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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今天要進行板規0-4修正案,將原有的處理為刪文起跳, 變更為水桶七天,累犯加重。 原因是:太多手機誤回事件佔用版面,導致不少鄉民一直檢舉。 本公告發表後,公告前與24小時內誤回者,依舊板規處置。 公告24小時後誤回者,水桶七天,累犯加重。 PS. 板主群不接受使用者以APP不熟的理由申訴, 因為操作說明與板規一樣必須請先詳閱清楚才使用。 修改前: 0-4 回文規定 比照板規0-3,回文若不到30字,請推文或私信,違者刪文。 若回覆內容為私人事務,請站內信溝通,若誤將內容發至板上,會刪文處理。 以上包含回答問題、借標題發問。 修改後: 0-4 回文規定 比照板規0-3,回文若不到30字,請推文或私信。 若回覆內容為私人事務,請站內信溝通, 無緊急事件或充分理由,卻將內容發至板上者,水桶7天,累犯加重。 (手機誤回不構成理由,APP操作請自行參閱說明書) 以上包含回答問題、借標題發問。 以上 板工 reesi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10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99004069.A.059.html ※ 編輯: reesion (175.182.101.47), 07/02/2017 22:03:05
Sheng98: 好喔, 記得 m 07/02 22:15
Sheng98: 不然一堆推文誤回成回文 .... 07/02 22:16
yms1202: 推!不熟操作不是理由!辛苦了! 07/02 22:28
reesion: 不熟的話,可以去水桶七天慢慢看說明書囉 07/02 23:27
jxigjll: 動不動就水桶 07/03 00:17
請問哪邊有動不動水桶?或者板規1-15可以先閱讀一下 台南板一向都是以規勸無主,板規1-15就是警告, 會真正被水桶幾乎只有無視警告或刻意為之的使用者。
yms1202: 不然樓上有什麼好建議? 07/03 00:30
jxigjll: 覺得七天太長了,至少警告一下 07/03 00:34
Sheng98: 警告有用嗎? 板主改標都不一定會看了 07/03 00:37
Sheng98: 改標也是警告的一種, 雖然用這個方式的板好像很少 07/03 00:38
yms1202: 改標其實是警告沒錯,但其實水桶根本不痛不癢~我就看過 07/03 07:39
yms1202: 有人被桶了還照樣發違規文 07/03 07:39
ryukyo: 記得被桶後 沒離線 水桶還不會開始運作 才會有這樣的情況 07/03 08:36
s813692105: 樓樓上看到的是不是文章被標記水桶的文 07/03 11:25
s813692105: 那樣的話應該是還沒執行 這板很和善很少立即執行的 07/03 11:25
※ 編輯: reesion (175.182.101.47), 07/03/2017 12:07:14
pingusister: 警告?跟勞檢一樣嘛,勸導就好,勸導期越長越好。 07/04 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