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168888888 (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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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謊稱停好車後才喝酒 台南男6度酒駕判10月
時間Tue Mar 24 11:54:55 2026
洪榮志/台南報導
2026年3月24日週二上午4:10
台南市鍾姓男子曾有5度酒駕紀錄,去年4月豪飲後又騎機車上路,還違規行駛在人行道上
且未戴安全帽,被警方攔查發現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26毫克送辦。審理時,鍾男不僅否認
酒駕,還瞎掰是「停好車才在旁邊喝酒」,甚至翻供指控警察要跟他「釘孤枝」,企圖卸
責。一審判刑10個月,上訴台南高分院也被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民國114年4月4日上午,鍾男在仁德區某菜市場內飲用烈酒後,當天下午2時15
分許騎機車行經仁德區中正路與中山路口時,因違規行駛在人行道上且未戴安全帽,引起
巡邏員警的注意。警方上前盤查時,發現他散發濃厚酒味,經測試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
升1.26毫克,立即帶回法辦。
不過,鍾男卻聲稱並非被攔檢,而是將機車停好後,才在警所附近喝酒;還辯稱,監視器
畫面中騎車的人不是他,更指控警方製作筆錄時態度惡劣,揚言要跟他「釘孤枝」,甚至
還用辣椒槍攻擊他。
法院勘驗警方的執勤密錄器與路口監視器,發現鍾男騎車過程明顯搖搖晃晃;警方盤查時
,他的身上也散發濃濃酒味。至於所謂「警察打人」的指控,錄影光碟顯示員警詢問態度
良好,完全沒有鍾男所說的暴力行為,戳破他的卸責之詞。
台南地院認為,鍾男已有多次酒駕前科,顯見他對法律及公眾安全毫無畏懼。尤其前案的
酒測值為0.44,此次卻飆升至1.26,顯示他的行為「變本加厲」,具特別惡性,且犯後飾
詞否認、態度不佳,若不加重懲處難以彰顯法治,重判10月。
鍾男不服上訴,仍堅稱警方程序有問題,但台南高分院進一步發現他已是第6度酒駕,駁
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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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sjh960023: 沒撞死人 03/24 12:36
→ csjh960023: 管他5度酒駕6度酒駕 03/24 12:36
→ csjh960023: 真的都是輕判..... 03/24 12:36
推 kmkr122719: 誤會,就算有撞死人也是輕判的 03/24 13:29
→ kmkr122719: 幾年前就發生過酒駕撞死人才判1年8個月,也是在台南 03/24 13:30
推 windom: 不用怕啦 酒駕撞死人 比撞死狗還輕鬆呢 沒有人再怕瘩 03/25 12:37
→ windom: 刑事絕對比性騷判的還要輕 民事根本一毛都不會賠的啦 03/25 12:37
→ windom: 你去撞死狗 如果有上新聞絕對盼不只一18個月 還有假釋呢 03/25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