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in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本人winu信守與原告X先生之承諾,除於地檢署偵查庭外走廊向 X先生之妻道歉外(昨日5月23日午後3點05分), 並登錄批踢 踢Tainan板發文道歉。 為民國105年8月21日晚間11時23分57秒,「東寧路(赤崁ㄟ雞排)烙一 群流氓欺負老奶奶」一文,因見標題有「流氓欺負老奶奶」字句,一 時激於義憤,隨即在推中留下「垃圾」二字(推文時間2016-08-22 00:20:00),嗣後始知與雞排店有關,致造成誤會,深表歉意。 且本人也於去年(105年)12月31日晚間8時55分於第四分局警詢筆錄 後,隨即致電與X先生通話8分46秒 (皆有通話紀錄可查),深表歉 意。 ------------------------------------------------------------ 其他聲明: 一、 於偵查庭外走廊,本人向X先生之妻致歉後,X先生質問我為何留下 垃圾二字,本人解釋上開原因,未獲X先生諒解,並當場表示不會對 我撤告(妨害名譽),且要我立刻離開現場,本人隨即離去,靜候司 法調查。 二、 針對X先生之妻於偵查庭外走廊表示因為留言導致貴店於東寧路租屋 處遭房東終止租賃契約,且對於加盟金及生意無法經營之損失約新台 幣50至60萬元,這部分擬循民事向本人求償,本人表示一切尊重。 三、 祝新店面幸福雞排 https://www.facebook.com/HenryChickenPie/ 生意興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0.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95595670.A.48C.html
org277: 挖...立馬回去溫習這個新聞,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 = 05/24 11:24
winu: 文章都刪了,但我只備份我有留言的那篇 05/24 11:25
winu: 當時板上好像有幾篇很熱鬧 後來都不見了 05/24 11:25
org277: 真的找不到惹QQ 05/24 11:26
aching882000: 感謝分享 05/24 11:26
Liaooooo: 有懶人包嗎 那時候有看 但也搞不懂 05/24 11:28
reesion: 本篇為特例,例外可使用特殊[分類] 05/24 11:29
goodser456: 8+9雞排,有印象 05/24 11:29
winu: 感謝板主。 05/24 11:29
reesion: 順便宣導一下,在PTT回文、推文都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05/24 11:29
iam0718: 拍拍.. 05/24 11:29
lalalaa: 所以是雞排店與老奶奶的糾紛被po網,房東趕人店開不下去 05/24 11:33
lalalaa: 的損失60萬要算在你這路過推文罵一句的人頭上嗎? 05/24 11:33
org277: 把標題餵狗後可以找到一篇文章,看不出來是客人還是本公司 05/24 11:33
oodin: 因為只要主題不是你發文的 不會有事啦 陪他玩 05/24 11:34
org277: 的文章...會不會是買著買著就變本公司啦? 05/24 11:34
winu: X先生太太的確有如此表示,我一切都尊重 05/24 11:35
eric791112: 你這句看起來還好,我看過幾件PTT互嗆結果使用打死不 05/24 11:37
eric791112: 認法,最後無罪 05/24 11:37
h20131231: 幫你高調! 05/24 11:38
oodin: 其實連這篇道歉啟示都不用發的 給你一組關鍵字 05/24 11:39
oodin: "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05/24 11:39
eric791112: 留言當下只有自己知道垃圾指誰,但單就你留垃圾兩字要 05/24 11:40
eric791112: 與該店想連結有困難 05/24 11:40
moonzone: 該負責的還是要負責 但是事項二有點扯 05/24 11:40
ms70019: 推oo大 05/24 11:41
jujin: 希望一切順利~ 加油! 05/24 11:42
winu: 以後標題及內文都要看清楚,不能未看先推,只看關鍵字的下 05/24 11:44
winu: 場 05/24 11:44
reesion: o大說的沒錯 有時間當然可以陪著告下去 05/24 11:46
ironteethbro: 幫QQ 05/24 11:46
RayHs: 祝新店生意興隆 嘻嘻 05/24 11:46
reesion: 但有時候只是一句無心的推文而公親變事主 05/24 11:47
reesion: 還要花時間跑流程 回頭想想:何必呢? 05/24 11:47
