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t (まどか NO.1 \(^O^))
看板Tainan
標題[新聞] 慘遭「雙三寶」夾殺 騎車阿桑被撞成重傷
時間Sun Mar 3 15:48:25 2024
慘遭「雙三寶」夾殺 騎車阿桑被撞成重傷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595411
林姓阿桑出門買午餐,
遭違停、違規超車「三寶」夾殺,左側鎖骨粉碎性骨折、血胸。警
方調閱監視器發現
羅姓婦人賓士車占用機車道違停、陳姓女子小貨車跨越雙黃線超車,陳
女到案後還說,路人說她沒撞到人才離開,南院認為陳女沒跟林婦達成和解,判處拘役50
天。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2月,地點在台南中西區民權路,中西區屬舊城區,路幅狹窄、車流
量多,商店林立,許多駕駛常違停購物。
林婦出門買午餐,為了閃避違停路邊的賓士,稍
微靠向外側,豈料開小貨車的陳女跨越雙黃線超車,從對向迎面開來,與林婦發生擦撞。
林婦被撞成重傷,左側鎖骨粉碎性骨折、左肋骨骨折合併血胸與頭部挫傷。警方一開始誤
以為羅婦違停才導致車禍,調閱監視器發現是陳女違規超車肇事。
羅婦違停也涉嫌過失傷害,後來獲得不起訴處分。警方通知陳女製作筆錄時,她自稱路人
說她沒撞到人,才離開現場。也因為她離開現場,不符合自首條件,無法減刑,也沒有跟
林婦和解。
法院審理認為,陳女的行為是肇事主因,構成過失傷害罪,考慮到陳女沒有前案紀錄、碩
士沒讀畢業,且沒有與林婦達成和解,判處陳女拘役50天。林婦也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將移送到民事庭審理。
可笑的鬼島交通...雖然肇事主因是陳女超車逆向
但羅婦賓士違停占用車道也是次因,竟然還不起訴處分
難怪違規猖獗不是沒原因的..官民一同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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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搭夠本吶~~>"< 夠多了夠多了~~快給我回家~!
(兒) \ / (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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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ZSkEkTo.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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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icroGG: 違停不起訴可能是和解了 03/03 17:03
推 lianlai: 等等碩士沒讀畢業幹嘛寫 03/03 17:09
→ harukay08: 又是賓士 03/03 18:02
推 forsakesheep: 不和解的結果判拘役,呵 03/03 18:08
→ conqueror507: 意外嗎 ? 台灣日常 03/03 18:37
噓 nin0601: 碩士沒讀畢業 所以呢? 03/03 20:32
→ nin0601: 為什麼賓士違停可以不處分? 03/03 20:33
推 YOLULIN1985: 民權路2段158號前 03/03 20:45
推 ISNAKEI: 嘻嘻 違停不起訴 知道沒停車位怎麼辦了吧 03/03 22:18
推 cyp001: 早上從家裡到公司至少看到10台紅線違停的 (攤手) 03/04 09:16
→ bbbing: 交通部引以為傲的微罪不舉,檢討行人在路上跳舞 03/04 09:59
推 XD2009: 違停沒車禍就是沒事 可悲用路人閃邊 03/05 00:26
→ kounosuke: 看這照片哪來機車道 03/05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