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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接人妻陳情電話「索求嘿咻」當回報 下場曝光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周姓員警接獲人妻陳情,竟在電話中性暗示,要求以發生關係來作為回報,遭市 警局記1大過處分。周員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稱其他同仁也曾涉嫌跟蹤、性騷擾女高中生 ,只被記過2次,認為有違行政程序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他敗訴,本月駁回上 訴。 根據判決書,周員2022年底支援台南市警局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2023年6月12日輪休 期間,他與曾報案陳情的人妻通電話。 當時人妻請託台南SPA館與電子遊藝場事宜,「我直接說了啦,就是一些所謂的半套店跟 電子遊藝場這些八大店家。我之前也是做這行的,之前跟店家有些誤會,所以才會檢舉他 們...後來我經過店家,馬上就有警車駐守,店裡面都沒人了,看有沒有什麼辦法,幫我 轉達不要針對他們店家好不好?因為他們小姐也需要賺錢。」 周員聽完後詢問對方:「那我有什麼好處?」人妻支支吾吾表示自己沒有錢,周立刻表示 「不是錢的問題,那妳要陪我嗎?」人妻聽完不敢置信,在電話中再次確認「你說跟你. ..那個嗎?」周員則回「要嗎?」 人妻既驚嚇又錯愕,隨即回應「可是巡官,你是公職的人員這樣不好吧」、「可是我現在 結婚」、「呃...我再考慮一下好不好?還是你先幫我先跟他們上層講好不好,拜託了! 」事後向市警局提出性騷擾申訴。台南市社會局認定行為屬於騷擾,警局隨即依警察人員 獎懲標準第8條第3款,記1大過懲處。 周員認為,市警局未查明原委,違反正當程序原則,且歸南派出所徐姓員警2024年也遭檢 舉對女高中生跟蹤、性騷擾,但只記2小過處分,同樣事件卻不同懲處,有違行政程序法 第10條,提起復審遭駁回,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時認為,周員身為警員,應謹言慎行,但其隱晦言語已損害女性人格尊嚴,並影 響警察形象,屬「言行失檢,情節重大」,記大過懲處並無不當。至於其他警員涉性騷擾 僅記小過,兩案情節不同,無法直接比照援引,因此於本月中旬判決駁回上訴,並維持原 懲處結果,全案仍可上訴。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022/3054368.htm#ettod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4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61098210.A.A9B.html
njunju: 色胚申訴不成還準備得罪其它主管和同事 10/22 10:04
iam0718: 好奇其他同事怎樣跟蹤女高中生 沒上新聞嗎 XD 10/22 10:16
YOLULIN1985: http://i.imgur.com/UIT4USx.jpg 10/22 10:26
YOLULIN1985: 有上新聞阿 10/22 10:26
iam0718: 感謝分享! 10/22 10:50
sky548971: 公職人員也是男人啊 10/22 11:18
joinptt: 這樣算騷擾而已嗎?不算要脅甚至索賄? 10/22 13:17
hinajian: 一定不帥 10/22 15:03
zerox6315: 哇靠,現在都這麼大膽直接約喔?哪來的自信不會初四 10/22 15:14
lianlai: 噁男沒被解職喔 10/22 16:09
nin0601: 為什麼沒直接解職 10/22 17:25
eva19452002: 還順便挖洞給其他同仁跳,他在單位還混得下去嗎? 10/22 19:55
SilentBob: 這警察是雷洛時代穿越來的嗎 10/22 21:28
anaujv: 壹分局性捉! 10/23 11:53
anaujv: 怎不約「是叉燒」、「砸碎皮蛋」、「椰好奶布拉甲」呢? 10/23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