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in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這是兩件事情,志工開出的條件跟他有沒擅用職權 這完全是兩件事情, 養過貓咪的人來說,他開的五個條件我是覺得可受公評,我的肥貓也是領養的。 當初也有簽,也有用照片。 先定調一件事情就是,志工有沒有濫用職權,可以往上去呈報。 關於五個條件 我覺得這是可以討論的 下面可以展開來討論 純粹個人經驗回覆一下 第一點 寵物也不是玩具,跟主人相處本來就是一種互相,很多退養的也是會跟當初想的不一樣 不親人,又退回,太頻繁的變換環境,對動物是有影響的,特別是貓咪這種對環 境敏感的生物。 一旦讓動物產生不信任或是厭惡那要再花很多倍的時間去重新培養。 我是支持一開始,多看幾次這是一條生命也是一個責任。 第二點 起手是要先說不是每種貓都適合放養,貓咪新到一個環境,往往要花很多時間習慣。 本體本來就是會找地方鑽,跟容易受到驚嚇亂竄。 很多時候不受控的跑出去,就很容易又失蹤又掛點,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你可以提出其他證明說明有做好防護。 第三點 也算正常,很多人看貓咪可愛,就是當玩物,想去摸就去摸,但是其實會給貓造成過 多壓力久了會掉毛,厭食,短期會亂尿尿,亂弄貓砂,等等的反應 有些貓咪就是不喜歡給別人摸,每隻貓個性都不一樣,牠不是絨毛玩具。 如果是你在沒有做好準備的情況下,被摸來摸去也很不爽吧。 社會化之後的貓咪比較容易接受跟其他物種的互動,這點不管是什麼動物也都是一樣。 第四點 結紮,跟晶片是不用錢,貓砂,跟醫生,還有飼料(好壞又會讓你的貓咪,容不容易生病) 這些都是錢,腸胃不好,腎臟不好,一眼是看不出來的,生食,飼料,特殊配方, 變成老貓之後的照顧,平常地化毛膏跟益生菌,貓抓板,玩具貓草都是錢。 貓咪沒有結紮的話公貓容易亂尿尿,母貓會有mc跟子宮蓄膿問題,情緒不好也會大便。 更不要說常常吐毛球是嘔吐物,外國很多人是會放養但是基本上人家是遠離城市的社區 社區裡面車子進來都是限速,也不太會有危險環境的因素。 所以要求領養人,有一定的經濟能力,而且很多房東禁養寵物但是很多人會偷養。 一旦被發現就又被退了,或是被丟出去。 這種事情實在是很多。 更不要說有多少,分手遺物,丟去中途。 兩個月,大概益生菌,飼料,貓砂 大概就是三千~四千 這是基本盤。 老了以後會有醫生跟健檢,我做一次報告就花了八千,然後年紀大要吃濕食補充水分。 基本上目前都是吃好市多雞胸。 第五點 純粹就是天兵..... 我家貓小時候去看醫生,都會衝衝衝衝來衝去。 而且還會在裡面尿尿 瓦楞紙很快就凹了 啦,只拿紙箱不管你是不是開車,對牠對你都很危險。 老話一句,牠是你的寵物,你是牠的全部。 這是一條生命,養了就是一種責任,沒有想好的人真的拜託不要。 曬一下 https://i.imgur.com/XAno4nB.jpg
https://i.imgur.com/1QGu9y1.jpg
我是覺得台灣應該要效法德國,養寵物之前要先聽講座,通過之後在頒證照 有效照顧管理,大法官最近也是有新的見解,毛小孩不再只是用物權的概念去看待。 共勉之,希望環境更好。 -- WHY SO SERIO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28.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60042892.A.CFA.html ※ 編輯: neo5277 (114.44.228.90 臺灣), 08/09/2022 19:02:00 ※ 編輯: neo5277 (114.44.228.90 臺灣), 08/09/2022 19:03:44
phoebe7739: 肥貓讚讚08/09 19:04
jastdada: 推本文觀點08/09 19:08
hhyzzh511: 你的貓真是珠圓玉潤XD08/09 19:10
liliQ: 但收容所量能有限,現在收容所已經完全失能了,在這種條件08/09 19:12
liliQ: 下要求完美認養人,我支持愛媽帶回自己中途,否則流浪在外08/09 19:12
