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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8日電)台南養雞場老闆林奕銘和前員工謝姓男子勞資糾紛,謝 男去年到場外燃放鞭炮,林奕銘持木棍攻擊,且推落橋下致死,一審判刑13年,全案上訴 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維持原判。 林奕銘犯殺人罪,台南地方法院去年國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林奕銘和台南地檢署檢察官 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駁回,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可上訴。 台南高分院指出,林奕銘和謝男有薪資糾紛,謝男去年2月7日騎車前往養雞場外燃放鞭炮 ,隔天再去放鞭炮,林奕銘持2根木棍出門查看,且和謝男發生衝突。 林奕銘持木棍揮打謝男鼻部,並插入口中旋轉造成重傷後,先將謝男機車推到數十公尺外 頂店橋下,再將謝男推落橋下致死。(編輯:謝雅竹) https://reurl.cc/ZN2MZ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236.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56425257.A.9CE.html
YOOBI: 真笨,在台灣殺人喝酒開車撞死就好 08/29 08:53
bbbing: 順帶一提,這個只是殺人而已,可以交保 08/29 10:43
asaka0908: 辣雞,殺人的地方在我蜂場附近,眼睛能看到....... 08/29 18:55
asaka0908: 上新聞後,那場子就不去惹,怕被警察杯杯抓走喝茶~ 08/29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