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pnow: 要表達什麼? 04/10 03:14
→ bluetaro27: 所以?? 04/10 08:20
推 magnumcxz: 你是不是小時候作文常不及格? 04/10 08:55
→ likewinter: 還真是沒頭沒尾 04/10 09:33
噓 AFKwarrior: 我還以為有藏頭= = 04/10 09:33
→ linjoe: 4/8那篇在吵活水湖能不能游泳的問題吧 04/10 09:51
→ sp89005: 你到底在說什麼啊 就不能游很難懂嗎 04/10 10:00
推 qqnu: 那些人就是想自殺阿很難懂嗎 自掃門前雪阿大大 04/10 11:25
推 uponblue: 沒錯。公家是為了"規避責任"而立牌禁止,並非合理評估過 04/10 12:00
→ uponblue: 該水域是否適合游泳才禁止。既然大家都知道這個潛規則, 04/10 12:01
→ uponblue: 就不要只拿公家立牌來判斷適不適合游泳。 04/10 12:03
→ uponblue: 至於媒體的問題,更精準地說,媒的報導方式,是投民眾所 04/10 12:08
→ uponblue: 好,如果民眾能自己判斷,不隨媒體起舞,甚至加以抵制, 04/10 12:09
推 uponblue: 才有可能改善。 04/10 12:11
推 godofaluba: 有興趣的可以自己GOOGLE"活水湖 歷年 溺水" ,事實擺在 04/10 12:26
→ godofaluba: 眼前,還說政府是為了規避責任才立牌的,心態真是可議 04/10 12:27
推 evilabyss: 有水域會出事就不能游,有道路出事是不是不能走了?! 04/10 12:40
→ uponblue: 或許是"規避"聽起來像逃避? 那我改成"避免"(賠償)責任。 04/10 12:52
→ uponblue: 立牌就是要避免賠償責任啊 難道立牌就能避免溺斃? 04/10 12:53
推 aliver: 可以自己GOOGLE"墾丁/綠島/蘭嶼歷年溺水",那都禁止去好了! 04/10 13:30
溺水後沒救活看看消防救難單位怎麼被媒體修理的?
沒有管理單位的水域有人淹死都會找個公部門要他們負責了。
活水湖這個還找得到負責單位的更不可能放過。
別忘了台灣這類事件常常因為「人死為大」的鄉愿心態,甚至
連法院的神奇判決都有,搞到公部門乾脆禁止比較省事。
講白了,海邊河邊湖邊的禁止游泳牌就是撇清責任。
至於三鐵啥為何能辦游泳賽?
因為主辦單位得負責,主辦單位能負責是建立在:
1.主辦單位有請救生員降低風險。
2.參賽者繳交的報名費有保意外險好分散風險。
的兩種條件上。
同樣的各游泳池能游泳也是因為門票中含保險,游池旁有救生員。
以前的活水湖有這兩個嗎?下水游泳的有保意外險,湖邊有救生員?
我想當時的主管機關應該沒那個錢和人力吧。
※ 編輯: yusaku (36.237.138.111), 04/10/2016 13:46:46
→ aliver: 可以自己GOOGLE"高速公路歷年車禍",那都封路禁止駕駛好了! 04/10 13:31
→ robkoby: 樓上邏輯怪怪的 04/10 13:37
→ robkoby: 墾丁綠島蘭嶼不是人工造出來的地方 04/10 13:38
→ robkoby: 高速公路蓋出來就是要給你開車的 活水湖不是蓋來游泳的 04/10 13:38
→ uponblue: 重點應該在安全性 與 因噎廢食。 活水湖也不是蓋來舉辦 04/10 13:46
→ uponblue: 三鐵的。 但場地適合所以還是可以在那辦。 04/10 13:46
只要是水域都能游泳,而游泳就有死亡風險,問題是風險發生後的處理。
今天只要有人淹死,第一個就是找人負責。
森林公園裡慢跑也有跑死人的風險呀?
問題是在大多數人的風險觀裡在開放不收門票管理的公園裡跑步的風險是
跑步者自己應該負責的,怪到公園管理部門頭上幹嘛。
可是在開放無人管理的水域游泳呢?很有趣的,大部分人都覺得主管機關
應該負責,而非游泳者。
這可能是因為游泳死亡的風險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遠高於跑步。而游泳死亡的
風險因子有太多非游泳者能控制。
以aliver舉例的高速公路為例,假如高速公路每發生一件車禍,高速公路局
就有個公務員得因此負責被處分,我相信不用兩個月高速公路也會設牌禁止
開車。為什麼這麼蠢的事情沒發生呢?因為高速公路的車禍一般民眾的風險觀
是『這本來就是肇事者該負責』,不會究責到高公局。
在風險管理的研究就發現到,一件風險很高的行為,人往往因為自己能掌控進
而認為自己可以迴避風險,因而低估其風險。例如酒後駕車、疲勞駕駛等。
但是自己無法掌控的事情就算是風險極低,也往往會高估其風險,進而付出無
謂的風險分散成本。
※ 編輯: yusaku (36.237.138.111), 04/10/2016 14:12:15
→ uponblue: 杉原不少人游泳但都沒有保意外險 救生員我是沒仔細看 04/10 13:56
※ 編輯: yusaku (36.237.138.111), 04/10/2016 14:14:47
→ uponblue: 原PO上述修文內容是陳述社會現象,但社會現象不代表就是 04/10 14:30
→ uponblue: 正確的或不能改變的。至於原PO說的"一般民眾"的風險觀念 04/10 14:30
→ uponblue: ,這是比例問題。本版多數鄉民的風險觀認為在活水湖出事 04/10 14:31
→ uponblue: 是『這本來就是下水者該負責』,不會究責到縣政府。 04/10 14:32
→ yusaku: 但是本版鄉民的認知無法讓主管機關免責呀。 04/10 14:45
→ robkoby: 這麼簡單的東西也可以討論出一大串也是很厲害 04/10 14:51
→ robkoby: uponblue大大你要不要考慮回文 比較容易閱讀 04/10 14:52
→ uponblue: 我舉本版鄉民的認知,是要說明社會現象不一定正確,原PO 04/10 15:02
→ uponblue: 說一般民眾、大部分人覺得活水湖出事主管機關應該負責, 04/10 15:03
→ uponblue: 但鄉民卻不這樣認為,請問誰才是對的? 是要鄉民跟理盲的 04/10 15:04
→ uponblue: 民眾一樣來責怪主管機關,才是正確的嗎? 如果一般民眾責 04/10 15:06
→ uponblue: 怪主管機關是錯的,那應該與他們溝通,而不是認同他們 04/10 15:10
推 uponblue: 這個議題很久了,看法也分歧,我會推文表達自己的意見及 04/10 15:12
→ uponblue: 參與討論,但我傾向不發文,避免太多系列文或過多衝突。 04/10 15:14
→ robkoby: 系列文不是指同一標題的大量回文 04/10 15:41
→ robkoby: 而是同一種標題一直被造樣照句的新文章 04/10 15:42
→ robkoby: □ [閒聊] 關於鐵馬道能不能騎鐵馬 04/10 15:42
→ robkoby: □ [閒聊] 關於焚化爐能不能焚化 04/10 15:43
→ robkoby: 上面這種才叫做系列文 04/10 15:43
→ robkoby: 而且我是覺得台東版的水量應該是能消化回文才對 04/10 15:43
推 ilikeswim: 好複雜的問題 04/16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