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llling: 問題很多啊。針對BaP的含量,是針對成品。原料還可以透 08/07 17:42
→ callling: 過吸附精煉降低。 08/07 17:42
→ callling: 如果廠商花多一點成本提煉,做出合法的油品,不知道怎 08/07 17:42
→ callling: 麼算。 08/07 17:42
推 gearty: 說到檢測 黑水的報告出來了嗎 08/07 17:42
推 cyp001: 回1F 當年頂新的油好像都檢驗合格 但原料不合格 08/07 17:45
推 oue: 頂新的問題不是檢驗數據 是不能用飼料原料吧 08/07 18:10
推 oue: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一審認定魏應充等人犯 08/07 18:12
→ oue: 販賣假冒食品、詐欺取財等罪” 08/07 18:12
→ oue: 沒超標那是一審的部分 後來二審及更一審不同 08/07 18:12
→ oue: 而且2015年的食安法對原料無規範 08/07 18:13
→ oue: 那是後來才改的 08/07 18:13
→ oue: 所以 罪名是拿非食用物假冒詐欺 不是超標 08/07 18:14
→ ckTHU: 頂新那是各種未知物包含潛在重金屬,這些根本不是你製程自 08/07 18:22
→ ckTHU: 然產生且仰賴後面製程控制的BaP,還有更誇張的拿蘇丹紅這種 08/07 18:23
→ ckTHU: 額外添加物的來類比,都不覺得問號? 08/07 18:24
推 rotusea: 嗯?現在是換一個上來打是嗎 08/07 18:43
推 asaka0908: 俺 08/05 23XX就有講惹~ 早年是我們藥廠先出包~ 08/07 18:49
→ asaka0908: 後來食藥鼠立規矩,蘇丹紅後就連食品業一起來~ 呵呵~ 08/07 18:50
→ asaka0908: 看有沒有人能撈出前幾年食藥鼠給食品同業公會的函? 08/07 18:52
→ asaka0908: 應該都有講。 08/07 18:52
→ asaka0908: 很早以前,忘了從哪聽到的,講者就以液蛋為例子, 08/07 18:53
→ asaka0908: 你買蛋商的液蛋,結果自驗出沙門桿菌(舉例), 08/07 18:54
→ asaka0908: 要不要通報? 誰通報? 套上這次你們就懂了。 08/07 18:55
推 oue: 買到手 就該負責沒錯啊 08/07 18:56
推 asaka0908: 台糖這看合約與單子,如果中聯已經圈貨給台糖, 08/07 18:59
→ asaka0908: 取驗了,就倒楣了~ 因為某些特殊化學品,大宗物品, 08/07 19:00
→ asaka0908: 廠商買了,不會馬上提到自己廠,我之前公司就是這樣~ 08/07 19:00
→ asaka0908: 特殊化學品+前驅物buff,就派QC到港取樣, 08/07 19:01
→ asaka0908: 不合格,但通報責任在我方~ Q_Q 08/07 19:02
→ asaka0908: 之後簽合約要加上責任歸屬,但廠商就不賣惹~ 08/07 19:03
→ asaka0908: 這種一定會簽合約,掏合約出來咩~ 08/07 19:04
→ asaka0908: 沒合約,就誰圈到貨,驗出包,誰倒楣~ 08/07 19:05
推 oue: 這案還要加上福懋 因為台糖是向福懋買 08/07 19:16
→ oue: 福懋委託中聯代工 所以福懋也被開罰 08/07 19:16
→ oue: 整個事件 福懋的定位根本神隱 沒啥人討論 08/07 19:16
→ oue: 不過台中還是對他開罰 沒躲過 08/07 19:16
推 cape129: 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法律嗎? 08/07 19:19
推 oue: 感覺的確該如你說 看合約才會更清楚 08/07 19:20
→ oue: 我是覺得根據台中的開罰 應該沒能拖台糖下水 08/07 19:20
→ oue: 沒合格所以拒收 這點應該無誤 而且是內規 08/07 19:20
→ oue: 契約理論上要有 才有先檢驗的資格吧 08/07 19:20
→ asaka0908: cape129 那只是修正文字,讓條文<更明確><少歧異>。 08/07 19:25
→ asaka0908: 在修正之前,都會先發函給公會、廠商<立規矩、畫下道> 08/07 19:26
→ asaka0908: oue 不合格產品拒收,但倉儲、退貨成本、通報法律責任 08/07 19:27
→ asaka0908: 這些要看合約。 這種油,說不定交割後也丟同地方 08/07 19:29
→ asaka0908: 廠商要用再慢慢去拉貨,所以沒法用原料拉走沒算責任~ 08/07 19:30
→ asaka0908: 看立委有沒有人去爬合約。 08/07 19:31
→ asaka0908: 黃豆會更神奇,因為會跟著買豆渣、豆粉做飼料。 08/07 19:31
→ hk129900: 7/23的修法草案 去打5月台糖未通報 明朝的劍斬清朝官? 08/07 19:50
噓 SkySwimmer: 草案 08/07 20:08
推 oue: 所以我才拿查案後的台中市政府來講 08/07 20:18
→ oue: 因為查核完 他們對福懋跟中聯開罰 08/07 20:18
→ oue: 如果契約對台糖不利 情況應該就不同吧 08/07 20:18
→ oue: 所以的確該看合約 目前也只是推論 08/07 20:18
→ oue: 我也認為台糖開告 之後有檢調介入 08/07 20:18
→ oue: 是否契約會有問題 應該會有結論吧 靜待囉 08/07 20:18
推 asaka0908: 要罰南僑,就連台糖一起來~ 不然就別罰南僑,就這樣~ 08/07 20:22
推 cdocs: 市長稱謂蠻多的,不錯不錯 08/07 20:26
噓 Ycowmo: 本來一直用推文討論,但我發現這個人也是講不聽的… 08/07 20:43
→ Ycowmo: 第三條(定義)食品:指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 08/07 20:45
→ Ycowmo: 料」 08/07 20:46
→ Ycowmo: 第7條第V項(原):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 08/07 20:47
→ Ycowmo: 之虞時,應即主動…並通報… 08/07 20:47
→ Ycowmo: 第七條第V項(草):發現或「知悉」「產品原材料」「半成 08/07 20:48
→ Ycowmo: 品或成品」危害衛生安全…… 08/07 20:48
→ Ycowmo: 就是因為本來訂產品不能包含,才改定成能包含的定法 08/07 20:49
→ Ycowmo: 如果原本的規定就可以保含原料,那草案修屁修? 08/07 20:49
推 asaka0908: 這修改的草案,只是要把名詞定義修正跟依八條四項訂立 08/07 21:40
噓 e0936276915: 真可悲 還在自己解釋法律 甚麼咖小阿 08/07 21:40
→ asaka0908: 的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內容一致。 08/07 21:41
→ asaka0908: GHP中 原材料:指食品、食品添加物、.....成品之原料、 08/07 21:42
→ asaka0908: 把母法、實行細則、GHP串起來看,會發現, 08/07 21:48
→ asaka0908: 所謂的原料、食品、成品、產品在這三個中,會被圈一起 08/07 21:53
噓 toriyama: 自己腦袋沒東西,到底要強調多久? 沒買進來,叫什麼原料 08/07 23:32
噓 brella: 噗噗噗 08/07 23:56
→ antpro: 怎麼沒人罵南僑?他還被罰了呢! 08/08 23:25
噓 yyoklove01: 你書唸到哪去了 去找笞大 魚艙日月 那個渣 08/09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