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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勞動造假 富商翁茂鍾1年10月刑確定今入獄 涉服勞動造假、偽造文書的台南富商翁茂鍾,被判刑1年10月確定,7日上午檢方傳喚到案 入獄服刑。(資料照) 2022/12/07 11:16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富商、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涉炒股案判刑1年獲准 易服勞役,卻串通已退休的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造假紀錄,一審判翁、楊 各2年2月、1年10月徒刑。案件上訴二審,翁認罪說「知錯了」、請求緩刑;楊也盼法官 給他改過機會,今年6月底二審減輕改判翁1年10月刑;楊1年6月刑、緩刑4年,應向公庫 支付40萬元。 台南地檢署表示,因二審檢方上訴,日前翁茂鍾經三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經檢 察官傳喚其應於12年7日上午10時至南檢執行科報到,翁茂鍾已在今天上午10時準時到南 檢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監執行1年10月的刑期。 與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等多位司法官有不當往來及送禮、飲宴的翁茂鍾,之前被爆出有 27本詳列與司法官、警、調、民代及官員往來的筆記本,籠絡名單逾200人,涉幫官員們 「喬事」。這醜聞重創我國司法獨立形象。而翁因涉炒作股票與填製不實會計憑證,10年 前被高等法院判刑1年確定。 台南地檢署獲北檢囑託執行翁案,南檢准翁到台南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易服社會勞動, 2012年9月完成執行。但南檢與高檢署在2021年重新檢視翁的執行案卷,發現翁竟於當年 短短9個月之間就做完2196小時的勞動工作。 南檢檢察官郭書鳴主辦查出翁利用當年曾任南市警友會理事長身分、動用警界關係在警所 做假勞動工作,他登錄有做勞動工作的時間,也有外出就醫紀錄、使用金融卡、信用卡, 連當年春節過年休假、颱風、豪雨假,他都登記有勞動工作,1天勞動時數高達8至10小時 ,甚至有12小時。檢方認定涉造假、與公務員偽造文書罪,2021年5月底起訴翁與官田分 駐所前副所長楊博賢;南檢林姓觀護佐理員與10位員警被緩起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14727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29.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70413470.A.35C.html
MGSnake: 進去也是特權坐牢啦 12/07 19:58
a1102343: 這什麼垃圾司法,貪贓枉法為啥還給緩刑 12/07 20:00
zhmzhm: 沒意外外役監報到 12/07 20:24
kevin870325: 司法改革 讚 12/08 02:30
IECHUAN: 白痴到連造假都不會... 12/08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