔會不會變成誣告? 10/07 22:20
→ misu2718: 告侵占?當事人搞不好還沒發現帳戶多錢呢,不要亂教,到 10/08 14:33
→ misu2718: 時反被告 10/08 14:33
推 Lanefa: 同意樓上 郵局戶頭好久沒用了 都忘了帳號了...XDDD 10/12 12:05
推 yungchousun: 受款人智犯罪意圖,反之亂告會被告誣告罪丫。 10/14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