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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遊府城有半數遭舉發 這一項違規最常見小心別踩雷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614784 2023-12-03 09:30 聯合報/ 記者 黃宣翰 /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北區交通違規檢舉案件,今年1至10月共5萬2151件,其中舉發3萬9662件裡包含了 租賃車1089件,市警五分局製作傳單,列出易遭檢舉違規的項目,由交通組組長許双繻及 北門派出所員警昨天到火車站周邊租車車行展開宣導。 租賃業者表示,這些傳單非常實用,因為常常收到租客違規的罰單車行也非常困擾,透過 傳單業者更能有效提醒租客要特別注意哪些違規;正在辦理租車手續的旅客,認真聽完員 警說明才恍然大悟,原來除了轉彎未打方向燈外,多數人都是切換車道時忘記打方向燈而 被檢舉的。 根據台南市警局第五分局統計,台南市北區交通違規檢舉案件5萬2151件,其中舉發3萬 9662件裡包含了租賃車1089件。此外,台南圓環多且因設計不同,打方向燈的規定也不一 樣,造成外地遊客常因不熟悉台南路況而違規而收罰單,台南市警局局長廖宗山指示火車 站周邊分局針對旅客及租賃車業者加強相關宣導,以維護交通安全與秩序。 市警五分局製作傳單,列出今年1至10月台南市前幾項易遭檢舉違規的項目,依序分別為 :未打方向燈、闖紅燈、紅燈越線、機慢車優先道臨停等,並補充罰鍰金額,以及進出圓 環打方向燈的注意事項加強宣導。 分局長陳宇桓表示,遭檢舉第1名「未打方向燈」,雖然是相對輕微的交通違規,但卻潛 在極大的安全隱患,而第2名的闖紅燈更是常見的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希望透過警方及 業者攜手合作,宣導旅客一同響應遵守交通規則。 https://tinyurl.com/45ut4j99 台南市警五分局製作傳單,列出易遭檢舉交通違規項目,由交通組組長許双繻(中)及北 門派出所員警到火車站周邊租車車行展開宣導。記者黃宣翰/翻攝 https://tinyurl.com/4p2yvvcu 台南市警五分局製作傳單,列出易遭檢舉交通違規的項目,讓遊客和租賃業者一目了然。 圖/台南市警五分局提供 https://tinyurl.com/bda3cjys 有連續彎道的路段,不少駕駛人未打方向燈, 逕遭後車行車記錄器拍下檢舉。圖/讀者 提供 =========== 台南市112年前三大檢舉項目 [上方警方QA圖] #1未打方向燈 #2闖紅燈 紅燈右轉 #3紅燈越線、占用機慢車優先道臨停 進入圓環要打方向燈嗎? 西門圓環→要 東門圓環→不需要 湯德章紀念公園圓環→不需要 駛出圓環一律要打方向燈 怕搞混都打方向燈 ===========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89747 一、 題目:車輛駛入圓環顯示方向燈問題之研析 二、 所涉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三、 探討研析 據報載日前有民眾因駕駛車輛進入圓環未顯示方向燈而遭裁罰致生相關爭議。 就此,交通部路政司108年8月14日路臺監字第1080409668號書函認為:「道路交通安全規 則第9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102條第1項第4款及第5款已規定車輛行駛至交岔路口, 行車遇有轉向(右、左)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右、左)邊方向燈光,以維行車 安全,爰倘車輛駛入圓環之路型為交叉路口(即車行方向有直行、轉彎之行向),則車輛 駕駛人應遵守前揭規定顯示方向燈,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其行車動線」。亦即,若行車進 交叉路口型的圓環,車輛直行進入時不必顯示方向燈,左右轉時則要顯示方向燈;至於 行車進入單一行向圓環,應如何顯示方向燈,或因其與交叉路口型圓環非同一型圓環,其 行向於前函並未提及,但依前開函釋反面解釋,進入單一行向圓環時因行向單一則無顯示 方向燈之必要(如報載案例),只有在切出圓環或是變換車道時要顯示方向燈。 然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對於圓環僅有「行至無號誌之 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車輛先行」、「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 輛先行」等概括規定,惟對於進入圓環究應如何顯示方向燈,則尚乏明確規範。 考量地方因應各種路型而設置圓環態樣甚多,例如:「單一行向圓環」、「交叉路口型圓 環」、「交叉路口型圓環,但機慢車僅能由單一行向之圓環外環道行駛」等,對於車輛進 入不同類型圓環時,究應如何顯示方向燈,似有明確規範之必要,較能避免執法者與民眾 間之爭議。 四、 建議事項 綜上,立法政策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1項既已規定:「有關道路交通 安全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則有關車輛進入不同類型圓環究應如何 顯示方向燈,建議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予以明確規範,俾利車輛駕駛人遵守,並減少 執法爭議。 撰稿人:陳世超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2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九、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 https://168.motc.gov.tw/theme/poster/post/2111261517754 @ 交通部道安會 圓環路怎麼走? (110年) 發布時間:110-11-26 行經圓環,內側先走,外側要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116.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01611309.A.1DF.html
juncol9: 什麼爛新聞標題,是罰單中過半是租賃車,不是租賃車近半 12/04 00:33
juncol9: 被檢舉吧 12/04 00:33
w2776803: ^^是俏皮嗎 12/04 07:41
yentingeric: 台南檢舉達人是太閒吧!吃定觀光客不清楚圓環交通號 12/04 09:24
yentingeric: 誌,定點檢舉吧! 12/04 09:24
arthur9292: 不違規就不會被檢舉 供參 12/04 10:44
Steven0625: 考駕照就知道的常識 12/05 11:05
ha11111543: 就你台南圓環獨步全球 12/06 00:13
jackloutter: #1bUlRkAa (Tainan) 12/15 02:41
jackloutter: http://tinyurl.com/y5vxxdf3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FB 12/15 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