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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遺失物 請問有雙載家長小孩的鞋子噴掉嗎? 有幫忙撿起來,但我追不到對方…… 時間 3/27 早上大概7:35 地點 南科七路 還沒過三抱竹路附近 如果有鄉民小孩鞋子噴一腳的。請站內 保留到這周五 https://i.imgur.com/WlxIhnk.jpg
https://i.imgur.com/sYgp8K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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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wing: 南科都是有錢人 應該不會在意一隻鞋 03/27 07:51
lisamay: 哈哈哈小孩穿一隻鞋上學嗎 03/27 08:02
w2776803: 鞋子再買就有了不會有人回頭找吧 03/27 08:05
w2776803: 而且這鞋子比我穿得還好 03/27 08:05
ship1228: 張良是你 03/27 08:12
knighthgink: [新聞] 南科孩童噴裝猛搥家長 竟被誤會懂事按摩搥背 03/27 08:32
acbcc: 其實放在路邊也許更好,小孩不可能穿一隻鞋上課,家長應該 03/27 08:36
acbcc: 會回頭找 03/27 08:36
jackloutter: 假設沒人領放回原地吧,正常重複路線再經過可取回 03/27 08:43
cyp001: 通常是到了學校才發現吧 回頭也找不到 03/27 08:45
nightwing: 第一趟原路回頭找不到,就會直接死心放棄這隻鞋了 03/27 09:04
nightwing: 除非你能把這隻鞋送回原來主人的手中 03/27 09:05
cofrane: 噴裝QQ 03/27 09:11
DPP48: 留著吧,也許是什麼見面的暗號 03/27 09:17
chart: 以後靠鞋找公主吧(? XD 03/27 09:19
MikiHoshii: 想到家長發現剩一隻鞋子的臉色忍不住笑了 03/27 09:21
yalishy: 附近幼兒園小朋友上學? 03/27 09:23
youarepig999: 你拿著這隻鞋去大嶼山警察局找鹹蝦叔 03/27 09:30
stocktonobrk: 放路邊就好,真的急家長就會回頭找,你放身邊又不是每 03/27 09:58
stocktonobrk: 個人都會上ptt。 03/27 09:58
hooldoor: 小孩的鞋子應該算消耗品了 03/27 10:01
qq1217: 好心推推 03/27 10:17
Tokoo3535: 好心推推,不過有人要被念了幫QQ 03/27 10:37
deathbead: 送去活水看看?高機率是那 03/27 10:40
hhyzzh511: 灰姑娘 03/27 10:54
yl20649: 推 好人 03/27 11:00
ReNewable: 有小孩可以來個指鞋為婚 03/27 11:03
kogsww: 好想看塑膠膜上面的腦筋急轉彎 03/27 11:07
FightingAza: 蠟筆小新,看看附近是不是有漂亮大姐姐 03/27 12:09
sky7338: 要看什麼鞋....我家小鬼的跑鞋都是到現場才換..XD 03/27 12:35
fireguard119: 拿去報案警察也要收吧? 03/27 13:21
tonyycool: 我的話 會留在原地 先去喊人 追不到 就隨緣了 03/27 13:26
chenchen3: 好暖噢 03/27 13:28
Terry157: +9鋼靴噴了… 03/27 14:43
O10lOl01O: 沒穿鞋要怎麼跟人打 準備GG了 03/27 14:56
BigCat: 張良那個大笑了,專業5F 03/27 15:16
pikaholo33: 別留在身上啊 要嘛就放回原位 不然就交去警局 失主 03/27 15:19
pikaholo33: 的家人如果有去警局報東西遺失 你不就變成侵占遺失物 03/27 15:19
pikaholo33: 了嗎 03/27 15:19
O10lOl01O: 侵占無誤 這年頭還敢作好事阿? 03/27 15:34
memory0429: 保留到週五接著去向哪去 03/27 15:57
longloveyu: 回覆上上上面留言, 拿去報案,因價值低於500,會由 03/27 16:34
longloveyu: 拾獲人保管, 一段日子沒人認領就歸拾獲人 03/27 16:35
longloveyu: 另外, 價值500以下, 拾獲人可"自行保管"一個月, 03/27 16:36
longloveyu: 保管期間"不可以使用" 使用就構成侵占。 03/27 16:37
longloveyu: 但是當你覺得這價值低於500,但實際可能超出就有爭議XD 03/27 16:40
myaku524: 其實放回原地不會被車輾到的地方就好 03/27 20:45
myaku524: 通常失蹤了對方會回頭找,這不是錢也不會立刻被人撿走 03/27 20:45
myaku524: 放回原處附近,失主回去還比較容易尋獲 03/27 20:46
hinajian: 實物上我也推 放路旁邊>警察局>自己保管 03/27 21:19
darvish072: 路不拾遺 03/28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