liliQ: 面連列上認養清單的貓咪難道不是生命嗎?08/09 19:12
hhyzzh511: 推領養證照制 另外毛孩也不該用物權看待+108/09 19:12
sipvialet: 強推!08/09 19:13
KarlMarx: 適當的要求不為過,但現在看到一堆莫名其妙的要求,甚至 08/09 19:16
KarlMarx: 越來越多,連收容所都開始訂一堆87規定。08/09 19:16
KarlMarx: 就繼續喊著以領養代替購買沒關係,現實會逼退更多人。08/09 19:17
ininder30cm: 我家也有貓,這五點我不行08/09 19:24
CORYCHAN: 當他以志工的身分po出那篇文章08/09 19:26
CORYCHAN: 就註定被電爆了08/09 19:26
CORYCHAN: 內容合不合理根本不重要08/09 19:26
SYLjo: 還是要看領養率是多少吧08/09 19:27
SYLjo: 如果真的低的可憐 那就要看申請人的條件了08/09 19:27
SYLjo: 到底是大多數的申請人都沒資格08/09 19:27
SYLjo: 還是志工的審核標準真的不合理08/09 19:27
SYLjo: 我覺得既然有大量的反應 主管機關就應該調查08/09 19:27
CORYCHAN: 志工就只是志工,08/09 19:28
CORYCHAN: 會以為自己付出愛心照顧08/09 19:28
CORYCHAN: 就能獲得審核的權利那不過是個法盲08/09 19:28
CORYCHAN: 這種該低調一點的事還有臉拿上網公審08/09 19:28
QS531: 四樓說得沒錯 這是公家機關 這種做法根本捨本逐末08/09 19:29
liliQ: 收容所目前都是紅燈燈號,拒絕接受收新的流浪動物收容,我08/09 19:33
liliQ: 以為應該是支持民眾領養,讓資源能幫助更多流浪動物,比起08/09 19:33
liliQ: 換地方住,沒有比流浪在路上被狗咬死還要可怕了吧08/09 19:33
hhyzzh511: 其實我覺得收容所爆滿更好的解法是在源頭買賣上就直接08/09 19:35
hhyzzh511: 更嚴格限制 類似英國露西法案 而不是將收容爆滿完全歸08/09 19:35
hhyzzh511: 咎於認養審核 只可惜這在台灣推不起來 那不如乾脆退而 08/09 19:35
hhyzzh511: 求其次 回歸定期補捉撲殺08/09 19:35
hhyzzh511: 但此法對收容所工作者來說 有些所內獸醫辛苦醫療治癒08/09 19:35
hhyzzh511: 的動物卻必須眼睜睜看著被安樂死 久了也會疲憊挫折到08/09 19:35
hhyzzh511: 麻木心死吧08/09 19:35
duziererder: 看到明明就有人想要領養的貓卻待在收容所幾百天真的08/09 19:40
duziererder: 會很氣= =08/09 19:40
我說了啊,條件跟他個人行為兩回事 我只針對條件說 我沒有要討論他個人行為的問題
a1102343: 今天被砲的點根本不是開的條件,是公家單位重要的依法行08/09 20:14
a1102343: 政他放哪去了,能夠這樣自己訂定規則嗎?08/09 20:15
※ 編輯: neo5277 (114.44.228.90 臺灣), 08/09/2022 20:16:21
jackloutter: 你要回覆問題也把問題貼上在作答... 08/09 20:20
spirit119: 我也養貓 這五點我也不行 08/09 20:34
clair281: 這種文出來沒講到狗我就是噓啦 08/09 20:37
狗狗也有啊,只是這篇本來是針對貓吧 ※ 編輯: neo5277 (114.44.228.90 臺灣), 08/09/2022 20:58:46
deathslipkno: 我也有貓啊,就算是公務員在審,這五點可以建議,但 08/09 21:22
deathslipkno: 直接刷掉就不合理,更何況是志工 08/09 21:22
northcloud: 你說的條件除了第5點 我也沒法接受啊 08/10 00:21
liliQ: 我自己養貓,我看這種審核態度跟條件我也會放棄,完美條件 08/10 00:34
