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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完第一次調解 完全的大失敗收場 我的立場很簡單明瞭 主張我無責任並索賠約五萬元 後續也不會為對方任何費用進行賠償 而對方的態度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光是一個精神賠償就開了和我一樣的五萬元www 且從頭到尾都是各種大聲且大力捶桌子 我是沒被嚇唬到就是始終堅持立場 簡單收錄一下會議所說金句: 1.我看影片車速有60幾欸 這樣難道沒有車速過快嗎?? 2.我家開早餐店要很早起還要顧小孩很累人 能不能趕快解決?? 3.我本來想私下談一談就和解了 但對方索賠金額”過高”想把事情鬧大 4.我家小孩包括姊姊被嚇到撞到要去收驚 並還有妥瑞氏症證明你也要負責賠償 總之就是直接走法院吧!!! 跟這種人就是完全討論不了不用浪費時間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68.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74348112.A.7FC.html ※ 編輯: g6050788013 (1.174.168.26 臺灣), 03/24/2026 18:31:29
asaka0908: 台南人標準話術...... 直接法院吧。03/24 18:36
※ 編輯: g6050788013 (1.174.168.26 臺灣), 03/24/2026 18:46:08 ※ 編輯: g6050788013 (1.174.168.26 臺灣), 03/24/2026 18:46:26
id44kimo: 看到精神賠償這種鳥東西就是不用談了 03/24 18:56
hannash: 知道是哪家早餐店嗎 03/24 18:57
brella: 支持 03/24 19:01
g6050788013: 我是知道對方的店和其他有在做什麼業務貿易 但直接貼 03/24 19:01
g6050788013: 在這邊感覺有危險 03/24 19:01
id44kimo: 笑死,個人恩怨還要搞到想肉搜人家店,心態不可取 03/24 19:13
id44kimo: 還是要呼籲啦,機車保個任意險,出事不煩惱 03/24 19:14
pyrolith: 笑死 03/24 19:24
pyrolith: 沒錯 就是要走法院 03/24 19:24
YOLULIN1985: 前兩天還去看原文想說怎還沒下文 03/24 19:40
DICKASDF: 我重新看一下你貼的影片 我反覆看了好幾次 03/24 19:42
DICKASDF: 小孩沒真的出馬路阿 你看起來也沒撞到阿 03/24 19:43
DICKASDF: 我看你車頭到的時候 小孩蹲下來 03/24 19:43
DICKASDF: 應該不至於蠢到 你過了 小孩才撞上來吧 03/24 19:44
DICKASDF: 只是沒擦撞也沒真的出來 你這摔的也很怪 03/24 19:44
DICKASDF: 我自己也類似情況摔過 正常是提前煞或轉 03/24 19:46
DICKASDF: 你是車頭過了才轉然後摔 03/24 19:46
DICKASDF: 阿抱歉 我眼殘 原來是左邊有個男孩= = 03/24 19:47
DICKASDF: 那你比較優勢 上法院吧 03/24 19:47
g6050788013: 小孩小擦傷而已啦 我已經盡我所能去閃他 導致我現在 03/24 19:49
g6050788013: 右手拿重物還是會有後遺症 反正對方家長就能賴我就 03/24 19:49
g6050788013: 盡量賴就是了 03/24 19:49
newererw: 很想知道早餐店 03/24 19:50
yesyesyesyes: 這個就是法院見,不過對方看起來要賴皮了 03/24 19:54
BIGBBB: 開匿名帳去脆上爆他店 馬上來和解 03/24 19:54
newererw: 找不到WoWtchOut的討論 03/24 19:56
brella: 去脆有用多了 03/24 19:57
zx71581269: 給法院處理就好了 03/24 20:12
zx71581269: 不用理 03/24 20:12
YOLULIN1985: 影片30秒那邊 03/24 20:17
g6050788013: 順便徵一下有建議的律師再麻煩推薦給我~ 03/24 20:18
Swave: 會發展成這樣不意外,有家教有教養的家庭不會放任小孩在那 03/24 21:20
k5792688: 上法院 你也是多揹一條過失傷害 醫藥費強製險付 財損 03/24 21:23
k5792688: 精神賠償弄弄 你可能還要倒貼 03/24 21:23
zxc9411: 樓上意思是原po被反告刑事還成功起訴...? 03/24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