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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男涉闖紅燈撞死移工肇逃 法院認定酒駕判17年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0日電)台南吳姓男子涉開車闖紅燈衝撞分乘2輛機車的3名印尼 籍移工,造成1死2傷,逃逸38小時後投案無法酒測,但台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定吳男案 發前曾飲酒,今天判決應執行徒刑17年。 台南地方法院新聞稿指出,吳男於去年4月12日下午先在台南市官田區與友人共同飲酒後 ,下午5時許再與友人一同前往善化區有女陪侍的小吃部續攤,在店內與友人共同消費啤 酒15瓶及其他餐點,並由陪酒小姐陪侍用餐飲酒。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吳男同日晚間7時許,駕駛自小客車沿台南市官田區台1線北向一路超 速行駛,行經台1線與南64線路口時,高速闖越紅燈前行,衝撞欲穿越台1線的1輛普通重 型機車、1輛微型電動二輪車。 其中普通重機乘客為女性印尼籍移工,因遭強烈衝擊身體左側,撞上自小客駕駛座前方擋 風玻璃後,拋飛至對向車道重摔在地而當場死亡,2名騎車的男性印尼籍移工受傷送醫。 台南地院指出,吳男於事故發生後逕行駕車離開現場,並將車輛棄置於距離案發地400公 尺外路邊,再致電友人協助逃逸藏匿,直至4月14日上午才在律師陪同下到案,但因已逃 逸超過38小時,致無法測得案發時體內酒精濃度。 台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為,依資料可證明吳男有接續飲酒行為,並有超速、數次高速闖 越紅燈、及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等駕駛行為,顯然已受酒精影響,喪失或降低速度感 、注意力、控制力及反應力,車輛猶如失控保齡球,在南來北往省道上,無視交通號誌高 速滾動。 合議庭認為,吳男危險駕駛行為具有持續性,已對不特定用路人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 隨時可能發生實害之具體危險,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2年6月; 又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逃逸罪,處有期徒刑6年,應執行有期徒 刑17年,可上訴。(編輯:李錫璋)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7200274.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236.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84560267.A.B46.html
starport: 17年 讚哦 07/20 23:47
qq204: 是因為撞死移工才判這麼重? 07/20 23:54
biohazard020: 別緊張,可上訴,三審豬腳麵線 07/21 02:00
cyp001: 至少一審法官有給重判了 推一下 07/21 05:37
ATTwo: 撞死台灣人有判那麼重嗎 07/21 06:54
catonwall: #1d_Fnr_c 07/21 06:57
catonwall: 當初的新聞 07/21 06:57
bkm1: 書記仔:藍白莮酒駕&@#&..... 07/21 07:40
arickal: 一堆酒駕毒駕 還敢騎機車的都是勇士 07/21 08:37
oue: 這個看起來是判斷犯意明確 所以重判吧 07/21 09:05
oue: 又有肇逃事實 明知故犯 推這次的重判 07/21 09:05
mrwrong: 反過來的話 移工早就跑出境了 07/21 09:07
pyrolith: 說好的四輪素質最高呢 07/21 09:31
pyrolith: 四輪繼續酒駕 反對機車左轉 真好笑 07/21 09:32
Sazip: 17年,算多了 07/21 10:03
autoday: 協助藏匿那個,是不是也該鞭 07/21 11:15
oue: 未必能證實那朋友知情不報吧 應該難判 07/21 11:55
oue: 通常會判 是被通緝 調查關係時隱瞞者 07/21 11:55
oue: 甚至 有些是親人 還可能判減輕甚至無罪 07/21 11:55
oue: 無罪這詞好像得修 應該是有罪無刑期 07/21 11:57
forsakesheep: 國民法官判的都比較重 07/21 13:05
SmonSo: 別高興 可上訴 07/21 14:43
qq204: 書記官現在是整天在那邊想吃羊肉 XDD 07/21 14:50
BMHSEA: 二三審後剩下4年 07/21 20:36
asaka0908: 書記官表示:一審重判 二審減半 三審羊油麵線 07/21 20:43
pyrolith: 大家都不會檢討四輪 真爽 07/21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