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aoGaTsu: 土地分區使用條例是各縣市依各都市計畫區而有不同,淡水 11/14 21:50
→ NaoGaTsu: 都市計畫區的規定印象中就和竹圍不同。 11/14 21:50
→ NaoGaTsu: 如果想確定是否因為都市計畫的土地分區使用規定而影響, 11/14 21:50
→ NaoGaTsu: 可以至新北市城鄉局了解。 11/14 21:51
→ mico409: 消防法規? 還是有其他考量 11/14 22:20
推 purplebfly: 你要開店嗎?不然在意什麼? 11/14 22:24
推 kristni: 這個問題應該是沒有的吧 不然大都會樓上的餐廳都不能開了 11/14 22:52
→ gigihh: 身為消費者當然會在意啊! 11/14 23:12
→ gigihh: 一個店家少了那麼多座位,造成位子不足,消費者久了誰會 11/14 23:13
→ gigihh: 想去吃? 11/14 23:13
→ ownlife: 搞不好是不想讓一堆人坐在那看整天書? 11/14 23:46
→ larry1129: 我都外帶 沒這困擾 11/14 23:52
推 iambillno1la: 我朋友說是被民眾檢舉 11/15 00:35
推 applecccc: 那家樂福怎麼辦,美食街在三樓耶... 11/15 00:43
→ gigihh: 我剛才打趣問了也說是被檢舉,但應該沒有三樓以上不能 11/15 02:31
→ gigihh: 開餐飲這規定吧! 11/15 02:31
→ zhmmg25: 好奇是要檢舉什麼? 11/15 08:52
推 focte: 應該是營業登記只有到2樓 3樓以上沒有沒登記所以被檢舉吧 11/15 09:39
推 youdont: 麥當勞應該是沒有營業登記,所以說是整修 11/15 09:49
→ youdont: 消息來源就我之前做過夢到 11/15 09:49
→ fz1: 開一堆樓層給遊民睡覺,如果你是老闆,願意嗎? 11/15 12:07
→ zhmmg25: 這間麥當勞也很久了要檢舉早檢舉了,八成得罪客人 11/15 13:12
推 chewie: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14條 住宅區...不得為下列建 11/15 14:18
→ chewie: 築及土地使用:十四、樓地板面積超過三百平方公尺之飲食店 11/15 14:19
→ chewie: 另有但書:飲食店限於使用建築物之第一層、第二層及地下一 11/15 14:20
→ chewie: 層 所以三樓以上(含)無法登記 其實這法在台灣省時代就有了 11/15 14:20
→ chewie: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15條有類似規定 11/15 14:22
→ chewie: 家樂福是鄰里商業區當然沒這個問題 11/15 14:23
→ eipduolc: 分店要做什麼營業登記? 11/15 15:10
推 NaoGaTsu: 台灣民國98年後就廢營登了,所以也沒有營登問題,只有建 11/15 15:38
→ NaoGaTsu: 物使用是否符合都市計畫的問題,捷運站前麥當勞那區應該 11/15 15:38
→ NaoGaTsu: 是住宅區(不確定是不是住商混合)。 11/15 15:38
→ NaoGaTsu: 住宅區有規定商業使用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500平方公尺 11/15 15:39
→ NaoGaTsu: 的樣子,同時,住宅區三樓以上的確不得做為餐飲業使用。 11/15 15:40