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lk_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查臺大板板規 1-7 ,以「未經他人同意」作為處分之要件,解釋上即應將此他 人,視為個人資料權利人。亦即使用者如認為其他使用者有違反板規 1-7 ,應 檢附相關證據(如:該文章含有個人或相關人不同意之相關證明資料),以利板 主判斷違規與否。 二、次查該爭議文章,係以一人之姓名為標題。申訴人 QQKKQKQK 所提之檢舉,為 使用者 willy2771 所發表之文章,有違反板規禁止散布個人資料之規定。故想 詢問申訴人,是否為使用者 willy2771 所發表之文章標題所提及之特定個人, 或為該個人認為其權利受侵害,而請求您代為向板主請求處分該發文者。若答 案為肯定,請提供相關資料供組務論斷,涉及個資部分可寄至小組長信箱,謝 謝。 三、本文同步轉寄予申訴人 QQKKQKQK 。 臺大閒聊小組 小組長 littlebik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8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_Service/M.1576411700.A.9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