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168888888 (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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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台南男遭毆打電擊丟包醫院死亡 國民參審
時間Tue Apr 29 07:46:14 2025
台南男遭毆打電擊丟包醫院死亡 國民參審判2人無期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8日電)台南李姓男子疑因債務糾紛與他人談判時,遭毆打、電
擊後丟包在醫院死亡,南檢調查後起訴4嫌疑人;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2人無期徒刑,另
2人分別判14年、14年6月。
此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審理,今天下午宣判,其中曾仁宏、張峻嘉犯傷害致死罪
,且為累犯,皆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另2名被告李家瑞、黃信雄分別判處14年、
14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院指出,被告4人所為均犯刑法傷害致死罪,且為共同正犯,曾仁宏雖符合自首,
但自首目的是要袒護其他被告,更試圖掩蓋真相,刻意誤導檢警辦案方向,讓人無法感受
有真誠悔悟態度,對事實釐清沒有幫助,所以不能依自首規定減輕刑度。
台南地院指出,曾仁宏聲稱是自己一人犯案,且沒有拿電線電擊被害人,明顯是在袒護其
他被告,其他被告則從案發至今均否認有一同參與犯案,互相掩護,意圖逃避司法責任,
沒有任何深刻反省意思,1年多來未積極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也沒收到一
句真誠道歉。
台南地檢署調查發現,曾仁宏與死者李男有債務糾紛,於去年2月1日晚間約李男至台南新
營區談判處理事宜,張峻嘉、黃信雄、李家瑞同在場,因談判過程對李男心生不滿,4人
共同基於傷害犯意,分持棍棒、刺青針毆打、刺擊李男。
檢方調查,4人在過程中除以電擊棒電擊李男,還臨時購買家用電源延長線,拆解後於李
男身上形成通路,再接上室內插座通電方式,對李男持續進行電擊。
李男於隔日凌晨被載到柳營奇美醫院丟包,院方人員將李男送入急診室急救,但仍因遭持
續毆打及電擊,導致多發性鈍傷及電擊傷,導致電流通過心臟傳導系統引發心因性休克而
不治死亡;曾仁宏隨後到警局投案,警方擴大偵辦逮捕張峻嘉、李家瑞、黃信雄到案,移
送檢方偵辦後,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編輯:陳仁華)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428025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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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sc717379: 太有義氣了吧 但明顯是個87 04/29 10:39
→ bbbing: 只殺一人本來就不需要判死 04/29 11:05
噓 hancash: 成人被殺害,最高無期徒刑;嬰幼兒被虐死,最多關十年吧 04/29 11:32
→ DAEVA: 國民法官好像判得普遍比職業法官重 04/29 12:09
→ ianwywmr: 司法為民吧! 職業法官都是依照過往判例執行的,然後自 04/29 12:25
→ ianwywmr: 首直接減半,而且聽說一堆法律都是用最低標準(刑期), 04/29 12:25
→ ianwywmr: 根本都不怕,只有國民法官是最貼近人民的吧 04/29 12:25
推 spirit119: 無期該不會是因為職業法官不支持死刑吧 04/29 15:19
推 hirono: 推樓上,知道的都知道 04/29 19:02
推 nightwing: 很快就會假釋了 04/29 19:49
噓 hancash: 所以永遠不懂為何立委們只修法提高最高刑度,而最低刑度 04/30 00:29
→ hancash: 不跟著提高,然後執業法官們依然只判最低刑度,反觀國民 04/30 00:29
→ hancash: 法官們確實有感同身受,但還是受制於執業法官 04/30 00:29
推 haywk: 水管插肛門虐死二歲小孩都沒無期徒刑了,才傷害致死這樣判 05/01 09:59
→ haywk: 無期會不會太扯了,這國民法官到二審改判很難耶。 05/01 09:59
→ ISNAKEI: 還會拆延長線喔 05/04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