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ilentBob: 這要找潮州副站長去他家門口06/06 08:36
台鐵的管轄沒那麼大 QQ
→ njunju: 應該警察有去勸導但店家事後又回復原狀了吧 台南警察就是06/06 08:39
→ njunju: 沒台北硬起來開單06/06 08:39
如果每次檢舉警方都有確實監督移除路霸,
後來店家又回復原狀,
這我可以接受,
只要每次看到每次檢舉,一天來個兩三回,
就不信店家受得了,
但問題在於警方根本沒作為,
文前有補上今天中午看到的狀況,
真的太令人震驚了
→ njunju: 有天遇到狠人 撞它東西 然後請警察舉發他造成意外受傷 要06/06 08:43
→ njunju: 求全額賠償工傷一個月養傷期不能上班 騎車有陰影每週都要06/06 08:43
→ njunju: 去看精神科 至少半年 賠一次就怕了06/06 08:43
這種無賴應該會想盡辦法脫產,
一毛錢都不賠
→ eippuy: 推樓上06/06 08:51
如果是酒駕撞上就是個好結局,
以惡除惡
推 lovecard: 無作為,官僚回應06/06 08:54
收了將近十封的相同回覆
推 matt0622: 建議去臉書找「運轉大台南交通違規」粉專06/06 09:27
謝謝建議,我來研究研究
推 rcat2010: 這家無解了...都可以佔地至少20年以上了06/06 09:27
很難不讓人懷疑他們是不是有什麼背景
推 truffaut: 請潮州副站長處理06/06 09:35
多希望警界也有像副站長的硬派人士
→ amacus: 路霸多了~~06/06 09:36
我先處理這間
→ bbbing: 大執法三天已經是很大的恩惠了,請感恩06/06 10:13
問題是別說三天了,連半天都不到啊~
推 carcar: 呼叫副站長^ 呼叫、呼叫^06/06 10:56
可惜他管不到這裡
推 forsakesheep: 辛苦了,這可以連續處罰吧?也只能棄而不捨的檢舉06/06 11:09
→ forsakesheep: 了06/06 11:09
別說開單了,根本連勸導都沒有
推 MikiHoshii: 到底為什麼不能直接開單啊 爛死了06/06 12:14
→ MikiHoshii: 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06/06 12:15
就是氣這樣啊,要是每次檢舉都開單,
成效立刻顯現
推 minoru04: 找遊民去旁邊尿尿06/06 12:20
可惜離遊民聚集地有段距離
推 K0933: 我也檢舉過騎樓堆放大量回收紙箱,旁邊都明火餐飲。非要出06/06 13:59
→ K0933: 事再來震怒五分鐘?06/06 13:59
君不見余小妹妹用性命換來的路權,
如今又有多少人禮讓行人?
警方還有在大執法抓違規不禮讓的車輛?
→ bbbing: 不然沒出事難道也要震怒嗎06/06 14:12
不求震怒,只求確實地依法行事
推 xenon573: 請記者去報導啦!看看會不會因為這樣警局怕民眾觀感問題06/06 14:14
→ xenon573: 就開罰06/06 14:14
看來,我該準備來研究怎麼投書媒體了
推 stevenisaman: 感謝您的熱心06/06 14:19
謝謝鼓勵
※ 編輯: chiecat (101.139.90.139 臺灣), 06/06/2024 14:58:50
推 QkooQ: 今天中午違停又死了一個 06/06 17:46
→ QkooQ: 台南市政府到現在還沒有出來處理的意思 06/06 17:46
→ QkooQ: 真的很諷刺,樣樣都全台灣第一06/06 17:46
→ QkooQ: 違停第一,死的人數當然也要第一名 06/06 17:46
在這種社會裡只能自求多福,
哪天被違停、被路霸逼死的事都可能會落到自己頭上,
大家行車小心,要閃違停前千萬先看清前後來車再切出去
推 csjh960023: 哀 台南警察 06/06 17:59
真的...很廢
→ mw221c: 反正就是你檢舉我敷衍的劇情,看誰先疲乏06/06 18:19
我努力堅持下去
→ forsakesheep: 唉...06/06 18:25
唉...唉...
