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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本來廟會多,遶境多,遇到婚喪喜慶封半邊道路也是常見,這幾年也多了很多活動(去 年年底超多封街,甚至有一個週末連封4條路),今年又是選舉年,候選人為了造勢也會舉 辦造勢活動。 但是我想問的是“封街”是依據哪一條規定辦理? 有查了一下,基本上都是跟警察局申請,民宅修繕,吊車作業,宮廟遶境,路跑活動,集會 遊行,婚喪喜慶,...等等。 但是警察局的規定有一條是不得從事“商業盈利”行為。 那問題來了,有很多擺明了就是商業活動,有攤販販賣商品,主辦單位收取攤位費,水電清 潔費,這些算是盈利行為嗎? 封街活動是使用道路,使用屬於全體國民的公共財產,並且嚴重影響行車權利的活動,為什 麼可以拿來當作商業盈利呢? 還是有其他規定可以適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36.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66607829.A.4BA.html
chart: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7條之2、或141和142條 10/24 18:53
dss: 所以都會被主辦單位切割掉 10/24 18:55
dss: 申請時都要交規劃書,規劃上的攤位只會在場地內,道路上不會 10/24 18:58
dss: 有,在道路上擺攤的就是自己私自擺的,警察來就會開單 10/24 18:59
chart: 自治條例也有規範,有些封路是屬於工務局跟交通局的權責 10/24 19:05
chart: https://bit.ly/3Tw7has 10/24 19:05
skylittle: 管理條例說經警察機關需可,但警察機關說不可從事盈利 10/24 19:38
skylittle: 行為,那有活動就檢舉有明顯盈利行為? 10/24 19:38
lazioliz: 阿上次漁光島那個不就是營利嗎 10/24 20:03
s098002839: 集會遊行法 10/24 22:24
Zeroap: 警察只負責婚喪喜慶相關道路申請 10/24 22:46
hltinokuo: 如果此活動有掛官方單位就不受限 10/24 23:33
DPP48: 報警就對了 10/25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