oodin: 筆錄一趟 偵查庭一趟 有起訴 法院頂多兩趟 還好啦 陪他玩 05/24 11:48
oodin: 以上流程都跑過 經驗值up+ 05/24 11:48
sheffler: 我覺得「垃圾」2字沒有指稱是誰,不用急著道歉(? 05/24 11:49
powyo: 我都推拉圾 看起來很像 有些版推垃圾會被桶 改推拉圾就ok 05/24 11:51
Alphaplus: 不用怕,法官不是白癡 05/24 11:51
adgzcb: 純粹覺得第二點很扯 但也真的不用這麼委屈 跟他玩吧 05/24 11:51
horse0323: 當作跑跑賺經驗值 05/24 11:51
powyo: 有些眼殘的很猴急會去檢舉 05/24 11:51
winu: 無妨,致歉三次,即使不撤告,小弟願意接受刑法嚴厲制裁 05/24 11:52
adgzcb: 沒這麼嚴重啦 別想太多 05/24 11:53
Alphaplus: 你都照他說的做了他還不撤告,這種人品...呵呵 05/24 11:53
FlynnZhang: 豪恐怖 05/24 11:55
powyo: 這間店好像蠻有名的 05/24 11:56
aching882000: 純推第三點 生意興隆啊 05/24 11:57
yinglian: 第二點跟你有什麼關係 05/24 11:57
rv7689: 提民事賠償損失算你頭上有點扯 05/24 11:58
ascii: ............. 05/24 11:58
yinglian: 沒事的 不用怕 05/24 11:58
a858549: 准欺負老奶奶,不准它人罵? 05/24 11:59
luleen: 我覺得整件事都跟你沒關係啊 05/24 12:00
powyo: 這真的有點扯 最好能求償50萬 05/24 12:02
chong17: 第一天開募,臉書打卡拍照 買一送一,我有去買過,對這家 05/24 12:08
chong17: 店完全沒有好印象,難吃,店才離我家不到500百公尺而已。 05/24 12:08
greedystar1: 祝新店 生意興隆 嘻嘻 05/24 12:08
minoru04: 所以還想繼續開店喔 嘻嘻 05/24 12:10
iddim: 原po有些發言過於激烈 改掉這個習慣吧 05/24 12:12
winu: 感謝,會改正。 05/24 12:15
Kyo824: 第二點可以去跟房東舉證並非"垃圾"兩字而成為退租成因 05/24 12:15
Kyo824: 大可不賠這筆錢 05/24 12:16
s902131: 加油 05/24 12:16
linlinna: 請個義務律師 05/24 12:20
nctu1990: 幹嘛道歉?罵的好阿 05/24 12:29
riiiingreen: 中國人都罵辣雞 不然會變成** 05/24 12:29
winnieluu: 之前沒發落到 現在永遠記得 05/24 12:33
ch890312: 加油!!! 05/24 12:33
burberry923: 難吃 05/24 12:35
soAlpaca: 搜尋一下推文,只能說踢到鐵板早晚而已 05/24 12:35
gfiba: 感謝告知有新店 嘻嘻 05/24 12:37
basicnet: 練經驗 05/24 12:42
bbbbbbbbbbbb: 做生意做成這樣,生意大概很難興隆,我覺得 05/24 12:43
basicnet: 這麼愛告 05/24 12:43
YOLULIN1985: 新店在金華路欸,太遠了 05/24 12:44
amilus8250: 例行公事有做到就好 05/24 12:46
amuro11: 幫高調 05/24 12:46
winu: 小心推文啊各位鄉親大大 05/24 12:48
yiwei411219: ……因為留言損失那麼多 怎麼算的啊 05/24 12:48
tackcalb: 吉吉復吉吉 05/24 12:52
deugene05: 這暱稱XDD 受監護宣告ing 05/24 12:53
chiaamay: 有印象的文章 05/24 12:54
book2381: 哈哈,在宣傳新的雞排店吧 05/24 12:56
bearzbaby123: 第二點................ 05/24 12:58
shen1989: 流氓欺負老奶奶?這樣說xx不是剛好而已嗎 05/24 13:02
Phoebe0503: 幹嘛道歉?他是撤告了嗎?我說在座的各位… 05/24 13:03
ismugi: 原來新店是這間喔 (筆記 05/24 13:04
hashbrownnn: 被給負評是不是也要告XD 05/24 13:11
gameking: 看來是開店大吉阿 05/24 13:13
minoru04: 前陣子高雄不是有GOOGLE評論給1星店家嗆要告的 05/24 13:21
JOJOttt: XDDDD 05/24 13:25
leonian: 好扯,跟你無關吧? 05/24 13:26
yadogdog: …… 05/24 13:26
LittleAnita: 求償是不是有什麼誤會?你叫房東不要租屋給他們的嗎 05/24 13:34
LittleAnita: ?傻眼。 05/24 13:34
Or3: 第2點跟你有關嗎?-_- 05/24 13:35
coco2501: 好傻眼 05/24 13:40
