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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申訴人: 一、您想檢舉 #1UnuW1u7 (NTU) 文章作者 kevin600339 ,認為其「聽說有人過勞死 ?」言論屬於不實言論,違反板規 1-11-G 規定。此部分是否有誤? 二、您所檢附的證據,僅為「北市勞動字第10960073541號」行政處分。然該處分僅 顯示國立臺灣大學有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之事實,與本案被檢舉人之 言論,有何關係? 更白話的說,該行政處分與原文章作者所指的事件,由裁罰時間及發文時間來看 ,應屬二事。是否有證據能指出,原文章作者所指「有人過勞死」言論,屬於不 實言論。還是只有這個行政處分作為證據? 請申訴人於 72 小時內至組務板回覆,如因最近事務繁忙,無法於時限內回覆,亦請 說明方便回覆時間,謝謝。 未於時限內回覆或提出方便回覆時間,視為放棄陳述意見,還請申訴人諒解。 本文一併轉知申訴人 QQKKQKQK 。 ※ 引述《QQKKQKQK (QK啦!)》之銘言: : 申訴案件申請 不需要提示者請按 :  ̄ ̄ ̄ ̄ ̄ ̄ : 看板位置:NTUTalk 臺大 Σ閒聊 臺大話題專區 : 請詳細填寫看板所在小組 例Σ電機Σ電機系系隊 : 英文板名:NTU : 中文板名:[臺大] : 看板類別:NTUTalk 臺大 Σ閒聊 臺大話題專區 : : 申訴板主:tonyflu : : 申訴理由:不服tonyflu的判決 : 本人去信檢舉有板友違反板規 1-11-G : 1-11 禁止發表引戰或鬧板之文章。 : 與其他板友意見不同也請私信解決勿發文或推文攻擊、引戰。 : 違反者經由板主群從嚴判定後,給予水桶兩周處分,文章刪除,視情節輕 : 重退回文章。 : 註:文章裡使用挑釁、輕視等方式刻意引發筆戰,得認定為引戰文。 : 文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且明顯為惡意者,得認定為鬧板文: : G.文章有不實或謊報等欺瞞其他板友之內容。 : tonyflu告知,該文是發問等等(如轉出之站內信),所以沒有違規 : 但本人主張,不是發文掛上一個發問就可以亂發文,且該板規是從嚴判定 : 且文章內作者就有提供了相關公告,只是單純的勞資糾紛,並沒有過勞"死" : 因此申訴之 : 原文底下也有其他人認為該文是造謠 : ┌─────────────────────────────────────┐ : │ 文章代碼(AID): #1UnuW1u7 (NTU) [ptt.cc] [問題] 聽說有人過勞死?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90134785.A.E07.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 噓 wwwh0225: 你知道死亡的定義? 05/23 12:46 : 噓 usercode: 明顯造謠,版主還不做事嗎 05/23 13:06 : 判決文: : tonyflu先後都告知檢舉不成立,故沒有判決公告文 : 相關文章 :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73541號 : https://reurl.cc/V675aQ : 相關轉錄為檢舉原文與站內信溝通複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217.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_Service/M.1590672876.A.A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