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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日電)男子楊家豪等人擄走任姓男子施虐致死,並將任男丟包 奇美醫院。一審判處楊男無期徒刑,二審考量楊男賠償被害人家屬,改判15年6月徒刑, 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此外,同案被告陳子易判刑12年6月,張柏彥處11年6月,全案定讞。 本案起於,民國112年7月9日凌晨,楊男等人在台南市一家舞廳包廂喝酒,任男與朋友在 對面包廂喝酒,雙方發生肢體衝突。 任男事後在臉書(Facebook)發文「今天你讓我掛彩,改天我讓你掛香」等語,楊男得知 後,遂糾集陳男、張男將任男擄走凌虐,並拍攝過程上傳網路。 楊男等人發現任男失去意識,隨即將他棄置於台南奇美醫院後離去。案經台南地檢署起訴 ,適用國民法官參審。 一審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處楊男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 身,陳男應執行16年4月,張男判處14年10月徒刑。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 院審理。 二審審酌,楊男、陳男、張男均與任男家屬和解,並各別賠償新台幣300萬元、5萬元、20 萬元,據此撤銷原判決,改判處15年6月至11年6月不等徒刑。經上訴,日前最高法院駁回 上訴,全案定讞。(編輯:蕭博文)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9020119.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236.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56793727.A.8B6.html
XYZ669538: 殺一人 關15年 09/02 14:27
HappyNegro: 8年就假釋了 09/02 14:48
tndh: 台灣這種判法 跟鼓勵犯案沒兩樣 09/02 15:04
cyp001: 丟包醫院=未有殺人意圖 法律人的見解 09/02 15:06
oue: 是因為有和解吧 09/02 15:10
saber50116: 和解了還要怎麼樣啦xD 09/02 15:27
em4: 有印象 就打到頭腫成兩倍打的 09/02 15:40
em4: 大 09/02 15:40
HadwinMu: 一審就國民法官判的 又說是法律人的見解? 09/02 15:48
qsc717379: 你沒跟那垃圾和解可能最後半毛錢都討不到,你要收下錢 09/02 16:15
qsc717379: 還是跟他幹到底 09/02 16:15
tnssh211448: 他就是要賠錢換輕判啊 你不輕判以後誰要賠錢給被害 09/02 16:46
tnssh211448: 人 09/02 16:46
xup654z: 才判15年半!?柯文哲不知所云的Excel 1500被判28年…可 09/02 17:11
xup654z: 悲台灣司法 09/02 17:11
kenclyde: 錢要先到手才能輕判吧 09/02 17:12
bbbing: 傷害致死,不是殺人,二三審在來減就好 09/02 18:42
LYH5566: 傷害致死會判到無期徒刑也只有國民法官才會判這麼重, 09/03 00:09
xc2v: 相信司法 09/03 01:11
IECHUAN: 柯貪了幾千萬,三百萬一條的話等於殺了好幾條人命,況且 09/03 05:31
IECHUAN: 一罪ㄧ罰判下去絕對不止28年 09/03 05:31
IECHUAN: 柯又不只有小沈1500,其它有人物證據有收錢有罪的加一加 09/03 05:32
IECHUAN: ,絕對關不止28年啦 09/03 05:32
oue: 法律證據還是得明確吧 目前就是間接為主 09/03 09:04
oue: 確切的我只知道沈給應的幾千萬元 其他有嗎? 09/03 09:04
oue: 像這個案 一個賠300萬 其他幾萬 證據上 09/03 09:04
oue: 應該有顯著差別吧 所以得看證據說話 09/03 09:04
QkooQ: 記得載去醫院門口哦 09/03 09:07
oue: 載去 一審還是無期啊...這招不見得有效 09/03 11:31
bbbing: 丟醫院門口就是迴避殺人意圖,也奏效了 09/03 11:35
oue: 這位死者嗆聲要人掛香 結果自己掛了 09/03 11:37
oue: 這被判僅次於死刑的無期 其實感覺算還好 09/03 11:37
oue: 刻意殺人 重傷致死 過失殺人 理論上 09/03 11:39
oue: 刑責有差異還算正常吧 09/03 11:39
windletterz: 很划算欸,300萬減到15年 09/04 10:43
ouo99566: 15年是要羞辱誰 09/04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