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do816 (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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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撞死23歲垃圾車隨車員 鹽酥鴨業者續押
時間Wed Feb 11 16:09:49 2026
新聞來源:鏡報
新聞標題:
酒測0.95撞死23歲垃圾車隨車員!鹽酥鴨業者「在牢裡過年了」 法官裁定續押
新聞內容:
台南市48歲鹽酥鴨業者鄭傳吉,被控於去年12月16日酒後開著賓士車在安平區撞死23歲陳
姓垃圾車女清潔員。台南地檢署今(11日)依酒駕致死罪起訴鄭男,並隨著起訴卷宗移審
地院。台南地院下午召開移審庭,法官審酌鄭男涉犯情節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
押。鄭男確定無法跟家人共度春節。
台南地院裁定被告鄭傳吉續押理由:一、犯罪嫌疑重大:鄭男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
前段之罪,犯罪事證明確且嫌疑重大。其酒後駕車高速衝撞垃圾車導致23歲隨車員當場死
亡,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5毫克。
二、有逃亡之虞:本罪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重刑,且被告須承擔高額民事賠償。法官
審酌被告案發初期曾「否認肇事駕駛」,庭訊時又自稱「經濟狀況欠佳」,顯見其規避司
法審判意願高,極可能畏罪逃亡,具刑事訴訟法逃亡之虞。
三、有羈押必要:考量被告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造成被害家屬天人永隔。
經權衡後認定,若僅施以具保、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替代手段,不足以確保後續國民法
官審理程序順利進行,故認有羈押必要。
起訴書指出,鄭傳吉去年12月16日凌晨5時至8時,在安平區某BAR飲用啤酒,於上午8時6
分許,駕駛賓士轎車行經慶平路。因酒後注意力與反應能力降低,鄭男在未採取安全措施
下,高速撞擊停靠路邊執行勤務的民間垃圾車後方,導致23歲陳姓隨車員遭兩車夾擊,受
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及多重性外傷當場死亡。
案發後,警方於當日上午8時34分施以酒測,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95毫克。
鄭男被起底在安平分駐所旁經營知名鹽酥鴨店,曾上過美食節目,卻在酒駕釀成悲劇後一
度否認駕車。檢方強調,酒駕行為剝奪他人生存權,依法定將嚴懲。本案將進入國民法官
審理程序,由國民法官與法官共同評判鄭男之刑責。
新聞連結:
https://www.mirrordaily.news/story/44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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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rella: 每公升達0.95毫克,民眾黨鄭傳吉還執意酒駕上路,害無辜 02/11 17:33
→ brella: 女清潔員遭其撞死 02/11 17:33
→ suyisan: 取 02/11 17:42
推 asaka0908: 鹽酥鴨 還在營業嗎? 02/11 19:21
→ ffaatt: 其他酒駕有關這麼久嗎 02/11 19:34
推 faryoo: 小草不去聲援政治迫害嗎^&^ 02/11 20:10
噓 LandlordKing: 樓上以為大家都跟DPPer一樣恬不知恥XD 02/11 20:54
推 suyisan: 氰蟾因為早就習慣了 民進黨就是這樣多酒駕仔啊XD 02/11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