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yrolith: 可憐哪 12/03 22:29
噓 GGGGININ: 笑死 我可以隨便進你家床睡嗎 12/03 22:31
→ pig8409: 借題好奇,騎樓在台南算私人土地嗎? 12/03 23:00
→ w11918: 樓上是 ,但是法律規定要給公眾通行 12/03 23:46
→ YOLULIN1985: 原文網址 12/04 00:51
推 aikoDisk: 台南的話強制罪應該會成功 12/04 00:52
推 therockwx: 爽 這種自私的人就是要給個教訓 12/04 01:35
推 asaka0908: 是阿勇師的餐廳嗎? 是的話餐廳方無敵喔~ 12/04 02:43
推 jxigjll: 之前還沒有人承接時還可停,現在有業主了還敢停這麼晚XD 12/04 06:26
推 amacus: 哪啊 12/04 06:55
→ Badu: 這個讚!讓大家都看賤到台南人了! 12/04 07:21
推 kenclyde: 直接錄影提告車主就好,搞得自己也可能被反告不划算 12/04 07:27
→ zirong: 回9樓a大,看文章內的照片是永康交流道旁的滿福 12/04 08:10
推 iam0718: 不少台灣人隨便的習慣從小養成 爽 12/04 08:36
推 rcat2010: 以前是家醜不可外揚,現在是丟臉還要丟到天下知 12/04 09:01
推 Sanish: 凌晨6點多停到晚上10點半,同夥的還有8輛機車,蠻白目的 12/04 09:10
→ Sanish: ,活該…… 12/04 09:10
推 iam0718: 不知道這些人要是有一天去沖繩自駕敢這樣停嗎 沒消費就停 12/04 09:29
→ iam0718: 就會被罰錢了 台人一堆隨隨便便的個性真的很爛 12/04 09:30
推 taristocrat: 系賀 免錢最貴 12/04 10:09
推 tf010714: 車主還說他不構成侵入住宅 笑了 根本沒看法條亂講 12/04 10:09
→ taristocrat: 想到永康火車站停私有地案例 12/04 10:10
→ tf010714: 刑法306侵入住居要件包含侵入建物附連圍繞之土地 12/04 10:10
→ tf010714: 不是說沒用圍牆圍起來就能進去耶 12/04 10:11
→ tf010714: 記得那邊有用三角錐跟鐵鍊區隔 12/04 10:13
→ tf010714: 有做出明顯區隔表示為私人土地 故意闖入就該當了 12/04 10:16
→ gilingking: 騎樓是政府規定要公共使用 阿這個停車場是嗎? 用點 12/04 10:25
→ gilingking: 腦== 12/04 10:25
推 mmmmmmmmmmmm: 那間餐廳的位置很明顯就不是停車場,自己貪方便隨意 12/04 10:40
→ mmmmmmmmmmmm: 停進人家的私人土地在那靠北,很台灣人的尿性 12/04 10:40
推 daye2012: 法官都有判例了,頂多判賠一小時20塊的停車費 12/04 10:57
→ daye2012: 騎樓的話喔 12/04 10:58
推 flyingfish71: 要佔人家便宜被抓包,對方還不究責求償,就別鼻子摸著 12/04 11:06
→ flyingfish71: 道歉離開,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出來丟臉 12/04 11:07
推 YOLULIN1985: 不止車主,留言的還有一個說「主觀上認定不算侵入住 12/04 11:18
→ YOLULIN1985: 宅」,笑死 12/04 11:18
推 tf010714: 主觀上咧 直接問他有沒有看到告示跟鐵鍊 有看到還停就 12/04 11:46
→ tf010714: 是明知且有意 符合刑法故意了 12/04 11:46
→ yesyesyesyes: 屋主只能求償這段時間的停車費用 12/04 11:52
→ anaujv: 臨停5分鐘內吧!這車主好14說. 12/04 14:46
→ w2776803: 停律師家 12/04 15:08
推 chuang7718: 讚 12/05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