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ue: 酒駕毒駕問題真的希望能加強查緝 01/27 16:10
→ oue: 尤其近年毒駕事件增加 該加重處理 01/27 16:10
→ pyrolith: 藍綠白立委感覺也不太想修法 01/27 16:20
推 bkm1: 引進鞭刑至少讓問題少一半 但是可以去看看誰在擋 01/27 16:31
→ bkm1: 再來有判死刑啊 不執行有個屁用 修法越修越重 然後呢? 01/27 16:33
→ bkm1: 但是我知道這一切問題都怪馬英冏不做事 執政18年 一事無成 01/27 16:33
推 sky548971: 5.6年後出來就沒得賺了阿姨 01/27 16:35
→ DPP48: 撞死人才8年6個月? 01/27 16:45
噓 JOJO999: 殺人才8年 01/27 16:49
推 oue: 法理上 沒犯意所以難重判 但 對這部分 01/27 17:00
→ oue: 個人寧可不講道理 支持重判... 01/27 17:00
→ oue: 算幫法官護航啦 但覺得該怪的是這法理...orz 01/27 17:00
→ oue: 如四樓說的 有在修法提高刑責 但判得感覺不夠重 01/27 17:01
→ oue: 而且這案是國民法官 未來有機會當的 幫忙判重些 01/27 17:02
→ minoru04: 猴子有在怕鞭的喔 01/27 17:07
噓 s902131: 8年6月 01/27 17:23
推 ddshu: 有錢開奧迪沒錢買棺材 01/27 17:31
推 nptrj: 酒駕您容忍,實施的很棒!相信黨 01/27 17:33
噓 wih1007: 吸毒殺人還不用死,台灣司法蒸的蚌 01/27 17:36
推 kilof: 恐龍國民法官 01/27 18:04
推 weibld: 酒駕致死累犯,最高是判無期徒刑。 很好奇是否有機會真的 01/27 18:08
→ weibld: 這樣子判呢? 01/27 18:08
推 cerdaya: 至少30年??吧 01/27 18:41
→ brella: 在慶平路酒駕高速撞死無辜清潔員的民眾黨員應該至少鞭15 01/27 18:53
→ brella: 7下 01/27 18:53
推 bkm1: 鞭157下哪夠 直接判死就好了 我才不管這是青鳥或小草勒 01/27 19:26
→ bkm1: 我又像某書記仔 遇到藍白闖紅燈比強姦他老婆還嚴重 綠的沒事 01/27 19:28
推 suyisan: 搞未成年還沾沾自喜的民進黨支持者應該斷GG跟至少鞭87下 01/27 21:13
推 haywk: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在判決書中嚴正指出,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 01/27 21:28
→ haywk: 宗旨應予尊重。 01/27 21:28
→ haywk: -------------------------- 01/27 21:28
→ haywk: 看人下菜啦,那為什麼台北那個實習律師鄭兆宇二審就可以減 01/27 21:28
→ haywk: 三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只是有背景的更平等,嘻嘻。 01/27 21:28
→ weed222: 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01/27 22:46
→ weed222: 這是關係不夠硬啦,台南只要關係夠硬,就可以像某飲料店 01/27 22:52
→ weed222: 老闆,撞救護隊的車,但拒絕現場員警酒測直接開車離開, 01/27 22:52
→ weed222: 局長們連屁也不敢放 01/27 22:52
→ weed222: *撞消防隊的車 01/27 22:53
推 kmkr122719: 樓上那個背景還不夠硬,綠營有人酒駕肇事導致對方重傷, 01/27 23:00
→ kmkr122719: 結果是市府出面封鎖消息與善後的 01/27 23:00
→ toriyama: 沒看新聞就猜有莮會拿"疑似"的新聞出來說嘴 01/27 23:29
→ toriyama: 浪費時間看完,果然又是一篇"疑似"的新聞,笑死 01/27 23:29
推 kmkr122719: 以綠營慣例,非事實的話早把報社/記者告上法院了 01/27 23:44
推 bkm1: 沒看推文 就猜傻鳥一定出來護航 有綠共黨證喝酒撞人怎麼了? 01/28 09:22
→ bkm1: 不敢開本帳出來推文挺綠共的的 真的比書記仔還沒出息 01/28 09:23
→ kload: 故意殺人才八年 雪花苗的最愛 01/28 09:56
→ weed222: 死忠的就是不會覺得党有錯啊,很正常 01/28 09:57
→ bbbing: 他中立,他支持政府,不行嗎 01/28 10:21
→ kenclyde: 直接槍決吧,她根本不會反省,一命賠一命 01/28 11:05
推 forsakesheep: 無期徒刑要撞死人兩次才能判,第一次上限就是10年 01/28 12:50
→ bbbing: 我覺得這指責的是台灣不把這種不確定致死行為視為殺人 01/28 13:36
推 oue: 樓上說的就是問題所在啊...非故意殺人 01/28 14:58
→ oue: 但真的希望法官判這種罪別這麼講道理... 01/28 14:58
→ oue: 不過 會隨便不講道理的 大概也不適合當法官 01/28 14:58
推 abyepi: 8年就酒駕致死行情價,除非引用其他法條 01/28 15:26
→ weed222: 只要死的不是法律人都不值錢 01/28 15:31
推 cityman9999: 8年然後4年假釋就可以出來了? 01/28 17:44
→ cityman9999: 就說酒駕殺人是最聰明的 01/28 1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