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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駕駛右轉害女騎士撞上骨折 父母連帶須賠500多萬 19歲姜男駕駛小貨車突然右轉,未禮讓直行機車,導致朱女撞上受重傷,左足粉碎性骨折 。法院判決姜男及其父母須連帶賠償584萬餘元,因事故發生時適用舊民法,父母需共同 負責。(記者王捷攝) 2025/03/08 15:55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19歲的姜姓男子突然右轉,未禮讓直行機車,導致後方的朱姓女 騎士撞上,朱女左腳粉碎性骨折,求償千萬,法院最終判賠584多萬元,由於案發時適用 民法舊法,姜男民法上還是未成年,父母也要連帶賠償。 2021年7月晚間,姜男開小貨車行經台南市柳營區柳營路三段,行至195號旁無名道路時突 然右轉,未禮讓後方直行的朱女,導致雙方發生碰撞,朱女因左足遭重壓,造成粉碎性骨 折與大範圍皮膚缺損,需接受長期治療與看護。 法院審理認定,姜男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未依規定讓直行車優先通行,已構成過失, 且經台南地院刑事庭判處過失傷害罪,處罰金8萬元確定。 朱女在訴訟中請求總賠償金額為912萬元,包含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減 損、機車修理費、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她主張因嚴重傷勢影響生活,未來仍需多次手 術與照護,並可能長期無法工作,再額外請求128多萬元的未來治療與工作損失。 但是,法院認朱女傷勢已趨穩定,後續手術並非必要,但從醫療紀錄與勞動能力鑑定報告 看來,朱女的經濟損失確實龐大,所以允許641多萬元的求償,扣除已獲強制險理賠57萬 元,法院判決姜男與其父母須連帶賠償剩餘584多萬元。 這件車禍發生時,是2021年,當時民法仍規定滿20歲才是成年人,未滿20歲者屬「限制行 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需對其行為負連帶責任。然而民法在2023年起將成年齡調降為18 歲,但因本案發生時適用舊法,因此姜男雖已19歲,在民法上被視為未成年人,父母依法 須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9736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64.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41475916.A.451.html
joinptt: 19歲開小貨車,是去飄丿還是送貨? 03/09 08:30
victorlove: 真的是撞死兩百萬,殘廢賠不完 03/09 09:00
self112012: ....以前常聽到的都市傳說原來是真的 03/09 09:28
aikoDisk: 為什麼要賠到500多萬? 03/09 10:09
kmkr122719: 幾年前新竹發生過機車肇事撞殘人判賠4000多萬的例子 03/09 10:12
marxOO: 傷兵多拖掉一個戰力,死者沒有,這就法律邏輯 03/09 10:16
Sinchiest: 因為受傷不能工作、但還是要生活 03/09 10:25
DPP48: 2021年7月出事,搞了3年多才判下來,真的是辛苦了 03/09 10:38
fifi12042008: 生小孩昂貴的代價 03/09 11:16
fifi12042008: 最沈重但也是最甜蜜的負荷 03/09 11:16
alfi2016: 主要是勞動力減損一賠都是幾百萬 03/09 11:34
DPP48: 現在我汽機車責任險都2000萬,以防萬一 03/09 12:42
iam0718: 人命一條才三百 這能賠到五百 真的法律教你寧撞死 03/09 12:43
victorlove: 真的懷疑之前那個公車司機是不是.... 03/09 13:12
travelerj: 我朋友開車撞到無照闖紅燈-4歲少女,判賠3千多,他這 03/09 15:43
travelerj: 輩子根本還不完 03/09 15:43
travelerj: 更正14歲 03/09 15:44
haywk: 應該那不到錢啦, 03/09 15:50
haywk: 講的好像法院判多少就可以拿多少一樣, 對方不給錢國家又 03/09 15:50
haywk: 不會幫忙出錢, 申請強制執行還要先給執行費。 真的不要抱 03/09 15:50
haywk: 著好像被撞我可以拿錢的心態, 通常拿到是一張債權憑證。 03/09 15:50
haywk: 新竹那個4000多萬法院判決的家屬原先求償1.91億, 這個應 03/09 15:50
haywk: 該也拿不到錢。 03/09 15:50
travelerj: 對方車禍時就去找律師幫忙申請了身障手冊,然後用身障 03/09 15:50
travelerj: 要照顧到餘命的理由求償六千萬,最後法官判賠三千萬, 03/09 15:50
travelerj: 兩千保險付,一千他自己付,律師早就跟對方拿了70%的 03/09 15:50
travelerj: 求償金額當作勝訴費用 03/09 15:50
travelerj: 一個人一輩子都不一定存得到一千萬,最後他得了重憂鬱 03/09 15:51
travelerj: 症,連謀生能力都沒有了 03/09 15:51
travelerj: 最可悲的是那個無照女,現在還好手好腳的在工作,身障 03/09 15:52
travelerj: 手冊早就沒有了,但我朋友這輩子都得活在這個痛苦當中 03/09 15:52
travelerj: 18樓,只要肇事的不要惡意脫產,是個沒有律師指導的平 03/09 15:54
travelerj: 凡百姓,這500萬真的是賠定了。 03/09 15:54
haywk: travelers 這是電影情節嗎,賠償金律師先拿70%,台灣可以 03/09 16:04
haywk: 這樣作嗎,這律師會被廢止律師證吧,再來假裝傷害程度,這 03/09 16:04
haywk: 有前例的,有證據都可以去訴訟。 03/09 16:04
dd8818ois: 70%?!理賠金幾乎變律師費 這社會水深不見底 03/09 17:00
yesyesyesyes: 真的是法律鼓勵撞死人,撞殘賠得更多 03/09 20:04
travelerj: 不是電影情節,有找偵信社調查的 03/09 20:31
travelerj: 台灣可以這樣做啊,勝訴費要幾成給律師是雙方契約約定 03/09 20:36
travelerj: ,台灣正常應該是勝訴給一成 03/09 20:36
ray2000: 難怪學長拼死也要回頭輾人 一個人也才200-300w 台灣法律 03/09 22:47
ray2000: 真妙 03/09 22:47
haywk: 律師法第45條(受讓當事人間系爭權利或標的之禁止),如果 03/10 01:32
haywk: 真的以勝訴求償標的作酬金約定,那就違反律師法了。 03/10 01:32
carcar: 殺人者4 03/10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