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ber50116: 詐欺取財本來就不是重罪 07/31 17:43
→ saber50116: 況且刑訴法認罪協商程序對於非重罪本來就能透過認罪 07/31 17:43
→ saber50116: 來換取不入獄執行 07/31 17:43
→ saber50116: 但是你沒看到的點是 07/31 17:43
→ saber50116: 為什麼要跟檢察官認罪協商? 07/31 17:43
→ saber50116: 而檢察官為什麼也同意 07/31 17:43
→ saber50116: 那是因為可以透過這種方式,得到建商老闆的自白及證 07/31 17:43
→ saber50116: 言,來證明前經發局長「確實有罪」的有利證據 07/31 17:43
推 darkholy: 性愛選哲 07/31 17:53
噓 lazioliz: 他媽賺多少才繳600萬 07/31 17:57
推 forsakesheep: 污點證人還能接受吧 07/31 18:05
推 faintainan: 凱凌止血帶,折折好心安 07/31 18:23
噓 BIGBBB: 哇好合理哦 真想當官啊 07/31 18:42
→ CORYCHAN: 這是判台邦老闆 07/31 18:45
→ koeiiso: 74歲抓去關監獄可能還怕他出事 07/31 18:59
推 jeross: 我以為再上去沒有了嗎? 07/31 20:38
推 nedsonyy: 賺爛了 才600 07/31 21:16
→ koeiiso: 有賺爛嗎?看起來只是是協助超貸296萬 07/31 21:20
推 qq204: 你以為只有這一起? 想必還有很多沒抓到的 呵呵 07/31 22:33
推 suyisan: 嘻嘻 哥布林=民進黨啊 07/31 23:41
噓 JOJO999: 好邦棒 07/31 23:49
→ SEEDA: 原來台邦是這種咖阿 08/01 00:06
推 kyova: 官的淫威之下,建商哪有選擇的餘地阿... 08/01 07:53
→ kyova: 難不成還給你匿名檢舉嗎... 08/01 07:53
→ kyova: 要看台邦在相關事件得到什麼好處。這個不敢報嗎 08/01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