liliQ: 的貓奴真的沒有那麼多,但不代表沒有條件的人不會邊養邊改 08/10 00:34
liliQ: 善,也不代表現在有條件以後就不會變,過度吹毛求疵在我看 08/10 00:34
liliQ: 來真的只是在自我滿足而已 08/10 00:34
momvic110456: 原來戰場跑到這邊也在討論了 天啊QQ 08/10 00:38
momvic110456: 可是我覺得這篇寫的蠻深入的 並沒有吹毛求疵 08/10 00:38
liliQ: 今天討論的是收容所,不是愛心中途,收容所是媒介流浪動物 08/10 00:55
liliQ: 找尋適合收養人的地方,認養標準可以訂超高,但至少收容所 08/10 00:55
liliQ: 要維持正常運作,不是拒絕民眾領養但卻又一直讓新來的動物T 08/10 00:55
liliQ: NR,不是很荒謬嗎? 08/10 00:55
aya130: 他們想搞這麼嚴審 就把貓都接出去 用自己的資源做中途 公 08/10 01:12
aya130: 立收容所讓他們這樣玩搞得每隻都收容幾百天根本是本末倒置 08/10 01:12
momvic110456: 可是這篇也有說可效法德國收容所的方式 我覺得這事 08/10 01:26
momvic110456: 樓上2位的和這篇的想法並沒有絕對的對錯 都能參考 08/10 01:26
aya130: 若能修法去立一份官方版的認養人評量表 並有在網路公布完 08/10 01:40
aya130: 整的資訊包含評量內容與標準等 讓大家去認養前對一切流程 08/10 01:40
aya130: 與門檻皆已知悉 那我沒什麼意見 但是現在他們的流程跟動保 08/10 01:40
aya130: 處公布的資訊根本不一樣 評量標準也是志工自行發揮自由心 08/10 01:41
aya130: 證 從版友分享案例來看他們的標準隨時會改變讓你突然不能 08/10 01:41
aya130: 領貓 這樣搞完全不行吧? 08/10 01:41
momvic110456: 同意樓上說的官方修法立量表 這篇其實開頭也有聲明 08/10 01:48
momvic110456: 志工有沒有過度干涉越權可受公評 所以我認為這篇與 08/10 01:48
momvic110456: 樓上諸位大大的想法都沒有錯 也都值得參照 08/10 01:48
mickey0223w: 在法規法條沒有規定的情況下 拿這些條件來要求就是 08/10 02:10
mickey0223w: 不合理 這是公家機關請依法行政 而非依個人主觀拿條 08/10 02:10
mickey0223w: 件要求 你覺得合理 也會有人覺得不合理 請用法條統一 08/10 02:10
mickey0223w: 規範之後再來說 08/10 02:10
dunkylu: 公家機關依法行政很難理解嗎?今天志工無論他有多好的理 08/10 02:16
dunkylu: 想建議,志工就是無權干涉!先搞清楚這點好嗎?難道今天 08/10 02:17
dunkylu: 你去派出所報案,志工也能把你趕出去嗎? 08/10 02:17
aya130: 我覺得可以類比為 你要去做結婚登記 門口的志工跟你說這個 08/10 03:03
aya130: 對象收入不穩沒有房子跟他結婚可能會不幸福 然後就把你請 08/10 03:03
aya130: 出去不給辦理 08/10 03:03
cyp001: 我也有養貓 我也覺得不用這麼龜毛 08/10 09:49
daye2012: 以購買取代領養 08/10 12:01
j21802: 支持14天安樂死 繼續高標準啊 外面流浪的貓 08/10 13:50
j21802: 狗都不是生命就對了 08/10 13:50
fuqi: 好適合當志工、愛媽啊 08/10 14:22
plnceto: 自己回家當中途沒人管他列出幾點 今天是收容所 跟愛媽中 08/11 14:49
plnceto: 途領養個貓就7788一大堆了 去跟收容所領養個貓也屁一堆 08/11 14:49
plnceto: 搞到人不爽購買代替領養 再又來7788一大堆 真的不需要這 08/11 14:49
plnceto: 樣道德綁架欸 08/11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