※ 編輯: chiecat (101.139.90.139 臺灣), 06/06/2024 21:46:11
推 stoplight: 幫不上忙,只能精神上支持,希望最終能解決,加油! 06/07 00:37
謝謝
→ njunju: 違停就算死最多人 南市府新聞稿也自動會轉成六都進步最多06/07 03:32
→ njunju: 平衡報導 這看久花招都那些 06/07 03:32
官方都是抱持風頭過去就沒事的心態,
沒人檢舉就眼不見為淨,
這間店才能有恃無恐那麼多年
推 DICKASDF: 想問一下陳情案負責的承辦是怎麼跟妳解釋的06/07 19:50
就一直用文內貼的內容回覆,
市民信箱所回覆的相同內容我應該收了五張,
後來用署長信箱申訴承辦人員瀆職,
承辦人是交通大隊,回覆如下:
https://i.imgur.com/7KRpynC.jpeg
然後案件又發給被我申訴的瀆職人員,
又收到三張相同的回覆,
後來再投書要求列舉有出警執行的證明,及別再由該位人員回覆,
第二分局回覆相當“重視”
結果仍是收到相同回覆一封,對於我的提問及訴求完全漠視,
最近一次再度投書,隨即在PTT發文,
終於看到警方有動作,
昨日收到承辦人員的mail,
https://i.imgur.com/SowJ9Tn.jpeg
我自二月中旬開始投書那麼多封,
再加上撥打無數通110檢舉,
店家違規事實一直存在,
警方開了五張罰單覺得已很嚴厲執法嗎?
https://i.imgur.com/wbSdNTq.jpeg
這是今天的情形,有點遊走在違規邊緣,
想請問對法條熟悉的板友們,
斜坡算是公共用地還是店家可使用的自有地?
店家這樣擺設是否算路霸?
目前還在持續觀察店家是否會再故態復萌,
以及要再研究一下違規的標準,
有後續進展會再回報,謝謝
※ 編輯: chiecat (101.139.217.244 臺灣), 06/08/2024 10:04:45
推 Xianrule: 週五十點多有路過,其實有警察跟相關人員去了解。06/08 19:48
讚嘆PTT的影響,
今天拍到的照片和一開始的情況相比,
真的是改善許多,
也相信這段期間,轄區員警有盡責處理,
但擔心的是等風頭一過,
店家會開始試探底線,
今天擺風鼓機(?)沒事,
(那台堅持不移的機器我不認識,先稱它為風鼓機,
懇請見多識廣的板友指教)
明天遮雨棚就架回路上,
後天可能就再多了一堆金紙,越擺越多,
而警方在沒了上頭的壓力後,
也可能漸漸地又回到視若無睹的處理方式,
所以才想請教大家,
堆放到什麼樣的程度才算違規?
當我看到堆放到什麼程度檢舉是不會被打槍的?
我會持續跟追,
不讓店家有僥倖的心態再度堆起路霸
※ 編輯: chiecat (101.139.239.64 臺灣), 06/08/2024 21:49:50
推 DICKASDF: 我意思是 這種妳可以投市府信箱 然後要求電話回覆06/09 12:28
→ DICKASDF: 或你直接打去問承辦人 陳情回覆有留電話姓名06/09 12:29
→ DICKASDF: 妳光看公文回覆沒意義 因為很多話跟情況不可能 06/09 12:29
→ DICKASDF: 打在上面說或是處理要時間 妳直接問承辦人06/09 12:29
→ DICKASDF: 是為什麼不處理 有啥困難 好的承辦人會跟妳解釋06/09 12:31
→ DICKASDF: 清楚可能困難點是為什麼 阿碰到爛的就比較沒辦法06/09 12:31
因為承辦人員千篇一律的敷衍回覆,
讓我對他們的處理方式無法信服,
覺得就算打電話去也不會得到處理,
所以不想浪費手機費
而且我提出申訴及疑問,
承辦人員無法用文字解釋清楚,
該由他主動來電說明才對,
就連我有質疑為何不用電話說明,
也是用相同的文字直接回覆結案,
這種官僚又消極的方式不該是民眾要包容的常態
→ DICKASDF: 但至少比妳瞎猜制式回覆好 再來是收了之後又擺06/09 12:31
→ DICKASDF: 這也沒辦法 這就像 性侵犯關了出來又犯一樣06/09 12:32
→ DICKASDF: 除非他人死了 不然雞掰點 就是警察警告 收起來06/09 12:32
→ DICKASDF: 隔兩天再擺出來循環06/09 12:33
如果是這樣,我能接受,
至少警方是有作為的,
但前三個月都不見警方有處理成效,
直到在PTT PO文,
才終於見到警方真的硬起來,
給了我所期望的答覆及處理方式,
希望這樣的認真執行可以持續久一點
※ 編輯: chiecat (101.139.26.57 臺灣), 06/11/2024 15: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