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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軍官男友「渣男」騙感情騙炮 女堅稱事實不認罪判3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526203 2023-10-24 13:29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 /台南即時報導 https://tinyurl.com/yraz8ey3 台南地院指出,方女仍堅稱其貼文不構成犯罪,顯無反省之意,因感情糾紛所致等一切情 況,認她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3月,可易科罰金。圖/本報資料照 台南方姓女子在按摩店認識張姓上尉軍官,原為男女朋友,後因感情糾紛,去年4月間在 臉書、Dcard等貼文張男「垃圾渣男」、「快槍俠」,自稱單身還四處騙感情、騙炮,還 流連按摩店,她辯稱,不知為何事實會構成妨害名譽?台南地院認她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 3月。 方女坦承,貼文內容均是她所為。她辯稱,貼文內容都是事實,也是張男自己告訴她的, 不是她杜撰的,「我不知道為何是事實還會構成妨害名譽」。她說,因為張男欺騙她的感 情,她才會去貼這些內容,他不是名人,他渣不渣是個人對他的感受,為何構成犯罪?她 也說,快槍俠不是貶抑的意思,他自己也承認。 方女於4月8日起至24日,以「垃圾渣男」、「渣男」形容張男,在臉書、Dcard等各大社 群爆料,指男方交往期間還頻繁至半套及全套店消費,還大玩交友軟體,自稱單身四處騙 感情、騙炮,還指男方「SPA店消費...50 分,1800 元,純按摩?」。張男憤而提告,檢 方起訴方女。 台南地院指出,方女犯公然侮辱、散布文字誹謗罪,同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從重論以散布 文字誹謗罪。且方女先後5次散布文字誹謗犯行,時間密接,侵害法益同一,應為接續犯 論以一罪。 台南地院審酌,方女因自認於感情上遭受張男欺騙,心生不滿,接連在社群網站上張貼關 於張男私生活領域文字內容,損害其名譽,行為不當。審理時,方女仍堅稱其貼文不構成 犯罪,顯無反省之意,考量其犯後坦承客觀事實,犯罪動機是因感情糾紛所致等一切情況 ,認她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3月,可易科罰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40.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98151340.A.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