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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entureboy (venture)》之銘言: : 1公分要真相? 新工處:距離紅樹林還有30公尺之遠 :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50625/14623875.html 《自由廣場》30公尺怎麼量的? 2015-06-28 06:00 ◎ 張譽尹 某報標題:「淡北道路距紅樹林有三十公尺」。因為筆者是淡北道路環評案的受任律師, 心裡覺得好奇,那淡北道路的路權範圍明明就距離紅樹林自然保留區的邊界僅一公分,這 是法官、新北市政府、規劃單位台灣世曦公司、林務局羅東林管處、淡水地政事務所共同 履勘得到的事實,哪來的三十公尺? 再仔細看看報導內文才知道,原來新北市政府是這樣講的:「新工處長詹榮鋒澄清,一公 分是路權用地與保留區的距離,離實際道路還有三公尺,中間這三公尺將會是自行車道, 且界線距離真正的紅樹林還有三十公尺,中間都是雜木林。」 這種說法,就是標準的明知違法,然後用話術來唬弄人民。紅樹林自然保留區可是依文化 資產保存法所劃設的區域,這可是一個專有名詞,國家對她的保護,就是禁止改變及破壞 其自然狀態。淡北道路的路權範圍PT5樁位,也是一個指涉特定「點」的詞兒。結果咱們 偉大的新北市政府,把「紅樹林自然保留區」簡化為「紅樹林」,再把路權範圍PT5樁位 ,自動扣掉三公尺說是自行車道不算數,最後得出「道路距離真正的紅樹林還有三十公尺 」的結論。 國家劃定的保留區範圍,還可以這樣讓公務員來解釋?新北市政府竟敢高調用這種混淆的 話術來唬弄人民,難道不怕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第七款的刑事責任? 筆者也是淡水人,上下班時間跟大夥一樣。除了休假日特定時段真的很塞以外(風景區碰 到休假日,哪裡不塞),只要新北市政府別再有事沒事搞個下水道工程,把路一圍三年不 弄好,上下班時間交通狀況真的還算可以接受。新北市政府,別再唬弄人民了,好嗎? (作者為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淡北道路環評案律師)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932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08.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mShui/M.1435529630.A.AE2.html
samz: 律師的觀點與感受跟人民果然不一樣... 06/29 09:30
bluelink: 不尊重專業的政府不意外 因為他們只看錢買的到的專業 06/29 11:40
LeonYo: 就是要把路蓋到紅樹林「正上方」才算違法呀,偉哉KMT~ 06/29 13:35
jeromel: 淡水的上下班車潮和其他區域相比,真的不算特別塞。淡北 07/03 22:54
jeromel: 淡北本質上是地方工程利益和建商炒房話題虛假需求 07/03 22:57
jeromel: 其實只要竹圍民生路口前的左轉車道獨立劃出,不要共用中 07/03 23:03
jeromel: 正東路的三條主車道,就可以大大減緩車流打結的壓力,事 07/03 23:07
jeromel: 實上該路段的最外側有一小段新增車道幾乎沒有被使用到。 07/03 23:08
jeromel: 不知為何不挪作左轉專用車道 07/03 23:08
JJhen: 推樓上說的 竹圍那左轉車道要改善就可解 常常塞在那 07/04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