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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在唬扯 有行車記錄器,警察也不會理你檢舉 這悲痛的新聞讓我想起三月中的事情 我牽著一歲半的女兒在家裡附近的巷子走走 到了巷口綠燈走在斑馬線 一台休旅車急速左轉後急煞差點撞上 沒多久拉下車窗 「哩係勒拍殺小,不會走快一點嗎?」 然後幾秒後開過去 一個熱血小哥喊住我,對我說 「剛超危險的,差點撞到人 態度還這麼囂張,我看不下去 我這裡有手機行車記錄器, 我傳給你,讓你去檢舉他」 行車紀錄器如下 ppt.cc/fc7GPx https://i.imgur.com/giaBs4R.jpg
我以此去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檢舉 https://i.imgur.com/0fwVlTo.jpg
收到的回應如下 https://i.imgur.com/FSUkuUq.jpg
在我看來,在台南除非真的被撞 不然檢舉也一點效果也沒有 警察根本不會理你 走路上尤其帶小孩,還是小心一點 只有自己能保護自己的小孩 別讓這悲劇再次發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05.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83644765.A.3C7.html ※ 編輯: airchen0302 (39.9.105.149 臺灣), 05/09/2023 23:07:01
es9988770: 以後要隨身帶球棒跟保鑣,台南警察只會抓沒待轉跟05/09 23:15
es9988770: 超速的05/09 23:15
※ 編輯: airchen0302 (39.9.105.149 臺灣), 05/09/2023 23:25:28
blue1028: 因為是永康分局處理呀,處理員警會自動幫違規者找理由05/09 23:51
blue1028: 之前檢舉有最後成案的不多,後來就放棄了,浪費我時間05/09 23:53
blue1028: 還有之前在奇美醫院路口,行人被左轉車輛刷卡逼退05/09 23:55
blue1028: 就剛好停在警車前面,後面警車也是視若無睹綠燈開走05/09 23:56
shallow1112: 看起來真的是差點撞上,但他還是讓你先過了,所以才05/10 00:06
shallow1112: 不成立吧05/10 00:06
chuangavin: 找立委陳情 員警瀆職?05/10 00:13
forsakesheep: 未撞上就不算?所以是要等原po躺在醫院了才能檢舉?05/10 00:25
QkooQ: 沒錯,沒有撞上賊頭不會處理05/10 00:31
所以說未禮讓行人這條可以廢除了啊 當會成立的時候,有更嚴重的刑責 這條法規的用意是? 永康區警察 整天只會躲起來 抓紅燈右轉的機車 沒有待轉的機車 真正有危險的駕駛反而不罰 ※ 編輯: airchen0302 (220.134.162.204 臺灣), 05/10/2023 00:43:55
canallchen: 找在野議員,他們就會舉報05/10 00:52
主要是舉報他,花費太多人力成本 再沒出大事情況也沒什麼深仇大恨 投訴已經是極限了 找議員花費太多時間
ppppppo: 台南警察不意外 05/10 00:52
nptrj: 沒車牌 05/10 00:52
有車牌啊,見義勇為的年輕人有特別去照了 講真的你需要非常非常清晰的照片才能佐證 只有專門的檢舉達人才辦得到 但是檢舉達人也都檢舉無關緊要的違規 真的有危險性的反而也不理 ※ 編輯: airchen0302 (220.134.162.204 臺灣), 05/10/2023 01:15:55
kalapon: 安平的會在晚上九點沒人沒車的路口抓我騎機車沒停路口,05/10 06:47
就專門抓無關緊要的
kalapon: 對了 這台警車早上會違停買丹丹05/10 06:47
權利人更嚴重的事無罪 沒背景的就是被處理
kkotokyo: 這篇才是現實。垃圾市長05/10 06:53
kkotokyo: 只會震怒演戲05/10 06:54
這種事情天天發生,10次有9次倖免 發生一次就像這小妹妹一樣 不嚴加處置那些垃圾駕駛 就是會一直重演
cyp001: 國民素質低落就是政府執法不嚴啊05/10 07:27
沒有執法不嚴 政府就是挑軟柿子執法 該下猛藥的 如酒駕、闖紅燈、超速逼車 未禮讓行人、開車滑3C 以上反而嚴重危險性的不抓
zxc82922: 辛苦了 台南交通就執法單位都不嚴格執行太有人情味了05/10 07:48
人情味是笑話,年度才一堆警察刷績效
kavalan1979: 會不會是議員施壓關說到警察都變鴕鳥了05/10 08:41
這個非常有可能啊 ※ 編輯: airchen0302 (220.134.162.204 臺灣), 05/10/2023 09:11:50
xholmes: 這台車雖然態度不好,但事實上他就是有停在穿越道之前, 05/10 10:36
xholmes: 也有讓行人通過。沒有違規事證,當然不能成案。 05/10 10:36
xholmes: 如果他有侵入穿越道才停止,或是根本沒停,才是違規。 05/10 10:37
xholmes: 但真的很危險就是了。唉 05/10 10:43
kaokain: 台南警察守護違規用心良苦讓我深受感動!從此違規上路不怕 05/10 10:51
kaokain: 檢舉! 05/10 10:51
hebemike: 是說這一件雖然駕駛有問題,但好像真的沒法源可罰 05/10 10:56
imshing: 我媽一年多前在永康永安路往安南醫院被撞對方肇事逃逸, 05/10 12:24
imshing: 永康警方還要當事人自己找轄區分界點呢 05/10 12:24
KTR5566: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05/10 13:15
zardle: 沒出事都不算違規拉 05/10 17:10
iamcnc: 哈哈哈你看看你 05/11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