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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丁允恭轉任南市? 他PO「黃偉哲收留這渣男」送辦 法院不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20864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遭踢爆桃色風波已去職,去年11月卻網傳1張照片指他將到台南市 政府任職,南市府澄清是謠言,但高雄蔡姓男子仍轉發臉書,寫下「原來台南市長黃偉哲 收留這個渣男~丁允恭」,警方依違反社維法送辦;高雄地院認為,此屬對可受公評事務 提出評論,裁定不罰。 裁定指出,蔡姓男子去年10月31日晚間10點多,在個人臉書貼文:「台南市長黃偉哲真夭 壽~你真的收留渣男丁允恭嗎?~台南市女記者要特別小心!民進黨官員傳統出事會升官 ~原來台南市長黃偉哲收留這個渣男~丁允恭(蔡英文總統前發言人)」等語。 警方發現貼文後,認為已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違反社維法63條1項5款規定移送 裁罰;蔡姓男子辯稱,「因為我覺得黃偉哲形象很好,對於為何丁允恭會站在他後面產生 疑問,想藉網路資訊取得答案,所以才轉發貼文」,被警方查獲後已刪文。 法官認為,蔡姓男子是針對「台南市長若任用丁允恭擔任公職是否恰當」一事提出質疑, 並徵求其他網友意見,縱使用語可能令人對黃偉哲產生負面觀感,或引發不同立場的人不 快,仍屬對可受公評的公共事務提出個人評論,且內容雖與事實不符,未見危害到公共安 寧,難認會使大眾因此心生畏懼或恐慌,不構成違反社維法,裁定不罰。 https://i.imgur.com/TlGobuP.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95.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11719306.A.CC9.html
almostreal: 這警察挺積極的啊,網路上這種一堆 01/27 11:52
jameshcm: 熱心警方 01/27 11:53
ga030468: 無言 跑來台南幹嘛 01/27 11:54
ftvs: 這警察這麼會捧懶啪,一定爬很快 01/27 11:54
ftvs: 台南警察如果都這種法院認證的爛渣,民眾真可憐 01/27 11:56
starport: 法院認證的渣 01/27 12:15
KevinOConnor: 樓上真無言 他住高雄 要辦他也是高雄警察 01/27 12:15
nekocean: 警方認為足以影響公共安寧...這不就是變向認證了丁大人 01/27 12:33
nekocean: 真要是來台南會造成恐慌了嗎 XD 01/27 12:34
hawaii987: 台南不會恐慌 會包容這個人 01/27 12:53
結果真正影響公共安寧的都沒事,還會雙手一攤跟你說找不到法條辦他 ※ 編輯: qq204 (36.238.95.11 臺灣), 01/27/2021 13:15:37
saladp: 黃是怎麼了,最近都收這些有爭議的人物 01/27 13:18
milla0713: 這算法院認證的渣男嗎? 01/27 13:39
milla0713: 不要來亂搞台南人的女兒 01/27 13:39
alan3340: 那...收下了嗎?不要隨便捕風捉影亂謠傳,這種事真的收 01/27 13:48
alan3340: 下再來譙都還來的及。 01/27 13:48
Doralice: 閱讀素養測驗 01/27 14:15
gjcl6: 這個判罰的話就是法院認證渣男了 01/27 14:41
elemental: 這有違反社維法??? 01/27 15:30
melluu: 為什麼這樣可依社維法送辦? 01/27 15:36
mepass: 以後學生大概都要必修網路禮儀 01/27 16:31
sagada7451: 社維法??? 01/27 16:42
psycheblast: 收下再來譙還來的及???? 你看那個方仰寧 01/27 17:05
eric791112: 社維法鋪天蓋地啊XD,看警方想不想裁處或移送簡易庭 01/27 17:36
eric791112: 鴿子沒事不會自找事,所以這一定有人要求他們用罰呀 01/27 17:38
hltinokuo: 有沒有錯直接用社維法移送,反正警察把人丟給地檢處理 01/27 18:40
hltinokuo: 就好。 01/27 18:40
TT: 社維法這陣子是真的有點被濫用了 01/27 20:39
sanli0131: 不意外,警察的老闆就是市長 01/28 18:54
leoz69927: 這用社維法移送是啥?太扯了你告民事還可以 01/28 21:11
taristocrat: 夜市結果連林森路機車道地下道那邊也有車禍 有夠台南 02/06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