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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女超商找媽媽!變態男同事竟帶到倉庫性侵5次 監視器曝獸行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王姓超商男店員在工作期間,見女同事偶爾帶4歲女兒到超商休息,他竟在短短1 個月內,帶女童進倉庫侵犯5次,犯行全被店內監視器拍到。台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王 男犯5個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罪,各處7年1月徒刑,應執行7年4月徒刑。可上 訴。 判決指出,女童貝貝(化名)的媽媽在超商工作,貝貝偶爾會到超商休息,因而認識媽媽的 同事王男。王男明知道貝貝年僅4歲,卻利用她年幼可欺,在2024年2月27日起1個月間,5 度在超商倉庫內性侵、猥褻她,要她撫摸自己。直到母親於3月28日見貝貝從倉庫出來, 還說「王哥哥摸我妹妹」,震驚之下調閱超商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兒被性侵,才報警處理 。 庭審時,王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王男明知貝貝為學齡前幼童,卻不顧貝貝母女對他的 信任,對貝貝強制性交5次,造成母女倆難以彌補的陰影和創傷,依王男犯5個對於未滿14 四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罪,各處7年1月徒刑,應執行7年4月徒刑。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06/2955368.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4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46501084.A.63B.html
a5687920: 垃圾 05/06 11:13
observer0117: 5x7=7.4,台灣法律真行 05/06 11:15
rabbitcake: 牠被判7年4個月,小女孩卻被影響一生 05/06 11:22
wwwqoo: 垃圾 05/06 11:36
vovo0938: 垃圾 05/06 11:37
qsc717379: 這打折太划算了吧== 05/06 11:39
godhippo: 這麼會折,買房怎麼不5間算一間的錢 05/06 11:50
bjock: 希望獄友可以好好關照他一下! 05/06 11:52
flyingfish71: 垃圾東西,7年? 05/06 12:08
neo5277: 4歲耶....去找小姐吧.... 05/06 12:13
jodojeda: 美德淫台灣 05/06 12:26
zirong: 獄中再表現良好,說不定4年就假釋出獄了 05/06 12:31
eva19452002: 這在美國絕對是終身監禁,完全不能假釋那種 05/06 12:34
eva19452002: 看美國犯罪節目去監獄訪問犯人,在台灣輕判的罪行, 05/06 12:35
eva19452002: 在美國都動輒十年十五年以上 05/06 12:35
kbten: 可怕,誇張! 05/06 12:58
Phoebe0503: 幹 媽的 噁心畜生 05/06 13:11
redphoebe: 垃圾欸 05/06 13:12
rcat2010: 這什麼垃圾.... 05/06 13:12
haley80208: 判決法官應該沒小孩 05/06 13:12
YOLULIN1985: 台南地院 113,侵訴,78 噁噁噁 05/06 13:31
icefish: 糙 真的有病 05/06 13:31
niniikoski: 司法改革就是保障加害者人權 誰碰到誰倒楣 05/06 13:58
seisai: 垃圾 05/06 13:58
ron7: 這種的直接去勢就好 關他也不會改 05/06 14:05
SilentBob: 台南怎麼有這種人…. 05/06 14:23
wennai: 垃圾爛人 05/06 14:58
konane: 噁心畜牲 05/06 15:10
LIONDOGs: 才七年… 05/06 15:30
ru018x8: spx 05/06 16:21
ru018x8: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3 年度侵訴字第 78 號刑事判決 05/06 16:21
cityman9999: 台灣法官:可教化。 05/06 16:43
myaku524: 太誇張了吧,才4歲,可憐的妹妹 05/06 19:06
heymu: 王八蛋下地獄吧 05/06 23:59
fallforyou11: 垃圾 05/07 00:06
QS531: 這直接死刑 太人神共憤了 05/07 00:24
hancash: 中華民國的法律就是被立法委員給玩爛的啦,數罪併罰的刑 05/07 01:58
hancash: 期還可以打折,殺害成年人最高無期徒刑,而且還可以假釋 05/07 01:58
hancash: ;虐殺嬰幼兒,最高居然只判三十年徒刑,服刑滿二十年後 05/07 01:58
hancash: 還可以申請假釋,立委們完全無感,永遠只修法提高刑度上 05/07 01:58
hancash: 限,下限也不見有提多高啦,說是維護加害人權益真是一點 05/07 01:58
hancash: 也不為過 05/07 01:58
shijuin: 不用公佈垃圾長相嗎 05/07 02:59
akpaz: 這種判決根本鼓勵罪犯多做,反正一次也是這樣判,多次也是 05/08 11:15
akpaz: 這樣判,賺爛 05/08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