xcvfrd: 覺得舒服 05/24 13:47
Verstappen: 第2點跟你無關 不要硬吞 不要被嚇傻 05/24 13:47
Doraemon9487: 這是在打負面廣告XD 05/24 14:05
james21: 真是豪幸福呀~~~~ 05/24 14:22
bbbbbbbbbbbb: 生意興隆,生意興隆,嗚嗚嗚,不要吉我...(((掩面 05/24 14:36
k7p83n: 怎麼跟FB上給一星就要開告的那麼像 05/24 14:37
bbbbbbbbbbbb: http://i.imgur.com/XqB2ev7.jpg 05/24 14:37
bbbbbbbbbbbb: 雅文姊有被吉嗎? 05/24 14:38
ruby1206: 改天路過會去捧場的 05/24 15:31
newf720427: 第二點怎麼看都跟你無關吧 感謝告知新店^^ 05/24 15:32
lastdance723: 怕事,"嗣後始知與雞排店有關"高招! 哈 新店加油 05/24 15:34
leo1716: 上偵查庭讓檢察官釐清沒關係,不一定是你錯 05/24 15:34
kuojians: 這種店我還是不會吃阿 05/24 15:38
shiba9527: 大家要幸福喔! 05/24 15:47
Tipsarevic: 哇,所以真的被吉 05/24 16:06
LJLjz: 第2點整個黑人問號 05/24 16:34
yangyuyuyu: 喔~~開在金華路上啊 會呼籲俺的親朋好友不去買的 05/24 16:46
yangyuyuyu: 這叫殺雞儆猴嗎? 05/24 16:47
annliy2000: 記得上來告訴大家有沒有撤告喔……關注 05/24 17:15
ascomp0929: 台灣甚麼都能吉~~開眼界了~~不要吉我拜託 05/24 18:03
chong17: 第二點就不當連結啦! 這店家嘴臉真噁心,抵制幸福雞排, 05/24 18:09
chong17: 有夠難吃 05/24 18:09
chong17: 商家生意不好,愛牽拖,我的負評可以影響商家50萬業績, 05/24 18:35
chong17: 我也是醉了 05/24 18:35
jcgood: 好恐怖哦 05/24 18:35
chong17: 商家愛告就去告我,講難吃,不行嗎 05/24 18:37
Uzen: 是路過的顧客變成要幫店家告鄉民的那間嗎? 05/24 19:03
lindarnb: 不是口頭禪嗎?何時罵人啦 05/24 19:32
csharp5566: 原po是故意講出新店的吧XD 05/24 20:12
chong17: 這家新店的生意並不好 05/24 20:17
mylove0617: 你也太好欺負了吧 這樣你就被嚇到了 05/24 20:19
chong17: 不要惹8+9,8+9只會欺善怕惡 05/24 20:19
winu: 因為小弟承諾會發道歉文,即使他已經在昨日表明告我到底 XD 05/24 20:24
chong17: 原PO加油,不需要全認 05/24 20:27
chong17: 全力抵制 幸福雞排 05/24 20:28
icq7584: 抖... 05/24 20:30
※ 編輯: winu (36.239.20.161), 05/24/2017 20:33:34
luck9987: 可以罵 靠腰 05/24 21:43
chong17: 幸福雞排 FB. 有夠冷清 XD 05/24 22:03
STARKUO: 加油 05/24 22:05
FlynnZhang: 高調高調 05/24 22:09
eric791112: 有些人被告會用打死不認法,被起訴但無罪,台南版有發 05/24 22:14
eric791112: 生幾件~ 05/24 22:14
wild: 所以真的有欺負老奶奶嗎? 05/24 22:37
winu: 不知。小弟被告的本案是店家認為我的留言是在罵店家。 05/24 22:41
winu: 至於詳細店家與老奶奶的糾紛,我就完全沒follow到前因後果 05/24 22:42
winu: 而且在當時板上的幾篇相關文章,除被告部分,其餘文章皆未留 05/24 22:43
winu: 言 05/24 22:43
gaking: 不用怕啦,你又沒指明罵誰 05/25 00:21
chong17: 沒指名誰 對方告不成的啦! 05/25 00:32
liu610265: 沒發摟前因後果就開嘴還敢說,酸民習慣留一句幹話就拍 05/25 00:50
liu610265: 拍屁股走人,這次遇到壞人了齁,踢到鐵板剛好而已 05/25 00:50
winu: 謝謝指教,一切靜待司法調查 05/25 01:13
nctu1990: 幹嘛道歉....我要是你我就跟他拼了~反正現代社會愛吹 05/25 10:54
nctu1990: 牛的人一堆~ 05/25 10:54
yangyuyuyu: 說真的 你幹嘛道歉 他也無法證明你是在罵他 或者 推 05/25 19:02
yangyuyuyu: 文錯板也是合理的 05/25 19:02
ali18: 筆記新店呵呵,辛苦你了 05/26 00:12
winu: 回報:不起訴處分(目前視原告有無聲請再議) 10/12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