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ikoDisk: 一定是消極啊,不然你看他們對建設台南跟大罷免的態度 05/27 11:49
推 forsakesheep: 都有啦,公部門積極→被議員根官罵→消極養出一堆 05/27 12:07
→ forsakesheep: 刁民,南部基本都這樣 05/27 12:07
→ zxc9411: 故意擋它路準備碰瓷啊 年終到處跑耶 05/27 12:15
→ bbbing: 但這是可以舉發的重罪嗎? 05/27 12:23
→ eva19452002: 意思是說,我在公園酒駕也沒關係囉? 05/27 12:29
→ njunju: 從你文章大概就知道問題在哪裡 誰該當issue owner 05/27 12:53
→ njunju: 1.主管機關是南市府工務局 業務單位公園科,公園自治管理 05/27 12:56
→ njunju: 竟然自101年發佈起都沒修過,條例第9條第5款把它開罰載具 05/27 12:56
→ njunju: 定義清楚很難嗎? 05/27 12:56
→ njunju: 你舉台中的例子幫南市府說話其實講不通 台中自治條例最新 05/27 13:01
→ njunju: 版110年修的,而且明確定義汽機車,但電動輪椅也一同被執 05/27 13:01
→ njunju: 法才衍生爭議,但跟台南完全不修法跟不執法是兩回事 05/27 13:01
→ njunju: 2. 實務上我認為公務局開罰作業可能不符政府作業上經濟效 05/27 13:10
→ njunju: 益,他們每個開罰要現勘要簽辦,經濟上應由警察局作業,這 05/27 13:10
→ njunju: 些非警察局主管影像要怎麼定期進到警察局系統、符合警察局 05/27 13:10
→ njunju: 開罰影像標準,要跨單位整合,很明顯台南市沒整合過,靠工 05/27 13:10
→ njunju: 務局執法,警察局不介入,所以工務局有科技執法也不會用, 05/27 13:10
→ njunju: 它開罰事情一堆又麻煩,白癡才跟你開罰 05/27 13:10
→ njunju: 3.我認為最快速的解決方式 就要求由工務局主own,撥一筆錢 05/27 13:15
→ njunju: 給警察局,協調警察局公園內新設科技執法, 就不存在系統 05/27 13:15
→ njunju: 跨介面問題,後續直接由警察局開罰 05/27 13:15
→ njunju: 不然參考其它縣市執法方式再來說自己沒執法是合理的 05/27 13:16
推 iamcnc: 尾澤沒你們想得多啦 除非公園騎車撞死人 05/27 14:36
→ njunju: 這些其實不是西瓜要管的 是工務局沒積極管這項 也沒協調 05/27 17:13
→ njunju: 然後法律上議員也沒積極監督或修這項 05/27 17:16
→ njunju: 影像是科技執法 但開罰還是要人工 就不會有效率 05/27 17:19
推 haywk: 你們太小看行政權了,市政府要警察局能開罰就能開罰,公園 05/27 19:38
→ haywk: 靠道路的人行道,是屬公園綠地不是都市計畫的道路範圍,所 05/27 19:38
→ haywk: 以警察也是以此理由不認為是管轄範圍,但是就和騎樓地一樣 05/27 19:38
→ haywk: ,私人地但還是屬道路警察可以管。 05/27 19:38
→ haywk: 所以東寧路林森路口的那個公園外圈人行道就被定義成人行道 05/27 19:38
→ haywk: 歸警察開罰,這有新聞可以google,當然這也一定是里長或地 05/27 19:38
→ haywk: 方重要人士去要求才會這樣做,不然薪水也不會多領,當然擺 05/27 19:38
→ haywk: 爛。 05/27 19:38
推 DICKASDF: 最後一段 都有 議員 里長會靠北 政府當然不認真 05/28 14:36
→ DICKASDF: 就像之前想推透明垃圾袋 都被罵到無限期暫時停止 05/28 14:36
→ DICKASDF: 這要怎樣讓公務人員有作為? 05/28 14:37
→ DICKASDF: 而且樓上說的想辦一定有辦法 那我跟你說 反向就是 05/28 14:37
→ DICKASDF: 想辦不成 然後罰那個搞事的基層 更容易 05/28 14:38
→ njunju: 不用預設地方反彈是自己不作為藉口 有開過會和紀錄再說 05/28 17:12
→ njunju: 實務上就是有人公園如果被撞 除了像肇事者和保險公司索賠 05/28 17:13
→ njunju: 外 應該申請國賠 理由是工務局未積極管理 05/28 17:13
→ njunju: 坦白說 可能有這類事件才會有改革契機 像台南市的行人專用 05/28 17:15
→ njunju: 實相號誌就是這樣逼出來的 05/28 17:15
→ njunju: 不過事件小沒影響民調 可能就是大執法3天 然後一切照舊 05/28 17:18
推 haywk: 被撞申請國賠不用想了,要是那麼容易成立,政府敢擺爛嗎, 05/28 18:57
→ haywk: 法院實務執法維持秩序,保障公眾安全就只是反射利益,你被 05/28 18:57
→ haywk: 撞反而是政府收罰金,你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自己慢慢去跑 05/28 18:57
→ haywk: 法院。 05/28 18:57
→ njunju: 這就台南人和台北人差異 台北一定會有人爭國賠 判多判少是 05/29 09:52
→ njunju: 另一回事 05/29 09:52
→ njunju: 如果是國賠流程 工務局一定被挑戰是否已管理 如明顯的告示 05/29 09:53
→ njunju: 牌、科技執法是否有定期送件 05/29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