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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揪團] <=這是雙標題 之前我跟SES板主之前討論後,SES有悄悄的增加了板規,(我想很少人會發現XD) 揪團定義: 揪團隸屬於[徵求]底下 以號召"人"為前題的選項, 主揪不得有營利行為或指定購買產品,不得限制性別 主揪必須在場 糾團範圍或起訖點必須在台南 其他涉及金錢 合購 收費 的一律用[交易] 以下是詳細說明與範例: 以號召人為前題的選項,主揪不得有營利行為或指定購買產品,主揪不得限制性別, 不得限制兩人以下(就是不能只約一人啦!兩個人揪什麼團?) 主揪必須在場(揪了團主揪不出現是怎樣?), 糾團範圍或起訖點必須在台南, 活動內容必須健康、善良、正向,<= 啥鬼?? 一樣10天內一篇,長期、固定請內文告知。 若有費用請詳列,費用部份為非主揪收取部份可以不另外註明[交易]。 違規者初犯水桶30天、再犯3650天,比照交易文規定。 以下是不得揪團項目,若有想到隨時補充! 不得揪團自己營業或受雇工作場所與業務範圍,如 (X)酒店經紀人揪團上酒店(揪酒店去西斯版啦,其實連西斯版都禁止囧a)、 (X)桌遊工讀生揪團去桌遊店裡、(X)餐廳老版揪團吃自家豬排,(但揪團打壘球可以)、 (X)旅行社業務揪團旅遊、(X)計程車司機揪團包車,等等等 請用愛用 自家 以交易、徵求優惠為前題的揪團請另改標題,如 (○)揪團去看電影,(○)揪團看電影,我有刷卡優惠可分享, (X)揪團去威秀,代刷電影票,一張票xx元 <= 營利行為,請用交易。 (X)揪團去威秀,有人有卡可以幫代刷嗎? <= 買票代刷請用交易。 (X)揪團去威秀,我有多的優惠票,一張xx元 <= 請用交易,而且要置底 (○)揪團去COSTCO,(○)揪團去COSTCO,我有卡可以帶人進去, (X)揪團去COSTCO合買烤雞、代買摩艾像 <=合購、代買請用交易, (△)揪團去COSTCO,請問可以帶我進去嗎? <= 用徵求徵卡就好,不用揪團 (○)揪團去關仔嶺,(X)揪正妹去關仔嶺泡溫泉,嘿嘿嘿..... <= 不得限性別 (X)揪一位帥哥去關仔嶺泡溫泉,嘿嘿嘿..... <= 不得揪二人以下(不是因為性別嗎?) (X)揪團合買桶仔雞 <= 請用交易 (○)揪團打羽球,(○)揪團打羽球,場地費xx元,羽球費xx元,一起分擔! (X)揪團打羽球,場地月包,主揪不在場 <= 類似二房東把場地交易出去。 (X)揪團打羽球,我有一桶新球,賣xx元! <= 不得偷渡交易 (○)揪團唱歌,(○)揪團唱歌,費月依官網介紹,大約xxx元-xxx元, (X)揪團唱歌,一人xxx元,多不退 <= 不得營利,歡迎團員要求看收據與檢舉 (X)揪團唱歌,一人xxx元,主揪不列分母 <= 不得營利,歡迎團員要求看收據與檢舉 (當然大家若同意零頭補貼給主揪那無話可說,在此是避免不良主揪A錢之類的) 違反法律之行為, (○)揪團打牌,(X)揪團打牌,50/100 <= 學網規定不得賭博,我都只打10/20(疑?) (X)揪團去杏林醫院, <= 擅闖民宅,不過可以聯絡當地里長帶進去 (X)揪團去幹架,在這社會混,靠得就是兄弟多!鷹爪門的站出來! <=BJ4 掛羊頭賣狗肉之揪團 (○)揪團做點心,(X)揪團做點心,吃到一半,你有聽過阿麗嗎??(直銷) (○)揪團玩桌遊,(X)揪團玩現金流遊戲,你的人生需要更多的保障!(保險) (○)揪團去踏青,(X)揪團去踏青,感恩師父、讚嘆師父!(宗教) 如果直接表明是某某團體做正當事ok,或請用[自家] 但若假借揪團名義,實際上卻是另外一回事,讓跟團團員有被騙的感覺, 經跟團團員檢舉屬實,主揪黑名+劣退+水桶3650天,請勿心存僥倖! 本質是交易不是揪團的揪團,針對車主共乘一率使用交易 (X)揪團去高雄五月天演唱會 <= 完全跟台南無關 (○)揪團去高雄五月天演唱會,集合點在台南火車站,一起搭火車 (X)揪團共程去高雄,我要去聽五月天演唱會,計程車錢均分 <=目的地要一樣 (○)揪團一起搭計程車去高雄五月天演唱會,計程車錢均分,出發地台南 (X)揪團共程去高雄,我要去聽五月天演唱會,我開車貼油錢 <=車主共乘用交易 (X)揪團一起去高雄五月天演唱會,有空位,貼油錢 <=車主就是要用交易除非免費 (○)揪團去高雄五月天演唱會,人數夠多找巴士,車錢均分,出發地台南 針對徵求LINE ID (○)揪團徵LINE一起掏寶買東西 <= 未指定購買物品,以人為目標,可 (X)揪團徵LINE一起買按摩棒 <=指定購買物品,屬合購,請用交易 PS.在LINE群組裡的買賣糾紛、詐騙行為等皆與台南板無關,後果自負! 板規置底項目 (○)揪團去北門路逛電腦百貨 (X)揪團一起去北門路買自拍神器 <= 指定合購,且要手機周邊要置底 (○)揪團去逛新天地周年慶 (○)揪團去逛新天地周年慶,滿5000千送500喔! <= 我當這是資訊 (X)揪團去逛新天地周年慶,來湊發票,滿5000千送500喔! <= 湊發票請用置底 (○)揪團去逛夢時代 (X)揪團去逛夢時代,小鼠點數 50元無限收購 <= 徵點數請用置底 以上族繁不及備載,若有遺漏、缺失、爭議,會視情況修正版規, 板規沒講到的,我桶你是我的錯,板規講到的,我不桶你是我的錯! 最後題醒! 請保護自己,跟團前請告知家人親友,不去不適當場所, 勇於拒絕不明人士,請結伴前往!補上一則最近的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09/36317284/ 女鄉民約看片 慘遭性侵,批踢踢「O2板」急籲:別亂跟人回家!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祝大家揪團平安、順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88.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21556091.A.927.html
