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weiQQ: 大驚小怪,饗食天堂的阿姨們不知道拿幾個了 03/16 02:33
→ holsety: 還能請律師耶 03/16 04:28
推 nightwing: 17個茶包 價值多少錢? 03/16 06:29
推 flowerabby01: 與價格無關 是行為惡劣,丐幫黃蓉都不會這樣幹 03/16 07:17
推 nightwing: 法院書記官一小時的薪資 應該都不只17個茶包 03/16 07:21
推 redorange: 看標題就猜是累犯 果然是 03/16 07:25
推 QkooQ: 這邏輯,老婆給睡你也沒損失? 03/16 07:44
→ baychi999: 可年阿 03/16 07:44
→ a5687920: 67歲女博士 03/16 08:24
噓 kenbbc12321: 台女耶 03/16 08:49
推 ha11111543: 貪小便宜死好 03/16 09:11
推 BMHSEA: 姓蕭單名貪 03/16 10:09
推 kingingl: 律師還有什麼爛理由幫忙辯護也太誇張 03/16 10:16
推 ru018x8: 付得起律師費就有律師願意請辯護 03/16 10:20
推 anaujv: 瘋女肖查某18年?這是我過逝幾十年前阿嬤講A古事! 03/16 10:22
→ RB1125: 可憐 就是一堆這種人 03/16 11:00
推 YOLULIN1985: 那律師是法扶的 03/16 11:50
推 qoo60606: 這也要偷拿... 03/16 12:49
→ hinajian: 常識還要明文規定,那馬路上到處都要貼禁止便溺了 03/16 13:34
→ bearq258: 通常這類精神有點狀況,用法扶通常也是問題人物 03/16 14:02
推 thtc: 比較想知道是哪間飯店 03/16 14:47
推 YOLULIN1985: 裕學路上的塔木德 03/16 15:35
→ YOLULIN1985: 台南地院 113,易,1128 03/16 15:35
推 hellstar: 大概又是支國人吧?!自以為全宇宙最偉大的邪惡國家 03/16 18:43
推 weibld: 律師還要硬拗,律師費是這樣子賺的嗎? 應該要說服當事人 03/16 23:47
→ weibld: 認罪跟飯店和解,請求從輕量刑吧。 03/16 23:47
推 BLUEPAPER: 這種貪小便宜的老人真的隨處可見 03/17 00:19
推 ChaoYin: 上上週末去台南公園支援捐血活動,也是被人搬走兩箱水 03/17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