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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土地常被偷停車 他出狠招讓「違停仔」跑法院 私人土地不是法定道路,所以像是圖中機車停放在私人用地,即使有紅線也不算違停。( 記者王捷攝) 2022/12/10 23:56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李姓男子租台鐵空地,設立辦公室,在周圍私人土地停放車輛, 常有人來違停,李男蒐證怒告3名「違停仔」侵入住宅,還附帶民事求償。但法官認為, 私人土地上的告示牌不明,只用繩索圍起來,認為騎士沒有犯罪故意,判無罪。 李男在火車站附近經營停車場,他承租台鐵的用地,設辦公室,周圍的土地則用來放停車 場內多餘車輛,他在空地上設立告示牌、圍繩,仍有騎士進來偷停,一次告了3名騎士侵 入住宅,附帶民事賠償。 律師林仲豪說,以刑法306條侵入住宅的要件來看,住家周圍的庭院也是住宅的一部分, 是私人土地,不能隨意侵入,但是要看一般人是否能分辨私人土地、是否可以停車,假設 空地用三角錐綁一段尼龍繩,裡面又有停車,這樣可能會讓人很難辨識,但如果像停車場 這樣設有柵欄,還有人進來停車,說不是故意侵入,那可能說不過去了。 其中1名騎士就是拿私人土地的辨識度來抗辯,他認為李男承租的空地只有一根「隨風飄 蕩」的繩子圍起來,放告示牌的地方他看不清楚,空地上還有停其他車,一般人根本無法 清楚了解那是私人土地,他又不是故意要侵入別人的土地。法官也認為,這個騎士說得有 道理,判決無罪,也因為刑事上無罪,附帶的民事訴訟也駁回。 律師洪明憲說,這要看法官對空地「圍籬」的認定,如果一段繩索來做圍籬,可能不具有 私人土地的隱蔽性,但如果是用磚頭圍起來,這樣很容易讓人辨識,而且私人土地上的違 停,因不是法定道路,所以警方無法開單,也很難處理,建議要設立明確的告示牌。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15106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29.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70711262.A.271.html
ninewords: 水喔,台南刁民們 12/11 06:46
dbdudsorj: 呵呵 難怪違停仔都那麼囂張 12/11 07:15
zhmzhm: 私下處理比上法院有用多了 12/11 07:36
njunju: 看吧 最有效方式就是刮車 12/11 08:51
njunju: 現在法律很難罰私人土地違停啦 12/11 08:52
njunju: 告示再明確怎樣都會找到理由開脫的 12/11 08:53
njunju: 但刮車也很難判斷是誰刮的 12/11 08:53
BDrip: 騎爛車不怕刮啦 12/11 09:47
posterman: 這時候可以聘雇野貓野狗突擊隊 12/11 10:24
Tribute: 永康火車站前的停租商 12/11 10:42
hancash: 拜託,連公有土地都可以刁了,私人土地只能糊牛屎 12/11 11:06
brella: 洪「銘」憲 12/11 12:12
a1n2d1y2: 所以狠招是什麼 就只是讓他們跑法院這樣? 12/11 12:21
s15113190: 永康火車站前那個吧 12/11 13:10
fishtofish: 他們太笨了 怎麼不學學汽車停在路中就好 12/11 15:47
fishtofish: 還找停車場去停 12/11 15:47
ludoren: 這個地方110年有人被告就有成案被判5千元罰金,怎麼換法官 12/11 16:17
ludoren: 不同人被告就有不同見解判決 12/11 16:17
ludoren: 判決書一直強調要"住屋和平或居住安寧"且要持續才要成罪 12/11 16:23
ludoren: *"侵害告訴人住屋和平或居住安寧" 12/11 16:24
mm0107386: 樓上你是那位告人的地主? 12/11 18:40
hinajian: 笑死,討戰的連禮拜天都還在工作,這麼勤勞wwwwwww 12/11 18:52
ludoren: 不是那個先生,因為這個地方之前有人被告就上過新聞了 12/11 19:25
hat13201: 這我ㄧ看就知道是永康火車站 12/11 23:50
hat13201: 這種人一開始我還會相信是很氣別人進來亂停,可是到最後 12/11 23:52
hat13201: 都會變調只是想狠狠的 12/11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