SuperMike: 首推!01/18 12:42
yago: 這篇主要是解決之前的幾樣爭議[揪團]與[徵LINE]的規範01/18 12:45
yago: 希望這樣有助於各位的理解,有需要用到的請詳閱01/18 12:46
yago: 有爭議的部份我們可以討論修板規,我也會參考各位意見01/18 12:46
yago: 我也希望被桶的人能夠被桶得心甘情願,要桶也桶得明明白白!01/18 12:48
tree23kg: 推~01/18 13:06
※ 編輯: yago (101.15.99.12), 01/18/2015 13:08:36
joalin76: 推 01/18 13:24
peanuts8566: 揪團去五月天包車那個其實比較像團購包車耶...01/18 13:27
peanuts8566: 計程車那個也是合購精神阿~ (大家一起買分攤費用)01/18 13:30
peanuts8566: 就跟好事多買大包商品,大家來分購屬於一樣的性質01/18 13:30
yago: 揪團,費用不是給主揪就ok!以這為標準!01/18 13:33
peanuts8566: 可是買商品的話,錢也不是給主揪阿 XD01/18 13:35
peanuts8566: 像我最近有開分攤運費的團,錢也不是給我的...01/18 13:37
yago: 性質是指定合購,跟性質指定找人一起演唱會的差別XD01/18 13:37
peanuts8566: 這樣的情況下,我變成用[揪團]就可以閃[交易]了 XDD01/18 13:38
peanuts8566: "找人分攤運費" & "找人分攤包車車資" 可能要想一下01/18 13:38
yago: 是呀,但羽球團開了揪團可以費用另計不算交易這扇門,勢必得01/18 13:52
yago: 承受類似文章XD01/18 13:52
yago: 沒有以「揪人」為前題的情況下 ,"找人分攤運費" & "找人01/18 13:55
yago: 分攤包車車資" 是明顯交易,主從關係氂清就好!01/18 13:55
yago: 另外揪團也是10天一篇,我想也不至於太氾濫!01/18 13:56
peanuts8566: 所以[徵求]裡的[揪團]才有10天一篇限制 01/18 13:58
peanuts8566: 還是整個[徵求]都有10天一篇? (原本[徵求]沒限制) 01/18 13:58
peanuts8566: 先問清楚,這樣我才不會噓錯 XDDD 01/18 13:59
yago: 揪團10天一篇,我在請SES寫進板規裡。 01/18 14:00
※ 編輯: yago (101.15.99.12), 01/18/2015 14:10:34
yantung: 往往商家會給主揪好處,可能是優惠、免費或是小禮品,不 01/18 14:14
yantung: 是每個主揪都很透明處理優惠的這一塊,其精神恐有營利之 01/18 14:14
yantung: 嫌,儘早釐清清楚比較好 01/18 14:14
yago: 這也有些地方板乾脆全部禁止的原因XD,我想我還是以主揪立意 01/18 14:43
yago: 良善的角度看待,我沒辦法一開始就把所有主揪當賊看,但我歡 01/18 14:43
yago: 迎各位跟團發現不對勁時來信檢舉!讓良幣驅逐劣幣!也警告 01/18 14:43
yago: 掛羊頭賣狗肉的揪團下場很重,請勿心存僥倖,請愛用自家與 01/18 14:43
yago: 交易! 01/18 14:43
LivingGym: 推 寫得很清楚 01/18 15:16
peanuts8566: 突然想到 代po[揪團]有規範嗎? 01/18 16:36
peanuts8566: ex:找板友代po點心班,去了才發現是阿麗... 01/18 16:36
acetone08008: 推 01/18 16:37
peanuts8566: 上來檢舉原po卻表示原文已說代po,所以實況不清楚 01/18 16:38
peanuts8566: 這樣的情況,要怎麼算? 01/18 16:38
yago: 原po如果確定是無辜的,公開道歉下次注意就算了。如果是利害 01/18 16:45
yago: 關係人、明知而故意為之,以掛羊頭賣狗肉條款視之,黑名+列 01/18 16:45
yago: 退+永桶! 01/18 16:45
yago: 也提醒勿接受陌生人請求po文,請珍惜自己的帳號。 01/18 16:47
qwer1988: 加油 01/18 18:24
ontherun3325: 講重點好嗎 直接END 01/19 16:53
yago: 有想要揪團的人再來看就好 01/24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