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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uhanhsiu (快跑吧~小女孩!)》之銘言: : 被半夜在中華東路和大同路交叉口車子改管飆速噪音困擾 : 查到有台南市民信箱可以反映,也有收到回覆 : 想問反映真的有效果還是只是官方回覆@@ : 請教有經驗的大家,或者有無受到噪音困擾有效管道 : 附上反應問題,感謝 : https://imgur.com/a/zH8WfW1 : https://imgur.com/a/Snj2WIE 我本身經常在使用該管道陳情,你要說會不會回覆的話,答案是肯定的,會回。 只是要看陳情內容是不是基層承辦人員能力或權責範圍內能解決的事,或是整個體制或他的上級長官願不願意解決。 先前我有在版上分享交岔路口繪製紅線的問題,就是一個例子,承辦人最早給我的說法是要徵求地方里民同意才能劃線,後來被我用首長信箱跟行政院信箱質疑這種作法沒有法律依據,第二次又改口說我不住該路口,沒有就當地交通狀況陳情的資格,還有法律本來就沒規定要劃線這種幹話。 所以我直接送監察院信箱告知該承辦人員的處理方式沒有依照現有法規執行,然而這次才過了一個月,整條巷子該出現紅線的地方有8成都畫好了。 所以要說有沒有用,這件事真的取決於承辦人或該機關有沒有辦法輕易解決或是整個體制根本就不想理。 我自己的預測是,會跟你說加強警力巡邏,有違規都會依道交條例裁罰,有噪音污染的部分,有抓到的話都會依相關規定裁罰, 白話的意思就是有抓到才罰的到 當然這件事不能苛責基層公務員跟一線警察,因為人力物力就是有限,除非長期都固定同一時間會有大量飆車族經過同一個地方,對公務機關來說才有辦法有效管理及執法,不然如果真的是零星個案也實在很難要求以定點抓人的方式取締。 可以的話看你能不能拍的到該路段晚上飆仔飆車的影片,同時向警察局跟交通局陳情要求取締,設置減速丘,或是測速照相等機制來維護,反應沒有有效成果的話再把影片跟回覆結果向轄區議員陳情,選舉年到了,我想要陳情還是趁這兩個月趕快做一做比較實在,不然像我的例子,區區一個小巷子的交岔路口只是劃一條十公尺長的紅線,都得拖個半年還得用盡各種一般人能用的陳情管道才畫好,你就知道南部這種窮山惡水養出的刁民跟公務員交互作用之下是什麼修羅副本。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1BDA. -- ζ ξ -● ν) 到了最後 在身邊的 只剩菸跟影子... √■_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70.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00493926.A.0B9.html
cioujimhan: 最快的方式好像真的要請里長處理,里長會連絡交通大隊11/20 23:45
我自己是覺得這要飆仔夠多影響夠大,而且也可能要由議員等級層級來要求行政機關推動, ※ 編輯: freedomwing5 (101.136.70.70 臺灣), 11/20/2023 23:49:50
qq204: 你覺得肥菊管的單位會理你?11/20 23:56
實際上監察院有立案也有來函告知,這種不是什麼重大政治案件或大規模的貪瀆案件,走體制內管道還是有一定成效的好嗎? 又不是在查高級政務官或西瓜,當然有用 ※ 編輯: freedomwing5 (101.136.70.70 臺灣), 11/21/2023 00:06:58
nightside: 推你的行動力和堅持 11/21 02:19
cityman9999: 監察院盯盯這種小公務人員還是很有用 11/21 03:19
mytheternal: 推 11/21 07:26
forwhatZ: 他們會推但不' 11/21 07:28
forwhatZ: 不一定會動 11/21 07:28
armorial: 最近發現講幹話的回覆,他都用電話跟你說明,不用文字回 11/21 08:12
armorial: 覆 11/21 08:12
user1120: 把這個當成是中華電信課服的話,會失望,但持續使用, 11/21 08:38
user1120: 還是有用的,畢竟公務人員不比一般民間單位,做事的誘因 11/21 08:38
user1120: 沒那麼高,但反過來,要是遇到肯做的公務人員,值得鼓勵 11/21 08:39
oue: 推真的用心的人 11/21 08:58
yyoklove01: 推 有些公家老屁股就是真的要電。 11/21 09:29
kilof: 很難拍,明顯改裝的靜態照片也不受理 11/21 09:46
Onecupone: 推個 11/21 10:10
laputanrain: 有權力做事的人普遍怠惰,真的悲哀,都得選前才可能 11/21 13:41
laputanrain: 做 11/21 13:41
refusekkk: 神! 11/21 13:51
proton63: 推 11/21 13:56
hopingJ: 推用心!但其實這個應該不單單是承辦人的問題,事 11/21 14:09
hopingJ: 實上應該是整個官僚體制願不願意認真回應人民的請 11/21 14:09
hopingJ: 求,承辦人只是最後掛名的那個而已。 11/21 14:09
dd8818ois: 佔用道路的 市警局回函很快 巡官還會回電說明 XD 我投 11/21 14:33
dd8818ois: 訴過幾次我家巷口拿花盆卡位的蠢貨 11/21 14:33
fjuting: 承辦人通常就是最末端沒辦法獨立做決定的,往上呈後長官 11/21 14:50
fjuting: 一個不答應,他也只能回覆罐頭 11/21 14:50
CircusWorld: 推 之前也是寄過台南市民信箱沒用 直接寄監察院信箱 11/21 14:55
CircusWorld: 寄完沒多久就處理了 監察院動不了大官 但對基層還是 11/21 14:55
CircusWorld: 釘很兇的 11/21 14:55
CircusWorld: 我們滷肉飯市長那個團隊已經沒救了 根本沒什麼用 11/21 14:57
ship1228: 推起來 11/21 16:54
YOLULIN1985: 花盆我是打給派出所 來三次對方才不甘不願的移走 鄉 11/21 17:44
YOLULIN1985: 下人水準 顆 11/21 17:44
niowme: 經驗:非常客氣且態度很好的推卸責任 11/21 17:54
hinajian: 是說,有沒有辦法可以增加取締的人力物力啊? 11/27 13:22
hinajian: 長年沈痾不除不行 但有限的警力或行政資源也很難去針對 11/27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