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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98602 三個月打工十天車禍離職求償萬元 老闆娘氣炸:再也不用法律系學生 110-07-10 〔記者王捷/臺南報導〕法律系曾姓女大生去年到飲料店打工十天,卻發生車禍骨折,過 了廿五天離職,她寄存證信函給老闆娘,自稱遭終止勞動契約,以店家未保勞保、要她賠 一百五十元營業短缺、養病損失,要求給付加班費、車禍後看精神科、骨科與眼科等費用 共一萬多元,老闆娘氣炸,稱曾女鑽法律漏洞,以後再也不用法律系學生。 據了解,曾女十一月上班一天、十二月上班四天、一月上班五天,她的時薪是一百六十元 ,今年一月廿二日下午一時許發生車禍;警方指出,曾女發生車禍是因路邊的轎車起步轉 彎,不慎與直行騎車的曾女發生車禍,肇責是轎車居多,依當時的紀錄曾女沒有超速,時 速約三、四十公里。 醫院診斷,曾女有閉鎖性骨折,以石膏固定後在當日離院,飲料店老闆接到通知後,要她 專心養病,等傷勢好了後再來上班,但過了廿五天,她指控店家與她終止勞動契約,寄存 證信函給店家,依勞基法要求店家給她廿五天養病時的薪水近二千元。 曾女還另外提出六點要求,分別是店家扣了學習費一千元、當班時因為對帳短缺,店家沒 證據卻扣她一百五十元;在一月一日國定假日上班,應該給她加班費八百八十元,第四點 是因店家未給她勞保,因此三個月的勞退百分之六損失約一千多元,還有她去看骨科、精 神科等醫療費共二千多元,要求店家要給她一萬多元。 後來曾女向勞工局檢舉,老闆娘受訪時氣炸,指控曾女根本鑽法律漏洞,她的店不到五名 員工,沒有強制要保勞保,當曾女來應徵時也有告知她,而且一千元的學習金是當員工做 滿六個月就會退回,她接到勞工局調解通知很生氣,她詢問律師後,可以因曾女的無故離 職提出損害賠償,但為了避免這種糾紛未來她都替員工保勞保,但以後再也不會用法律系 的學生。 -- https://bit.ly/2V3kyx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94.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25878684.A.208.html
r66: 一千學習金?我還以為是老闆要發的獎金,結果是 07/10 09:38
sillymon: 應該是被搞的很不爽,找到機會搞回來吧= = 07/10 09:44
essential015: 學習金是三小?保證金就保證金 07/10 09:45
essential015: 國定假日不給加班費還敢大聲喔 07/10 09:46
AntiCompete: 不是法律系的比較好騙啊 07/10 09:55
AntiCompete: 學校根本不教這塊,導致一堆新鮮人被貫老闆凹 07/10 09:56
cityman9999: 慣老闆 07/10 10:10
awdrg90194: 哪間飲料店 07/10 10:25
Cing1106: 店家少給該給的有問題,不過連她自己車禍受傷的醫療費 07/10 11:40
Cing1106: 都要跟店家要是什麼邏輯... 07/10 11:40
lun1110: 上班出車禍!? 07/10 11:52
zxc9411: 上下班意外是公司負責啊 07/10 12:16
jameshcm: 上下班的事故勞保要負責,沒保就老闆自己糊牛屎 07/10 12:26
unique951753: 店家先扣學生的錢,又不給加班費。活該後來被罰囉 07/10 17:26
chickenchick: 五人以下也要保就保 07/10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